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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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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

发布日期:2020-03-20 作者: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新建农用灌溉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

 

 

编制单位: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

编制日期:20203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新建农用灌溉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   

20203


 

一、前言 1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5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

三、环评主要内容 6

3.1 项目基本情况 6

3.2 主要生产设备 7

3.3 主要原辅材料 7

3.4 公用工程 8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9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9

3.7 环评中总量情况 12

3.8 环评审批意见主要内容 12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15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15

4.4公用工程 16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16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17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20

4.8环境保护目标 20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20

5.1 废气排放标准 21

5.2 噪声标准 22

5.3 环境质量标准 23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5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25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6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7

7.1生产工况 27

7.2 废气检测结果 27

7.3 噪声检测结果 28

7.4 污染物排放总量 29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30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30

8.2 环境检测能力 30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30

十、结论与建议 30

10.1 环评结论 33

10.2 验收结论 35

10.3 建议 38

 

 

 


一、前言

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位于沧县李天木乡邢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9'34.14",东经117° 1'15.18"项目类别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中其他类(不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不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公司实际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建设规模为年生产塑料制品700t

该公司于2019年8月委托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新建农用灌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9月12日,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新建农用灌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19185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2020313日至2020314日委托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YZ20C11Z04F。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YZ20C11Z04S。本项目于2020年1月6日下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PWX-130921-0947-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20203月开展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新建农用灌溉制品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新建农用灌溉制品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 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9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以沧县环评【2019185号文件出具了《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新建农用灌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2019912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建农用灌溉制品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元,占总投资额的2%

5)建设地点: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位于沧县李天木乡邢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117° 1'15.18",北纬38°19'34.14"

6)建设规模:年生产塑料制品700t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20人,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122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1主要建设内容表

项目

建设内容

规模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1座,建筑面积900m2

公用

工程

供水

由李天木乡供水系统提供

供电

李天木乡供电系统提供

供热

办公室取暖由空调提供

排水

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环保

工程

废气

料、粉碎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无组织排放;

挤出成型、造粒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喷淋+过滤棉+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无组织排放

废水

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减振装置等措施,布局合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固废

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下脚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为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套/台)

1

螺杆挤出成型设备

10

2

混料加热设备

5

3

成型设备

5

4

造粒机

1

5

粉碎机

1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1

PVC(粉末)

t/a

500

2

二丁

t/a

200

3

PVC(助剂

t/a

4

4

染料

kg/a

30

5

m3/a

190

6

万kW·h/a

5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用水分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由李天木乡供水系统提供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120m3/a,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96m3/a,厂区设立旱厕,定时清掏。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5kW·h,电源引李天木乡供电系统提供,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制冷

办公室取暖由空调提供。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image.png


 

工艺说明:

混料:人工上料将PVC和二丁脂、PVC助剂、染料进行搅拌;

造粒:将PVC加热至115℃经挤出、冷却、切粒生产出塑料颗粒;挤出成型:原料搅拌完成后在挤出机内加热至155℃然后挤出成型;粉碎:将检验不合格产品粉碎成颗粒回收利用。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废气

农用灌溉设备工序:搅料工序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造粒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挤出成型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粉碎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3.6.2废水

项目设备冷却产生冷却循环水水喷淋塔循环使用水;项目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3.6.3固废

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为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3.6.4噪声

噪声主要是螺杆挤出成型设备混料加热设备、造粒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N1-N4),噪声值在7090dB(A)

3.7 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NH3-N0t/aSO20 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 新建农用灌溉制品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县李天木乡邢庄子村。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22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三、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避免大风作业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的土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混料、粉碎工序产生粉尘项目农用灌溉设备混料、粉碎工序产生粉尘混料、粉碎工序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和4.2.8要求。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挤出成型、造粒工序废气农用灌溉设备挤出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和4.2.8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1有机化工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未收集部分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2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W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氯乙烯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废水:无生产废水,冷却循环水,定期补充,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时清掏不外排3固废:挤出成型工序产生下脚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4噪声:噪声主要是螺杆挤出成型设备、混料加热设备、造粒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六、该项目建成试生产前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项目名称

新建农用灌溉制品项目

一致

建设单位

沧县文腾塑料制品厂

一致

建设地点

沧县李天木乡邢庄子村

一致

占地面积

1220m2

一致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生产车间1

一致

建设规模

年生产塑料制品700t

一致

工程总投资(万元)

500

一致

环保投资(万元)

10

一致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20人,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

一致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套/台)

1

螺杆挤出成型设备

10

2

混料加热设备

5

3

成型设备

5

4

造粒机

1

5

粉碎机

1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1

PVC(粉末)

t/a

500

2

二丁

t/a

200

3

PVC(助剂

t/a

4

4

染料

kg/a

30

5

m3/a

190

6

万kW·h/a

5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1)给排水

项目用水分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由大官厅乡供水管网,生产用水。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42m3/a,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33.6m3/a,厂区设立旱厕,定时清掏。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1kw·h/a,电源引大官厅乡变电所,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制冷

办公室取暖由空调提供。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image.png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混料、粉碎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挤出成型、造粒工序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4.6.2废水

本项目设备冷却产生冷却循环水水喷淋塔循环使用水,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

4.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螺杆挤出成型设备、混料加热设备、造粒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

4.6.4固废

挤出成型工序产生下脚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敏感点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界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N

E

环境空气

崔庄村

38.318336

117.040083

住宅

居民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SE

1449

李天木村

38.333997

117.048894

住宅

居民

NE

1349

皂坡村

38.345297

117.022130

住宅

居民

N

1143

吕家楼村

38.333002

117.016261

住宅

居民

NW

581

大郝庄村

38.315788

117.015705

住宅

居民

SW

670

小郝庄村

38.311969

117.019438

住宅

居民

S

1277

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产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有组织排放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氯化氢、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5.2 噪声标准

