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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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机、农用养殖清粪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沧县福兴机械厂
编制单位:沧县福兴机械厂
2019年10月
目 录
4 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8
6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13
沧县福兴机械厂地址位于沧州市沧县马落坡村,主要从事生产农用粉碎机、养殖清粪机项目。本项目占地4745.3平方米,共投资100万元,投产后形成年产农用粉碎机600台、农用养殖清粪机200台的生产能力。项目北侧、西侧均为厂子,南侧、东侧均为道路。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为西北侧1003m处的王福庄村。
2019年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该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沧县福兴机械厂新建农用粉碎机、农用养殖清粪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24日取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的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9】106号。沧州宝鑫印刷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委托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19102101(W)。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19102101(Y)。本项目根据《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目前不需要办排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2019年10月,沧县福兴机械厂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及监测,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沧县福兴机械厂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和“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说明”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同时于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2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我单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 验收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8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31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7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正)》(2015年4月24日) ;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7)第44号);
(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39号);
(10)《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规环评[2017]4号);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
(1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说明。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9)《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
(1)《沧县福兴机械厂新建农用粉碎机、农用养殖清粪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6月);
(2)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关于《沧县福兴机械厂新建农用粉碎机、农用养殖清粪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沧县环评【2019】106号;
(3)沧县福兴机械厂环保设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其它相关资料。
2 工程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2-1。
表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新建农用粉碎机、农用养殖清粪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沧县福兴机械厂 | ||
法人代表 | 滕旺 | 联系人 | 滕旺 |
通信地址 | 沧州市沧县马落坡村 | ||
联系电话 | 13513272586 | 邮编 | 061000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C3323 |
建设地点 | 沧州市沧县马落坡村 | ||
占地面积 | 4745.3平方米 | 经纬度 | 38°22'10.65"N 116°57'40.34"E |
沧县福兴机械厂位于沧州市沧县马落坡村。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8°22'10.65",东经116°57'40.34"。项目北侧、西侧均为厂子,南侧、东侧均为道路。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为西北侧1003m处的王福庄村。
2.1.3 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4745.3㎡,本项目大门位于厂区东侧,办公区位于厂区南侧,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南侧和南中侧,仓库位于厂区北侧、东侧、西侧及西北角。
2.2.2 主要原辅材料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见表2-2。
表2-2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
1 | 均需 | 钢材 | t/a | 60 |
2 | 螺丝 | kg/a | 400 | |
3 | 轴承 | 个/a | 2000 | |
4 | 皮带 | 根/a | 800 | |
5 | 外购轮胎 | 个/a | 420 | |
6 | 焊丝 | kg/a | 1200 | |
7 | 农用养殖清粪机 | 后桥 | 根/a | 210 |
电机 | 个/a | 210 | ||
电瓶 | 块/a | 800 | ||
8 | 电 | 万kw·h/a | 3 | |
9 | 水 | m3/a | 60 |
2.2.3 生产设备
项目设备一览表见表2-3。
表2-3 设备一览表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车床 | CS6140 | 台 | 1 |
2 | 万能升降铣床 | X62W | 台 | 1 |
3 | 剪板机 | 011-63X2000 | 台 | 1 |
4 | 冲床 | J23-63A | 台 | 1 |
5 | 冲床 | J21S-16 | 台 | 4 |
6 | 万能铣床 | 57-3 | 台 | 1 |
7 | 台式钻床 | / | 台 | 3 |
8 | 摇臂钻床 | / | 台 | 1 |
9 | 等离子切割机 | 1530 | 台 | 1 |
10 | 电焊机 | 二氧保护焊250型 | 台 | 6 |
11 | 磨床 | / | 台 | 1 |
12 | 切割机 | / | 台 | 1 |
13 | 折弯机 | / | 台 | 1 |
14 | 切管机 | / | 台 | 1 |
2.3 工艺流程
本项目工艺流程见图2-1。
图2-1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简述:
裁剪:根据机子的类型进行裁剪;
冲压:将裁剪完的原料用冲床冲压;
折弯:冲压完成后进行折弯;
机加工:根据机子类型将配件进行车床、铣床、台钻加工;
焊接:将一部分配件与折弯后的半成品进行焊接;
组装:将配件半成品和原件半成品进行人工组装;
检验:对组装完成品检验,出成品。
2.5 公用工程
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水,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60m3/a,由姚官屯乡供水管网提供,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48m3/a,厂区设立旱厕,定期清掏。
2.5.2 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1万kw·h/a,电源引姚官屯乡变电所,厂区自设一台30KVA和一台50KVA的变压器,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2.5.3 供热
2.6 环评审批情况
