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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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新建印刷机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月
目 录
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于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69702°,东经116.926880°。项目类别属于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公司实际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2.31%,建设规模为年产30吨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
该公司于2019年8月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吨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8月29日,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吨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19】155号。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8日委托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YZ19L16Z03S。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YZ19L16Z03F。本项目根据《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目前不需要办排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吨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吨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 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县环境保护局以沧县环评[2019]155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吨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9年8月29日。
(2)建设单位: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31%。
(5)建设地点: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于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69702°,东经116.926880°。
(6)建设规模:年产30吨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白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00天;
(7)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1937.19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项目 | 建筑面积 | 建筑结构 | 备注 | |
1 | 1#生产车间 | 297m2 | 钢混结构 | 1层 |
2 | 2#生产车间 | 432m2 | 钢混结构 | 1层 |
3 | 3#生产车间 | 156m2 | 钢混结构 | 1层 |
4 | 职工休息室 | 125m2 | 钢混结构 | 1层,含办公室 |
合计 | 1010m2 | / | /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数控机床 | 台 | 25 |
2 | 数控切管机 | 台 | 7 |
3 | 立式台钻 | 台 | 2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名称 | 用量 | 单位 | 备注 | |
原辅材料 | 不锈钢管 | 16 | t/a | 外购 |
不锈钢毛坯 | 17 | t/a | 外购 | |
润滑油 | 0.05 | t/a | 外购 | |
液压油 | 0.2 | t/a | 外购 | |
切削液 | 0.3 | t/a | 外购 | |
能源 | 新鲜水 | 120 | m3/a | |
电 | 6万 | kW·h/a | 由汪家铺乡供电所提供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由于庄子村供水管网提供。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表1生活用水定额及企业实际情况,职工生活按20L/人·d计算,生活用水量为0.4m3/d。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废水量取生活用水量的80%,为0.32m3/d,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汪家铺乡供电所提供,年耗电量6万kW·h。
(3)供热、制冷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本项目产品为不锈钢阀门和不锈钢管件,原料为不锈钢管和不锈钢毛坯等。主要工艺流程为数控加工、钻孔,具体生产工艺如下:
(1)数控加工
外购原料不锈钢毛坯直接送入数控机床进行加工,外购原料不锈钢管根据产品需要利用数控切管机进行切割,切割后送入数控机床进行加工。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切、磨、铣、刨等机加工工序。部分加工过程会使用少量切削液,起到润滑、冷却的作用,机加工过程温度约为60-70℃,未达到切削液分解温度。
(2)钻孔
根据产品需要,部分不锈钢件需要利用钻床进行打孔,打孔完成后即为成品。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3.6.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6.3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均置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机械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隔声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NH3-N:0t/a、SO2:0 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新建印刷机配件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于庄子村。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866.67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避免大风作业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的土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设备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3)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数控铣床、台钻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设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车削、铣削工序产生的下脚料,检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 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六、该项目建成试生产前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年产30吨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沧州市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于庄子村 | 一致 |
占地面积 | 1937.19m2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生产车间3间;职工休息室1层,含办公室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30吨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13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白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00天;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数控机床 | 台 | 25 |
2 | 数控切管机 | 台 | 7 |
3 | 立式台钻 | 台 | 2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类别 | 名称 | 用量 | 单位 | 备注 |
原辅材料 | 不锈钢管 | 16 | t/a | 外购 |
不锈钢毛坯 | 17 | t/a | 外购 | |
润滑油 | 0.05 | t/a | 外购 | |
液压油 | 0.2 | t/a | 外购 | |
切削液 | 0.3 | t/a | 外购 | |
能源 | 新鲜水 | 120 | m3/a | 由于庄子村供水管网提供 |
电 | 6万 | kW·h/a | 由汪家铺乡供电所提供 |
与环评一致。
