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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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铺地砖30万平米、水泥管80万米、水泥制品再生料30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5月
目 录
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傅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8'34.82",北纬38°13'42.51"。项目类别属于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3022 砼结构构件制造 、C3031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公司实际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建设规模为年产铺地砖30万平米、水泥管80万米、水泥制品再生料30万吨。
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铺地砖30万平米、水泥管80万米、水泥制品再生料30万吨项目于2020年12月,《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铺地砖30万平米、水泥管80万米、水泥制品再生料3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北玖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而成,2020年12月30日经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沧县行审(环)字【2020】078号。本项目于2021年03月1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30921MA0CYUNF4Q001Z。2021年4月23—24日,河北旭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铺地砖30万平米、水泥管80万米、水泥制品再生料30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HBXH(验)【2021】040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木门1000套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铺地砖30万平米、水泥管80万米、水泥制品再生料30万吨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县行政审批局以沧县行审(环)字【2020】078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木门1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0年12月30日。
(1)项目名称: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铺地砖30万平米、水泥管80万米、水泥制品再生料30万吨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2.5%。
(5)建设地点: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傅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8'34.82",北纬38°13'42.51"。
(6)建设规模:年产铺地砖30万平米、水泥管80万米、水泥制品再生料30万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8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工程分类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
主体工程 | 1#生产车间 | 建筑面积为3000m2,内设破碎研磨机2台,主要进行水泥制品再生料的生产和建筑垃圾的堆放 | |
2#生产车间 | 建筑面积为2000m2,内设自动制砖机1台、水泥振动机1台,主要进行铺地砖、水泥管的生产和原材料的储存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由傅庄子村供水管网供给 | |
供电 | 由捷地乡供电系统提供,年用电20万kwh | ||
供热 | 项目无生产用热,职工冬季取暖采用空调取暖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上料、破碎、研磨、分筛工序废气(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P1 |
配料、搅拌、制砖、制管工序废气(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P2 | ||
原料在装卸、运输及堆放过程废气(颗粒物) | 原料堆放在封闭车间内并设置专人每天对道路进行洒水和清扫,并且在项目厂界种植绿化带,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严密覆盖 | ||
废水 | 项目车辆清洗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 ||
噪声 |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
固废 | 沉淀池污泥回用于配料工序,脱模养护过程余料回用于配料工序,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破碎研磨机 | / | 台 | 2 |
2 | 自动制砖机* | 9000块/小时 | 台 | 1 |
3 | 水泥振动机 | / | 台 | 1 |
4 | 布袋除尘器 | 10000m3/h | 台 | 2 |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备注 |
1 | 粉煤灰 | t/a | 2000 | 采购,吨包袋装,含水率5% |
2 | 水泥 | t/a | 3000 | 采购,100kg袋装 |
3 | 沙石料 | t/a | 2万 | 采购,散装 |
4 | 建筑垃圾 | t/a | 35万 | 采购,散装 |
5 | 脱硫石膏 | t/a | 5000 | 采购,吨包袋装,含水率5% |
6 | 污泥 | t/a | 4万 | 采购,吨包袋装,含水率35% |
7 | 尾矿石 | t/a | 8万 | 采购,散装 |
8 | 水 | m3/a | 2430 | 傅庄子村供水管网供给 |
9 | 电 | kwh/a | 20万 | 捷地乡供电系统提供 |
(1)给排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包括车辆和设备清洗用水、制砖用水、制管用水和原料堆场喷洒用水,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车辆清洗和设备清洗用水量为0.2m3/d(60m3/a),制砖过程用水量为4m3/d(100m3/a),制管过程用水量为2.7m3/d(810m3/a),原料堆场喷洒用水量为0.4m3/d(120m3/a)。项目生活用水为职工盥洗水。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DB13/T 1161.3-2016),员工用水量按40L/(人.d)计,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经计算,员工生活用水总量为0.8m3/d(240m3/a)。本项目总用水量为8.1m3/d(2430m3/a),项目用水由傅庄子村供水管网提供,水质、水量可满足项目用水需要。
项目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制砖用水、制管用水和原料堆场喷洒用水全部蒸发消耗和带入产品,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按照生活污水产生系数0.8%计算得出,污水产生量0.64m3/d(192m3/a),水量少且水质简单,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2)供电
项目全年耗电20万kwh,项目供电由捷地乡供电系统提供,能够满足用电需要。
(3)供热
