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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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 年产800吨水暖管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6月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暖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目 录
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茶棚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1'43.98″、北纬38°21'30.01″。项目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公司实际投资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0.32%,建设规模为年产水暖管件800吨。
该公司于2020年1月委托邢台蓝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暖管件项目环境影响报表》,2020年3月19日,《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暖管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20】278号。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6日委托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60404(W)。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60404(Y)。本项目于2020年06月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2130921MA0E206K22001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暖管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暖管件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 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以沧县环评【2020】278号文件出具了《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暖管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0年3月19日。
(1)项目名称:年产800吨水暖管件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2%。
(5)建设地点: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茶棚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1'43.98″、北纬38°21'30.01″。
(6)建设规模:年产水暖管件800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31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工程内容 | ||
主体工程 | 年产800吨水暖管件生产线 生产工艺:原料--切割--丝牙加工--成品 | |
公用工程 | 供水:项目用水由茶棚村供水管网提供 | |
供电:项目用电由茶棚村供电所供给,建议对污染物防治设施和生产设施分表计电。 | ||
供热:冬季办公生活取暖由点空调提供,生产车间、仓库无需供暖 |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仓库等配套及辅助设施 | |
环保工程 | 废水 |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
固废 | 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 | |
切割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丝牙加工产生的废金属屑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 | ||
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噪声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
防渗 | 对切割工序地面、危废间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台) | 使用工序 | |
1 | 数控车床 | 140 | 4 | 机加工工序 |
2 | 160 | 4 | ||
3 | CRK0636 | 3 | ||
4 | 仪表数控车床 | 40 | 3 | |
5 | 分管机 | / | 5 | 切割工序 |
6 | 天吊 | / | 2 | 通用 |
7 | 砂轮机 | / | 1 | |
8 | 倒角机 | / | 2 | |
合计 | 24 | /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形态 | 用量(t/a) | 来源 | |
焊接管、不锈钢管 | 固态 | 1000 | 外购 |
切削液 | 液态 | 0.3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用水由沧县茶棚村供水管网提供,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职工盥洗水,每人每天用水按50L/d,本项目劳动点源定员10人,预计年生活用水量为150m3/a。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50m3/a,排污系数按8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 m3/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沧县大官厅乡茶棚村供给,建议对污染物防治设施和生产设备设施分表计电。
(3)供热、制冷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操作过程:使用分管机将焊接管和不锈钢管轧断成合适的规格,其中切削液作为润滑剂循环使用。
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切割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丝牙加工
操作过程:通过车床将切好的管材进行丝牙加工。
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车床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产生的废金属屑收集后外售。
3、成品
操作过程:丝牙加工完成即为成品。
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无。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3.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6.3固废
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丝牙加工工序产生的废金属屑,统一收集后外售;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切割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3.7 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NH3-N:0t/a、SO2:0 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 年产800吨水暖管件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茶棚村。总投资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避免大风作业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的土方全部用于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2)噪声:本工程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3)固废: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金属屑、布袋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切割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 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试生产前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年产800吨水暖管件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茶棚村 | 一致 |
占地面积 | 3100m2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生产车间1座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水暖管件800吨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93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本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台) | 使用工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
1 | 数控车床 | 140 | 4 | 机加工工序 | 一致 |
2 | 160 | 4 | 一致 | ||
3 | CRK0636 | 3 | 一致 | ||
4 | 仪表数控车床 | 40 | 3 | 一致 | |
5 | 分管机 | / | 5 | 切割工序 | 一致 |
6 | 天吊 | / | 2 | 通用 | 一致 |
7 | 砂轮机 | / | 1 | 一致 | |