2019年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该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沧县福兴机械厂新建农用粉碎机、农用养殖清粪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24日取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的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9】106号。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企业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情况落实见表2-5。
污染源 | 污染物 | 环保设施名称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
废气 | 焊接工序 | 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排气筒高度: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 |
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废水 | 厂区职工生活污水 | COD 氨氮 SS | 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 | -- | -- |
噪声 |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合理布设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固废 | 裁剪工序 | 下脚料 | 收集后外售 | 不外排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 |
冲压工序 | 下脚料 | 收集后外售 | |||
焊接工序 | 废焊丝 | 收集后外售 | |||
机加工工序 | 下脚料 | 收集后外售 | |||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降粉尘 | 沉降粉尘 | 收集后外售 |
2.10 验收范围及内容
①污水──工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不外排,为调查内容。
②废气──工程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排放情况,为具体检测内容。
③噪声──设备噪声,为具体检测内容。
④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检查内容。
⑤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工程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
本项目租赁厂房,主要环境污染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影响时间短,随着设备安装完成而消除,故不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
3.2 运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项目焊接工序会使用二氧焊机,有少量焊接烟尘产生,产生量约为0.009t/a,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烟尘尘排放量为0.000081t/a,排放浓度为0.03375mg/m3,排放速率为0.0000337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未收集的烟尘为0.0009t/a,排放速率为0.000375kg/h,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2.2 废水
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m3/a,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2.3固体废物
下料工序产生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丝,收集后外售;检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2.4 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冲床、车床、铣床、钻床、磨床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噪声,噪声值约为75~95dB(A)。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设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一、结论:
1、项目概述
沧县福兴机械厂地址位于沧州市沧县马落坡村,主要从事生产农用粉碎机、农用养殖清粪机。本项目占地4745.3平方米,共投资100万元,配备车床、万能升降铣床、剪板机、冲床、万能铣床台式钻床、摇臂钻床、等离子切割机、电焊机、磨床、切割机、折弯机、切管机等设备,预计投产后形成年产农用粉碎机600台、农用养殖清粪机200台的生产能力。
2、项目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产品、工艺、设备均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淘汰类及限制类,也未列入《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禁止类与限制类之列,且项目在沧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为沧县行审【备】字【2019】251号,项目代码为:2019-130921-35-03-000256,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沧县姚官屯乡马落坡村,根据姚官屯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沧县福兴机械厂规划选址意见:新建农用粉碎机、农用养殖清粪机项目符合姚官屯乡的规划,同意本项目在此选址建设生产。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各种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满足防护距离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选址可行。
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焊接工序会使用二氧焊机,有少量焊接烟尘产生,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未收集的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下料工序产生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丝,收集后外售;检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冲床、车床、铣床、钻床、磨床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噪声,噪声值约为75~95dB(A)。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设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加强环保管理,污染物都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运营是可行的。
二、建议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
4.2 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9年7月24日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出具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9】106号。其批复如下:
一、同意“沧县福兴机械厂”新建农用粉碎机,农用养殖清类机项目建设。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州市沧县姚官电乡马落坡村,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10万元,占地面积4745.3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采取酒水、避免大风作业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的土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声排放标准》(B12523-201)中的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项目焊接工序会使用二氧焊机,有少量焊接烟尘产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未收集的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早厕,定时清掏。3.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冲床、车床、铣床、钻床、磨床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设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下料工序产生下脚料,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丝,检验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02:0t/a、NOx:0t/a
七,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1 环评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序号 | 审批意见内容 | 落实情况 |