项目无生产用热,职工冬季取暖采用空调,厂区不设置锅炉。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1)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工艺:
(2)铺地砖生产工艺:
(3)水泥管生产工艺:
工艺说明:
项目外购的粉煤灰、水泥、沙石料、脱硫石膏、污泥进场后先在原料堆场进行存放,之后将粉煤灰、水泥、沙石料、脱硫石膏、污泥和项目自产的水泥制品再生料按照比例(粉煤灰、水泥、沙石料、脱硫石膏、污泥、水泥制品再生料、水的配料比例为:2:3:20:50:5:40:80:2)进行配料,配料过程在水泥振动机的配料仓进行,将配比后的原料和水投入到制管模具中,利用水泥振动机进行振动搅拌,振动搅拌后进行脱模养护,养护在常温下进行,养护周期为1-2天,加工之后即为成品。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
本项目在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主要包括上料、破碎、研磨、分筛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本项目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原料用量为43万吨/年,经类比洛阳绿林建材有限公司年20万吨固体废弃物再生料加工利用项目(该项目利用建筑固废、尾矿、废矿石等进行破碎生产再生骨料,项目原料及生产工艺与本项目基本相同)可知,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中产污系数为0.05kg/t-原料,则粉尘产生量约为21.5t/a,本项目在上料、破碎、研磨、分筛工序设置集气罩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装置年运行时间为7200h,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10000m3/h。经计算,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5.67mg/m3,排放速率为0.05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2)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
本项目在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主要包括配料、搅拌、制砖、制管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本项目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原料用量为20万吨/年,经类比洛阳绿林建材有限公司年20万吨固体废弃物再生料加工利用项目(该项目利用再生骨料、水泥、粉煤灰等进行制砖,项目原料及生产工艺与本项目基本相同),,本项目在配料、搅拌、制砖、制管工序、水泥振动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装置年运行时间为7200h,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10000m3/h。经计算,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58mg/m3,排放速率为0.016kg/h,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无组织废气
(1)1#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
①原料在装卸、运输及堆放过程废气
本项目外购的建筑垃圾和尾矿石在1#生产车间内存放,其在装卸、运输及堆放过程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粒料加工厂逸散尘的排放因子数并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粉尘产生量按照原料用量的0.001%计算,则粉尘产生量约为4.3t/a,建设单位安装自动喷淋设施降尘抑尘,可有效减少90%粉尘产量,因此,本项目石料装卸过程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为0.43t/a。
②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
本项目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在1#生产车间内进行,未被收集的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1.075t/a。
综上,项目1#生产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1.505t/a,排放速率为0.209kg/h。
(2)2#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
①原料在装卸、运输及堆放过程废气
本项目外购的粉煤灰、水泥、沙石料、脱硫石膏、污泥均在2#生产车间内存放,其中,其在装卸、运输及堆放过程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类比同类项目,粉尘产生量约为0.7t/a,项目使用的物料含水率在5%-15%,可有效减少60%粉尘产量,因此,本项目石料装卸过程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为0.28t/a。
②未被集气罩收集的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
本项目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在2#生产车间内进行,未被收集的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0.3t/a。
综上,项目2#生产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58t/a,排放速率为0.081kg/h。
3.6.2废水
项目车辆、设备清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制砖用水、制管用水和原料堆场喷洒用水全部蒸发消耗和带入产品,不外排。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
综上所述,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6.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污泥和脱模养护工序余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本项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破碎研磨机、自动制砖机、水泥振动机及废气治理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声级值在65~90dB(A)之间,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准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一、同意“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铺地砖30万平米、水泥管80万米、水泥制品再生料30万吨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傅庄子村。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避免大风作业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的土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在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主要包括上料、破碎、研磨、分筛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本项目在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主要包括配料、搅拌、制砖、制管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在配料、搅拌、制砖、制管、水泥振动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项目制砖用水、制管用水和原料堆场喷洒用水全部蒸发消耗和带入产品,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破碎研磨机、自动制砖机、水泥振动机及废气治理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准要求。(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SO2 :0t/a,NOx :0t/a,COD: 0t/a,氨氮: 0t/a。