营运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见表8

8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噪声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废气产生。见表9

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60μg /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24小时平均

150μg/m3

1小时平均

500μg/m3

NO2

年平均

40μg /m3

24小时平均

80μg/m3

1小时平均

200μg/m3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年平均

70μg/m3

24小时平均

150μg/m3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μg/m3

1小时平均

200μg/m3

CO

24小时平均

4mg/m3

1小时平均

10mg/m3

TSP

年平均

200μg/m3

24小时平均

300μg/m3

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

2.0 mg/m3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

 

氯化氢

1小时平均

50μg/m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氯乙烯

最高允许浓度

0.15 mg/m3

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5.3.2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0

10 地下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

环境要素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地下水

pH:6.5~8.5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3.0 mg/L

氨氮(以N计)≤0.5mg/L

总硬度(以CaCO3计)≤450mg/L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

硫酸盐≤250mg/L

硝酸盐氮(以N计)≤20 mg/L

亚硝酸盐(以N计)≤1 mg/L

氯化物≤250mg/L

氟化物≤1.0 mg/L

挥发性酚类≤0.002mg/L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5.3.3声环境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1

11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环境要素

污染物名称

标准来源

声环境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2

12废气、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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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检测点位见下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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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建材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 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噪声监测

按《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有合格证,监测仪器均在有效期内。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5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 废气检测结果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下表15 

15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单位: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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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下表16

16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单位: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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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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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噪声检测结果

14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日期

检测频次

检测结果

1#

2#

3#

4#

2020.3.13

昼间

57.1

58.1

58.6

57.2

夜间

46.6

47.6

48.0

46.8

2020.3.14

昼间

54.9 

53.7 

53.9

55.2 

夜间

47.1

46.8

47.3

47.8

 

经检测,混料、粉碎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 5.3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1-2016)表 4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 挤出成型、造粒工序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1.54mg/m3,满足《工业废水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要求, 同时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 4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20mg/m3);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为 53.6%,不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中有机化工业排 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0%),加测车间有机废气;氯化氢最高排放浓度 为 1.3mg/m3,氯乙烯未检出,均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1-2016)表 4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氯化氢≤20mg/m3,氯乙烯10mg/m3)。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0.76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2 其他企业边界浓度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非甲烷总烃≤2.0mg/m3);氯化氢、氯乙烯均未检出,均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 5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 0.2mg/m3,氯乙烯0.15mg/m3);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 0.341mg/m3,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车间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1.0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3 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 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值范围为53.7~58.6dB(A),夜间值范围为46.6~48.0dB(A),均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 60dBA),夜间≤50dBA))。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德源五金加工厂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5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污染物

环保设施名称

验收指标

验收标准

废气

挤出成型、造粒工序

非甲烷总烃

集气罩+1套水喷淋+过滤棉+光氧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15m高排气筒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最低去除效率90%

排气筒高度:15m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和4.2.8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最低去除率要求

边界浓度限值:2.0 mg/ 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2排放标准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氯化氢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排气筒高度:15m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和4.2.8要求

企业边界浓度限值:0.2mg/m3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氯乙烯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

排气筒高度:15m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和4.2.8要求

企业边界浓度限值:0.15mg/m3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混料、粉碎工序

颗粒物

集气罩+1布袋除尘器+115m高排气筒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排气筒高度:15m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和4.2.8要求

企业边界浓度限值: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

冷却工序

设备冷却水

/

1个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

厂区职工生活污水

COD

氨氮

SS

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不外排

/

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加装减振垫、厂房内合理布设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固废

挤出成型工序

下脚料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收集后存放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

厂区职工

生活垃圾

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

分表计电

为避免治污设备不按规定开启、治污设备低效运行、企业擅自偷换监控设备等情况,项目变更后,将电路进行改造,即环保设备、生产设备单独引用一条电路,并安装智能电表,建议分表计电方式,确保环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其他

①化粪池采取防渗处理,并采取内外防水处理,使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

②危废间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硬化+涂环氧树脂防渗层,防渗层渗透系数K1×10-10cm/s

③生产车间和库房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用水泥进行硬化。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混料、粉碎工序产生粉尘项目农用灌溉设备混料、粉碎工序产生粉尘混料、粉碎工序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和4.2.8要求。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挤出成型、造粒工序废气农用灌溉设备挤出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和4.2.8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1有机化工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未收集部分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2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W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氯乙烯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10.1.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氨氮,废水产生量为96m3/a,厂区设防渗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螺杆挤出成型设备、混料加热设备、造粒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

10.1.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的去向,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0.2 验收结论

1、废气

混料、粉碎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 5.3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1-2016)表 4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 挤出成型、造粒工序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1.54mg/m3,满足《工业废水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要求, 同时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 4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20mg/m3);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为 53.6%,不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中有机化工业排 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0%),加测车间有机废气;氯化氢最高排放浓度 为 1.3mg/m3,氯乙烯未检出,均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1-2016)表 4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氯化氢≤20mg/m3,氯乙烯10mg/m3)。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0.76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2 其他企业边界浓度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非甲烷总烃≤2.0mg/m3);氯化氢、氯乙烯均未检出,均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 5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 0.2mg/m3,氯乙烯0.15mg/m3);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 0.341mg/m3,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车间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1.0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3 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 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

2、废水

项目无废水外排。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值范围为53.7~58.6dB(A),夜间值范围为46.6~48.0dB(A),均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 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的去向,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加强环保管理,污染物都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运营是可行的。

10.3 建议

1.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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