1 | 建设单位:沧县福兴机械厂 | 建设单位名称不变。 |
2 | 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沧县马落坡村,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8°22'10.65",东经116°57'40.34" | 建设地点不变及周边关系情况不变。 |
3 |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 项目总投资不变。 |
4 | 生产规模及产品产量:占地面积4745.3m2,年产农用粉碎机600台、农用养殖清粪机200台 | 总占地面积不变,产品产量不变 |
5 | 项目焊接工序会使用二氧焊机,有少量焊接烟尘产生,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未收集的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废气治理措施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6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废水治理措施已落实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7 |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冲床、车床、铣床、钻床、磨床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设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8 | 下料工序产生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丝,收集后外售;检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见表5-1。
表5-1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废气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排气筒高度: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 |
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噪声排放执行标准见表5-2。
表5-2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噪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6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对沧县福兴机械厂新建农用粉碎机、农用养殖清粪机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6.2 检测分析方法
表6-1有组织废气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有组织排放废气
a、监测点位:焊接工序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出口设一个监测孔。
b、监测频次:正常工况下,每天监测三次,连续监测两天。
c、监测项目:颗粒物。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
a、监测点位:厂界下风向布设3个监测点位。
b、监测频次:正常工况下,每天监测四次,连续监测两天。
c、监测项目:颗粒物。
厂界噪声
监测点位:厂界外1米,设4个点位。
监测频次:每天昼间监测一次,连续监测两天。
监测项目:等效声级Leq(A)。
表6-2 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检出限 |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 青岛拓威TW-8051F型 自动烟尘测试仪 CZXY-YQ-070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 CZXY-YQ-074 | 1.0mg/m3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 |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 CZXY-YQ-074 | 0.001mg/m3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82 | -- |
6.2.3 检测点位示意图
废气检测点位示意图
噪声检测点位示意图
表7-1废气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
焊接工序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出口(15m) | 2019.10.21 | 标干流量 | Nm3/h | 3610 | 3470 | 3527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5.2 | 6.5 | 5.9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19 | 0.023 | 0.021 | ||
焊接工序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出口(15m) | 2019.10.22 | 标干流量 | Nm3/h | 3691 | 3497 | 3562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5.6 | 7.0 | 6.3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21 | 0.024 | 0.022 |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 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
2019.10.21 | 下风向1 | 颗粒物 | 0.300 | 0.317 | 0.267 | 0.234 | (GB 16297 -1996)表2中 1.0 |
下风向2 | 0.334 | 0.383 | 0.367 | 0.319 | |||
下风向3 | 0.433 | 0.467 | 0.450 | 0.366 | |||
2019.10.22 | 下风向1 | 0.250 | 0.333 | 0.233 | 0.283 | ||
下风向2 | 0.350 | 0.417 | 0.400 | 0.400 | |||
下风向3 | 0.416 | 0.475 | 0.449 | 0.434 |
7.1.2噪声检测结果
表 7-2噪声检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时间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12348-2008) 表1中2类 | ||
2019.10.21 | 昼间 | 55 | 57 | 55 | 57 | 60 |
2019.10.22 | 昼间 | 55 | 57 | 55 | 57 | 60 |
7.2 检测结果分析
该厂焊接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4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
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7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7.2.2 噪声检测结果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5~57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7.3 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污染物SO2、NOX、COD、氨氮的排放。
沧县福兴机械厂环境管理由公司各车间专人负责监督,负责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
本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施工,特别是按环保设计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未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沧县福兴机械厂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
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见。
建设单位设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并且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职责,运行初期的检测工作也已经完成,后续检测计划按周期正常进行。
(1)废气
该厂焊接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4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
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7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5~57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4)固体废弃物
下料工序产生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丝,收集后外售;检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6)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营运期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