8 | 倒角机 | / | 2 | 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名称 | 形态 | 用量(t/a) | 来源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焊接管、不锈钢管 | 固态 | 1000 | 外购 | 一致 |
切削液 | 液态 | 0.3 | 一致 |
与环评一致。
项目用水由沧县茶棚村供水管网提供,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职工盥洗水,每人每天用水按50L/d,本项目劳动点源定员10人,预计年生活用水量为150m3/a。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50m3/a,排污系数按8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 m3/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沧县大官厅乡茶棚村供给,建议对污染物防治设施和生产设备设施分表计电。
(3)供热、制冷
冬季办公生活取暖由电空调提供,冬季生产车间、仓库无需供暖。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4.6.2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4.6.3噪声
本工程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6.4固废
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金属屑、布袋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切割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坐标 | 方位 | 最近距离(m) | 保护对象 | ||
茶棚村 | E116°41'42.93″ | N38°20'55.82″ | 南 | 1024 | 村民 |
北义和庄村 | E116°42'32.06″ | N38°21'44.49″ | 东北 | 1132 | 村民 |
前白马村 | E116°42'9.04" | N38°22'33.31" | 东北 | 1957 | 村民 |
万良寺村 | E116°41'15.90" | N38°22'47.06" | 西北 | 2354 | 村民 |
小陈圩村 | E116°40'21.17" | N38°21'53.45" | 西北 | 2028 | 村民 |
陈圩村 | E116°40'22.25" | N38°21'23.48" | 西 | 1765 | 村民 |
庞辛庄村 | E116°40'29.62" | N38°20'50.03" | 西南 | 1886 | 村民 |
5.1噪声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限值标准。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表8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营运期噪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限值 |
建筑施工噪声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5.2环境质量标准
5.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
表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 | 评价因子 | 标准数值 | 单位 | 标准来源 | |
空气 | PM10 | 年平均 | 70 | 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规定 |
24小时平均 | 150 | ||||
PM2.5 | 年平均 | 35 | |||
24小时平均 | 75 | ||||
SO2 | 年平均 | 60 | |||
24小时平均 | 150 | ||||
1小时平均 | 500 | ||||
NO2 | 年平均 | 40 | |||
24小时平均 | 80 | ||||
1小时平均 | 200 | ||||
TSP | 年平均 | 200 | |||
24小时平均 | 300 | ||||
O3 | 8小时平均 | 160 | |||
1小时平均 | 200 |
5.2.2声环境标准
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保准。
表10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评价因子 | 标准数值 | 单位 | 标准来源 | |
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该项目噪声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1
表11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分析方法及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81 |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表3-2 噪声校准仪器结果
日期 | 项目 | 标准值 dB(A) | 校准值 dB(A) | 绝对误差 dB(A) | 结果评价 | ||
2020.6.5 | 噪声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9 | -0.1 | 合格 |
测后 | 94.0 | 93.8 | -0.2 | 合格 | |||
2020.6.6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8 | -0.2 | 合格 | |
测后 | 94.0 | 93.8 | -0.2 | 合格 |
4、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5、监测原始数据及监控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分别为97%和94%。现场监测期间均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因此本次验收结果为有效工况下的监测数据,可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7.2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噪声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监测时间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12348-2008)表1中2类 | |||
2020.6.5 | 昼间 | dB(A) | 56 | 56 | 54 | 55 | 60 |
2020.6.6 | 昼间 | 56 | 56 | 54 | 55 | 60 |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56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凯钧水暖管件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 环保措施 | 治理 效果 | 验收标准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 不外排 | -- |
固体废物 | 金属边角料 | 收集后外售 | 不外排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 |
布袋除尘器除尘灰 |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 | ||
废切削液 |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 | ||
废切削液桶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 |
其他 | 防腐防渗 | 简单防渗区:办公区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简单防渗区要求 | |
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一般防渗区要求 | |||
重点防渗区:切割工序地面、危废间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重点防渗区要求 |
十、结论与建议
10.1.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10.1.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用水量为职工生活用水量为60m3/a,排污系数按8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 m3/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10.1.3噪声
本工程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N1—N3),噪声源强在65~90dB(A)之间,通过选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10.1.4固废
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金属屑、布袋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切割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措施可行。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分析,符合区域规划,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1、噪声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56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2、固废
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丝牙加工工序产生的废金属屑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切割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0.3 建议
(1)落实项目建设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保障各项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维护,由专人定期巡查、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