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317-8585009
手机:13833992673
邮箱:424130318@qq.com
地址:沧州市彩龙国际3A107
网址 :www.hjqygl.cn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月
目 录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5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9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9
3.7 环评中总量情况.................................................................................... 12
3.8 环评审批意见主要内容........................................................................ 12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15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15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16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17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20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20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5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25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6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7
7.4 污染物排放总量................................................................................ 29。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30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30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30
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8'17.09",北纬38°23'51.10"。项目类别属于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公司实际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2.78%,建设规模为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
该公司于2019年11月委托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1月25日,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件号:中捷环表【2019】80号。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0日委托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19121802(W)。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19121802(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局以中捷环表【2019】80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9年11月25日。
(1)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78%。
(5)建设地点: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8'17.09",北纬38°23'51.10"。
(6)建设规模: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5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5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现有工程 | ||
主体工程 | 利用现有生产车间、仓库等,购置安装设备3台(套),建设搅拌砂浆生产线1条 | |
辅助工程 | 仓库、办公室等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项目用水由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供水管网提供 |
供电 | 项目用电由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供电系统供给 | |
供热 | 项目无生产用热,冬季采暖采用电采暖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上料、搅拌、下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至旋风除尘器(TA001)+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水泥储存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滤筒除尘器(TA003)处理后排放 | ||
废水 |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 |
噪声 | 基础减振、隔声厂房 | |
固废 | 除尘器收集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水泥料仓 | 1 | 台 |
2 | 砂浆搅拌设备 | 1 | 套 |
3 | 空气压缩机 | 1 | 台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来源 | 包装、储存方式 | |
1 | 水泥 | t/a | 2170 | 外购 | 散装水泥罐车运输,密闭水泥仓储存 |
2 | 细沙 | t/a | 450 | 外购 | 袋装,100kg/袋,车间内储存 |
3 | 胶粉 | t/a | 150 | 外购 | 袋装,25kg/袋,车间内储存 |
4 | 纤维 | t/a | 150 | 外购 | 袋装,25kg/袋,车间内储存 |
5 | 钙粉 | t/a | 80 | 外购 | 袋装,100kg/袋,车间内储存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用水由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本项目无生产用水,企业用水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生活用水量按20L/人·天计,项目年工作300天,劳动定员5人,生活用水量为0.1m3/d(30m3/a)。项目新鲜水用量为0.1m3/d(30m3/a)。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08m3/d(24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供电系统供给,用电量为3.67×104kWh/a。
(3)供热、制冷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上料:将细沙、胶粉、纤维、钙粉以人工方式、水泥通过自动方式进入上料仓,通过密闭上料机输送至搅拌设备。
储存:水泥在水泥储罐内储存。
搅拌:细沙、胶粉、纤维、钙粉和水泥在搅拌设备内搅拌,使混合均匀。
下料:搅拌完成后通过下料口放入包装袋内。
包装成品:将成品包装待售。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废气
项目上料工序、搅拌工序、下料工序产生废气,经各产污节点的集气装置收集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Ⅱ时段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水泥储存在密闭水泥储仓内,储仓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塔顶排放(以无组织计);项目上料工序、搅拌工序、下料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3.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3.6.3固废
除尘器收集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项目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项目搅拌设备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装置、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措施可行。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同意本表作为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项目建设管理的依据。
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表确定的建设及运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1、运营期上料、搅拌、下料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各产污节点的集气装置收集至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Ⅱ时段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储存工序水泥卸料过程产生颗粒物通过水泥仓顶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塔顶排放;储存工序颗粒物排放及上料、搅拌、下料工序未被收集部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少量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
3、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等、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中规定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外排。
5、项目无生产用热,冬季采用空调采暖,不新建锅炉。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经验收,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方能投入正式进行。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 | 一致 |