本项目用水由于庄子村供水管网提供。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表1生活用水定额及企业实际情况,职工生活按20L/人·d计算,生活用水量为0.4m3/d。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废水量取生活用水量的80%,为0.32m3/d,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汪家铺乡供电所提供,年耗电量6万kW·h。
(3)供热、制冷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4.6.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4.6.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机械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隔声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6.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均置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 保护对象 | 经纬度 | 保护内容 | 方位 | 距厂区距离 (m) | 环境功能 要求 | 环境保护级别 |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空气 | 八里屯村 | 116.908664° | 38.276561° | 居民 | NW | 152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 | 不改变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
于庄子村 | 116.921984° | 38.263440° | 居民 | SW | 330 | |||
彭店村 | 116.939661° | 38.261246° | 居民 | E | 800 | |||
祝庄子村 | 116.944485° | 38.271457° | 居民 | SE | 960 | |||
汪家铺村 | 116.935094° | 38.255371° | 居民 | SE | 1080 | |||
地下水 | 区域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项目无废气产生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见表8。
表8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单位 | 标准来源 | |
噪声 | 厂界 | Leq | 昼间 | 60 | 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夜间 | 50 |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无废气产生。见表9。
表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污染物名称 | 取值时间 | 标准值 | 单位 | 标 准 来 源 |
大气环境 | PM10 | 年平均 | 70 | µ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 |
24小时平均 | 150 | ||||
PM2.5 | 年平均 | 35 | |||
24小时平均 | 75 | ||||
SO2 | 年平均 | 60 | |||
24小时平均 | 150 | ||||
1小时平均 | 500 | ||||
NO2 | 年平均 | 40 | |||
24小时平均 | 80 | ||||
1小时平均 | 200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 | |||
1小时平均 | 200 | ||||
CO | 24小时平均 | 4 | mg/m3 | ||
1小时平均 | 10 | ||||
TSP | 年平均 | 200 | µg/m3 | ||
24小时平均 | 300 | ||||
亚硝酸盐氮 | ≤1.00 |
5.3.2地下水质量标准
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0。
表10 地下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
环境要素 | 污染物名称 | 取值时间 | 标准值 | 单位 | 标 准 来 源 |
地下水 环境 | pH | 6.5~8.5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 | |
总硬度 | ≤450 | mg/L |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 | ||||
耗氧量 | ≤3.0 | ||||
氨氮 | ≤0.50 | ||||
硝酸盐氮 | ≤20 | ||||
亚硝酸盐氮 | ≤1.00 |
5.3.3声环境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1。
表11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单位 | 标准来源 | ||
噪声 | 厂界 | Leq | 昼间 | 60 | 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夜间 | 50 |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3。
表13 污染物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环 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 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噪声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了校准,保证监测时 数据准确有效。
4、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有合 格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0%,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检测点位
7.3噪声检测结果
噪声检测结果见下表14。
表14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7。
表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 处理对象 | 污染物 | 污染防治措施 | 设备数量(台/套) | 投资 (万元) | 治理效果 | 验收标准 |
废水 | 职工生活盥洗废水 | SS、COD |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 -- | 0.5 | -- | 不外排 |
噪声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 | 1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数控加工 | 边角料 | 收集后外售 | -- | -- | 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
-- | |||||||
废润滑油 | 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1.5 | |||||
废液压油 | |||||||
废切削液 | |||||||
废油桶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
其他 | ①生产车间地面进行水泥硬化 ②旱厕采取防渗处理,并采取内外防水处理,使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 ③危废暂存间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硬化+涂环氧树脂防渗层,防渗层渗透系数≤1×10-10cm/s。 | ||||||
合计 | 环保投资3万 |
十、结论与建议
10.1.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10.1.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10.1.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机械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隔声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10.1.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均置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经检测,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56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均置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沧州迪艾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吨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项目选址符合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厂区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0.3 建议
为了最大限度减轻本项目外排污染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提出如下建议:
(1)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环境管理,定时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