七、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铺地砖30万平米、水泥管80万米、水泥制品再生料30万吨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傅庄子村 | 一致 |
占地面积 | 8000㎡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建设车间2间,置破碎研磨机2台、自动制砖机1台、水泥振动机1台及环保设备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铺地砖30万平米、水泥管80万米、水泥制品再生料30万吨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12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15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破碎研磨机 | / | 台 | 2 | 一致 |
2 | 自动制砖机* | 9000块/小时 | 台 | 1 | 一致 |
3 | 水泥振动机 | / | 台 | 1 | 一致 |
4 | 布袋除尘器 | 10000m3/h | 台 | 2 | 一致 |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备注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粉煤灰 | t/a | 2000 | 采购,吨包袋装,含水率5% | 一致 |
2 | 水泥 | t/a | 3000 | 采购,100kg袋装 | 一致 |
3 | 沙石料 | t/a | 2万 | 采购,散装 | 一致 |
4 | 建筑垃圾 | t/a | 35万 | 采购,散装 | 一致 |
5 | 脱硫石膏 | t/a | 5000 | 采购,吨包袋装,含水率5% | 一致 |
6 | 污泥 | t/a | 4万 | 采购,吨包袋装,含水率35% | 一致 |
7 | 尾矿石 | t/a | 8万 | 采购,散装 | 一致 |
8 | 水 | m3/a | 2430 | 傅庄子村供水管网供给 | 一致 |
9 | 电 | kwh/a | 20万 | 捷地乡供电系统提供 | 一致 |
与环评一致。
给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包括车辆和设备清洗用水、制砖用水、制管用水和原料堆场喷洒用水,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车辆清洗和设备清洗用水量为0.2m3/d(60m3/a),制砖过程用水量为4m3/d(100m3/a),制管过程用水量为2.7m3/d(810m3/a),原料堆场喷洒用水量为0.4m3/d(120m3/a)。项目生活用水为职工盥洗水。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DB13/T 1161.3-2016),员工用水量按40L/(人.d)计,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经计算,员工生活用水总量为0.8m3/d(240m3/a)。本项目总用水量为8.1m3/d(2430m3/a),项目用水由傅庄子村供水管网提供,水质、水量可满足项目用水需要。
排水:项目车辆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制砖用水、制管用水和原料堆场喷洒用水全部蒸发消耗和带入产品,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按照生活污水产生系数0.8%计算得出,污水产生量0.64m3/d(192m3/a),水量少且水质简单,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³/d)
(2)供电
项目全年耗电20万kwh,项目供电由捷地乡供电系统提供,能够满足用电需要。
(3)供热
项目无生产用热,职工冬季取暖采用空调,厂区不设置锅炉。
(1)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工艺:
(3)铺地砖生产工艺:
(3)水泥管生产工艺:
4.6.1废气
本项目在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主要包括上料、破碎、研磨、分筛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在上料、破碎、研磨、分筛工序设置集气罩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本项目在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主要包括配料、搅拌、制砖、制管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在配料、搅拌、制砖、制管工序、水泥振动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经预测,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扬尘的产生和车速及自身车重及表面粉尘量有关,因此环评要求项目项目原料堆场封闭管理,进出车辆发放门禁卡,限制车速,厂区地面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进出场一律冲洗轮胎,建议加装PM10在线监测系统。
因此,项目采取治理措施后,营运期内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6.2废水
项目制砖用水、制管用水和原料堆场喷洒用水全部蒸发消耗和带入产品,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
综上所述,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破碎研磨机、自动制砖机、水泥振动机及废气治理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声级值在65~90dB(A)之间,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准要求。
4.6.4固废
本项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编号 | 环境 要素 | 保护目标 | 经纬度 | 方位和距离 | 保护标准 | ||
经度 | 纬度 | 方位 | 距离(m) | ||||
1 | 环境 空气 | 傅庄子村 | 116°48'55.71" | 38°14'3.62" | NE | 39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 |
刘成庄村 | 116°49'0.19" | 38°13'11.21" | SE | 1080 | |||
罗家坟村 | 116°49'20.76" | 38°13'14.18" | SE | 1340 | |||
东砖河村 | 116°47'46.86" | 38°13'23.08" | SW | 1160 | |||
西砖河村 | 116°47'11.23" | 38°13'42.51" | W | 1570 | |||
肖庄子村 | 116°48'8.55" | 38°14'15.70" | NW | 990 | |||
东屯村 | 116°48'2.13" | 38°14'45.59" | NW | 1720 | |||
傅家圈村 | 116°48'56.79" | 38°14'45.56" | N | 1680 | |||
舞来河村 | 116°50'11.49" | 38°13'50.66" | E | 1900 | |||
2 | 声环境 | 厂界外200m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
3 | 地下水 | 项目厂址所在地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
4 | 土壤 环境 | 项目厂区土壤 | 《土壤环境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 |
项目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项目铺地砖和水泥管生产过程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见表8.