占地面积 | 500m2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现有生产车间、仓库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3000吨搅拌砂浆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18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项目劳动定员5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水泥料仓 | 1 | 台 |
2 | 砂浆搅拌设备 | 1 | 套 |
3 | 空气压缩机 | 1 | 台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来源 | 包装、储存方式 |
1 | 水泥 | t/a | 2170 | 外购 | 散装水泥罐车运输,密闭水泥仓储存 |
2 | 细沙 | t/a | 450 | 外购 | 袋装,100kg/袋,车间内储存 |
3 | 胶粉 | t/a | 150 | 外购 | 袋装,25kg/袋,车间内储存 |
4 | 纤维 | t/a | 150 | 外购 | 袋装,25kg/袋,车间内储存 |
5 | 钙粉 | t/a | 80 | 外购 | 袋装,100kg/袋,车间内储存 |
与环评一致。
项目用水由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本项目无生产用水,企业用水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生活用水量按20L/人·天计,项目年工作300天,劳动定员5人,生活用水量为0.1m3/d(30m3/a)。项目新鲜水用量为0.1m3/d(30m3/a)。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08m3/d(24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供电系统供给,用电量为3.67×104kWh/a。
(3)供热、制冷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项目上料工序、搅拌工序、下料工序产生废气,经各产污节点的集气装置收集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Ⅱ时段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水泥储存在密闭水泥储仓内,储仓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塔顶排放(以无组织计);项目上料工序、搅拌工序、下料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4.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4.6.3噪声
项目搅拌设备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装置、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措施可行。
除尘器收集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项目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坐标 | 相对方位 | 距离 | 保护对象 | ||
东经 | 北纬 | ||||
中捷农场生活区 | 117°28'3.98" | 38°23'15.80" | 南 | 570m | 居民 |
搬倒井村 | 117°29'27.99" | 38°24'22.12" | 东北 | 1790m | 居民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Ⅱ时段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见表8。
表8 项目废气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废气 | 颗粒物: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10mg/m3 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Ⅱ时段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5.2 噪声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见表9。
表9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厂界噪声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年第29号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0。
表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空气 | PM10:24小时平均150μg/m3 PM2.5:24小时平均75μg/m3 SO2:24小时平均150μg/m3 1小时平均500μg/m3 NO2:24小时平均80μg/m3 1小时平均200μg/m3 O3:8小时平均160μg/m3 1小时平均200μg/m3 CO:24小时平均4mg/m3 1小时平均10m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年第29号修改单)二级 |
5.3.2声环境标准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1。
表11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噪声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2。
表12 污染物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0%,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下表14
表14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单位:mg/m3)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下表15
表15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单位:mg/m3)
7.3 噪声检测结果
噪声检测结果见下表16。
表16 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临港金铭苑玻纤制品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7。
表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 污染源 | 环保设施及措施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废气 | 上料、搅拌、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 各产污节点设置集气装置+旋风除尘器(TA001)+布袋除尘器(TA002)+15米高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10mg/m3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 2015)表1第Ⅱ时段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储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 滤芯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塔顶排放 |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 2015)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
无组织 | —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 不外排 | 不外排 |
固废 | 除尘器收集产生的粉尘 |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不外排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相关规定 |
办公生活 |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不外排 | 不外排 | |
噪声 | 项目搅拌设备等生产设备运行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十、结论与建议
10.1.1废气
项目上料工序、搅拌工序、下料工序产生废气,经各产污节点的集气装置收集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Ⅱ时段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水泥储存在密闭水泥储仓内,储仓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塔顶排放(以无组织计);项目上料工序、搅拌工序、下料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10.1.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10.1.3噪声
项目搅拌设备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装置、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措施可行。
10.1.4固废
除尘器收集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项目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废气
经检测,该厂上料、搅拌、下料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4mg/m³,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Ⅱ时段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³)。
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下风向与上风向排放浓度差值最大值为0.250mg/m³,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0.5mg/m³)。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3、噪声
经检测,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60--62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
4、固废
除尘器收集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经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满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