表8 项目废气执行标准一览表
污染工序 | 污染物 | 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
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 | 颗粒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12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排气筒高度(m) | 15 |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3.5 |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3) | 1.0 | |||
铺地砖和水泥管生产过程 | 颗粒物 | 排放限值(mg/m3) | 10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 |
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 | 0.5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2类标准,见表9。
表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值dB(A) | 标准来源 | 备注 | |
昼间 | 60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界 |
夜间 | 50 |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见表10。
表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单位 | 执行标准 | |
环境 空气 | SO2 | 24小时平均 | 150 | 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1小时平均 | 500 | ||||
NO2 | 24小时平均 | 80 | 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 | ||||
CO | 24小时平均 | 4 | mg/m3 | ||
1小时平均 | 10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 | 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 | ||||
PM10 | 24小时平均 | 150 | μg/m3 | ||
PM2.5 | 24小时平均 | 75 | μg/m3 | ||
TSP | 年平均 | 200 | μg/m3 | ||
24小时平均 | 300 | μg/m3 |
5.3.2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1。
表11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单位 | 执行标准 |
地 下 水 | pH | 6.5~8.5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 | ≤3.0 | mg/L | ||
氨氮(以N计) | ≤0.5 | |||
硝酸盐(以N计) | ≤250 | |||
亚硝酸盐(以N计) | ≤1.0 | |||
挥发性酚类 | ≤0.002 | |||
总硬度(以CaCO3计) | ≤450 |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 | |||
硫酸盐 | ≤250 | |||
氯化物 | ≤250 |
5.3.3声环境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见表12。
表12 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单位 | 执行标准 | |
声环境 | 等效连续 A声级 | 昼间 | 60 | 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2类标准 |
夜间 | 50 |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3、14。
表13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采样日期 | 采样点位 | 采样项目 | 采样频次 | 样品状态 |
2021.04.23~04.24 | 上料、破碎、研磨、分筛工序 排气筒出口 | 低浓度颗粒物 | 3次/天, 检测2天 | 标签无脱落, 样品完好 |
配料、搅拌、制砖、制管工序 排气筒出口 | 低浓度颗粒物 | 3次/天, 检测2天 | 标签无脱落, 样品完好 | |
厂界上风向1点位、 厂界下风向3点位 | 总悬浮颗粒物 | 3次/天, 检测2天 | 标签无脱落, 样品完好 |
表14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检出限 |
低浓度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 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 TW-3200D型 HBXH-YQ109 电子天平ME55 HBXH-YQ053 恒温恒湿室HST-5-FB HBXH-YQ059 电热鼓风干燥箱101-2E8S HBXH-YQ016 | 1.0mg/m3 |
总悬浮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 及修改单 | 中流量智能TSP采样器 崂应2030型 HBXH-YQ030、HBXH-YQ031、 HBXH-YQ032、HBXH-YQ033 电子天平ME55 HBXH-YQ053 恒温恒湿室HST-5-FB HBXH-YQ059 | 0.001mg/m3 |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及本公司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0%,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5。
表15 废气监测结果工序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
2021.04.23 | 2021.04.24 | |||||||||
1 | 2 | 3 | 均值 | 1 | 2 | 3 | 均值 | |||
上料、破碎、 研磨、分筛 工序排气筒 (高15m) 出口 | 标干流量(m3/h) | 3624 | 3704 | 3573 | 3634 | 3513 | 3493 | 3610 | 3539 | |
低浓度 颗粒物 | 浓度(mg/m3) | 6.3 | 6.4 | 6.1 | 6.3 | 6.2 | 6.9 | 7.0 | 6.7 | |
速率(kg/h) | 2.3×10-2 | 2.4×10-2 | 2.2×10-2 | 2.3×10-2 | 2.2×10-2 | 2.4×10-2 | 2.5×10-2 | 2.4×10-2 | ||
配料、搅拌、 制砖、制管 工序排气筒(高15m) 出口 | 标干流量(m3/h) | 3524 | 3429 | 3497 | 3483 | 3430 | 3542 | 3512 | 3495 | |
低浓度 颗粒物 | 浓度(mg/m3) | 7.3 | 7.0 | 6.7 | 7.0 | 7.4 | 8.3 | 7.6 | 7.8 | |
速率(kg/h) | 2.6×10-2 | 2.4×10-2 | 2.3×10-2 | 2.4×10-2 | 2.5×10-2 | 2.9×10-2 | 2.7×10-2 | 2.7×10-2 |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6。
表16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 | |||||||
2021.04.23 | 2021.04.24 | ||||||||
1 | 2 | 3 | 最大值 | 1 | 2 | 3 | 最大值 | ||
总悬浮 颗粒物 | 厂界上风向1# | 0.297 | 0.303 | 0.290 | 0.303 | 0.293 | 0.302 | 0.292 | 0.302 |
厂界下风向2# | 0.332 | 0.336 | 0.325 | 0.337 | 0.329 | 0.341 | 0.331 | 0.344 | |
厂界下风向3# | 0.337 | 0.331 | 0.324 | 0.325 | 0.320 | 0.337 | |||
厂界下风向4# | 0.329 | 0.334 | 0.325 | 0.341 | 0.332 | 0.344 |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7。
表17噪声检测结果
点位 | 检测结果dB(A) | |||
2021.04.23 | 2021.04.24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东厂界1# | 57.7 | 48.5 | 58.7 | 48.4 |
南厂界2# | 53.4 | 43.2 | 53.5 | 43.5 |
西厂界3# | 52.6 | 42.0 | 52.8 | 42.3 |
北厂界4# | 57.0 | 46.6 | 57.4 | 48.5 |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8。
表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别 | 排放源 | 污染物 | 环保措施 | 数量 | 标准值 | 验收标准 |
废气 | 上料、破碎、研磨、分筛工序废气(P1) | 颗粒物 (有组织)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P1,风机风量10000m3/h | 1套 | 排放浓度:120mg/m3 排放速率: 3.5kg/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
配料、搅拌、制砖、制管工序废气(P2)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P2,风机风量10000m3/h | 1套 | 排放浓度:10mg/m3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
1#生产车间 | 颗粒物 (无组织) | 车间密闭、加强有组织废气收集,原料堆放在封闭车间内并设置专人每天对道路进行洒水和清扫,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严密覆盖 | / | 厂界:0.5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
2#生产车间 | ||||||
废水 | 车辆、设备冲洗废水 | SS | 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 / | 不外排 | — |
生活废水 | COD SS 氨氮 | 生活污水排放化粪池,定期清掏 | / | 不外排 | — | |
噪声 |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 等效 A声级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 | 厂界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固体 | 车辆、设备冲洗 | 沉淀池污泥 |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全部得到 妥善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物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
脱模养护 | 余料 | |||||
生产过程 | 废包装袋 | 集中收集后外售 | ||||
布袋除尘器 | 收集粉尘 |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
10.1.1废气
本项目在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主要包括上料、破碎、研磨、分筛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在上料、破碎、研磨、分筛工序设置集气罩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水泥制品再生料生产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本项目在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主要包括配料、搅拌、制砖、制管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在配料、搅拌、制砖、制管工序、水泥振动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铺地砖、水泥管生产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经预测,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扬尘的产生和车速及自身车重及表面粉尘量有关,因此环评要求项目项目原料堆场封闭管理,进出车辆发放门禁卡,限制车速,厂区地面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进出场一律冲洗轮胎,建议加装PM10在线监测系统。
因此,项目采取治理措施后,营运期内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0.1.2废水
项目制砖用水、制管用水和原料堆场喷洒用水全部蒸发消耗和带入产品,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
综上所述,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0.1.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破碎研磨机、自动制砖机、水泥振动机及废气治理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声级值在65~90dB(A)之间,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准要求。
10.1.4固废
本项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经检测,项目上料、破碎、研磨、分筛工序排气筒(高15m)有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5×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3.5kg/h);配料、搅拌、制砖、制管工序排气筒(高15m)有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8.3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下风向最高排放浓度为0.34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同时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0.5mg/m3)。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两日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10.3 建议
河北李子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木门1000套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