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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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12月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目 录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6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8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9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1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12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12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15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15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17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18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19
4.8环境保护目标........................................................................................ 19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19
5.1 废气排放标准....................................................................................... 20
5.3 环境质量标准....................................................................................... 22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3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23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3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5
7.2废气监测结果........................................................................................ 25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25
7.2.2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26
7.3噪声监测结果........................................................................................ 26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28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29
8.2 环境检测能力....................................................................................... 29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29
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官厅工业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6’25.329”,北纬38°22’17.109” 。项目类别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公司实际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建设规模为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
该公司于2021年6月委托河北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7月7日,《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行审(环)字【2021】156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河北旭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HBXH(验)【2021】11087号,检测报告编号:HBXH(检)-2021-11087。本项目于2021年11月15日取得排污登记回执,证书编号:91130921347767147T001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于2021年12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县环境保护局以沧县行审(环)字[2021]156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1年7月7日。
(1)项目名称: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
(5)建设地点: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官厅工业区 ,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6’25.329”,北纬38°22’17.109” 。
(6)建设规模: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95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序号 | 工程内容 | 建设规模 | |
主体工程 | 1 | 生产车间 | 1座,1F,面积:850m2 |
辅助工程 | 1 | 仓库 | 1座,1F,面积:100m2 |
公用工程 | 1 | 给水 | 项目用水为设备冷却水和生活用水,由大官厅工业区供应 |
2 | 排水 | 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加,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 |
3 | 供电 | 项目生产用电由大官厅工业区供应 | |
4 | 供热 | 生产采用电加热,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 | |
环保工程 | 1 | 废气治理 | 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2 | 废水治理 |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 |
3 | 噪声治理 | 采用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排放 | |
4 | 固废治理 | 原料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统一收集粉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成品库设危废暂存间1间,废活性炭采用危险废物利用带有标志的专用容器收集、封口密闭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注吹中空成型机 | IBM30H | 套 | 2 |
2 | 注塑成型机 | TYD168WSV | 台 | 5 |
TYD220WSV | 台 | 5 | ||
3 | 中速机边粉碎机 | PL-240 | 台 | 4 |
4 | 上料机 | AHS360G | 台 | 10 |
5 | 拌料机 | / | 台 | 2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原材料名称 | 单位 | 消耗量 | 备注 | |
1 | 聚苯乙烯 | t/a | 70 | 外购原包料 |
2 | 聚乙烯 | t/a | 90 | 外购原包料 |
3 | 色母 | t/a | 3 | 外购原包料 |
4 | 水 | m3/a | 73 | 大官厅工业区供水系统 |
5 | 电 | 万kWh/a | 5 | 大官厅工业区供电系统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用水为设备冷却水和生活用水,总用水量为73m3/a(0.25m3/d),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补水量为13m3/a(0.05m3/d);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116.3.2016)及当地实际情况,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项目定员10人,生活用水量为0.2m3/d(60m3/a),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排水: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0.16m3/d(48m3/a),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沧县大官厅工业区供应,用电量5.0万kWh/a。
(3)供热
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生活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盖、塑料瓶。具体生产工艺如下:
检测试剂盒卡片:首先将购进的聚苯乙烯、聚乙烯、色母利用拌料机进行拌料,拌料过程中无粉尘产生,拌料后物料经上料机进行上料,在注塑成型机内,电加热至220℃-230℃,使之成为熔融状态,加热注塑成型,检验合格的后,即为成品,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通过中速机边粉碎机破碎,破碎后粒径为3-5mm,破碎后进入生产系统再次利用。
塑料盖:首先将购进的聚乙烯、色母利用拌料机进行拌料,拌料过程中无粉尘产生,拌料后物料经上料机进行上料,在注塑成型机内,电加热至150℃-170℃,加热注塑成型,检验合格的后,即为成品,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通过中速机边粉碎机破碎,破碎后粒径为3-5mm,破碎后进入生产系统再次利用。
塑料瓶:首先将购进的聚乙烯、色母利用拌料机进行拌料,拌料过程中无粉尘产生,拌料后物料经上料机进行上料,在注吹中空成型机内,电加热至150℃-170℃,注吹成型,检验合格的后,即为成品,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通过中速机边粉碎机破碎,破碎后粒径为3-5mm,破碎后进入生产系统再次利用。
3.6.1废气
检测试剂盒卡片加热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G1)、塑料盖加热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G3)、塑料瓶加热注吹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G5)。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去除率要求。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6.2废水
项目设备工艺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为职工盥洗用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3.6.3固废
本项目检验工序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贮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注塑成型机、注吹中空成型机、上料机、拌料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装置,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一、同意“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工业园。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5万元,占地面积95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租赁沧州永康医院用品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车间,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土建工程量较少,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环保意识的增强,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施工中如用框架模板要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甩,夜间禁止喧哗等确保施工期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未收集废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3噪声:本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检验工序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贮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 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沧县大官厅工业区 | 一致 |
占地面积 | 950㎡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项目厂区东侧设置入口,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南侧,仓库位于生产车间北侧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50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注吹中空成型机 | IBM30H | 套 | 2 | 与环评一致 |
2 | 注塑成型机 | TYD168WSV | 台 | 5 | 与环评一致 |
TYD220WSV | 台 | 5 | 与环评一致 | ||
3 | 中速机边粉碎机 | PL-240 | 台 | 4 | 与环评一致 |
4 | 上料机 | AHS360G | 台 | 10 | 与环评一致 |
5 | 拌料机 | / | 台 | 2 | 与环评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原材料名称 | 单位 | 消耗量 | 备注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
1 | 聚苯乙烯 | t/a | 70 | 外购原包料 | 与环评一致 |
2 | 聚乙烯 | t/a | 90 | 外购原包料 | 与环评一致 |
3 | 色母 | t/a | 3 | 外购原包料 | 与环评一致 |
4 | 水 | m3/a | 73 | 大官厅工业区供水系统 | 与环评一致 |
5 | 电 | 万kWh/a | 5 | 大官厅工业区供电系统 | 与环评一致 |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给水:用水为设备冷却水和生活用水,总用水量为73m3/a(0.25m3/d),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补水量为13m3/a(0.05m3/d);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116.3.2016)及当地实际情况,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项目定员10人,生活用水量为0.2m3/d(60m3/a),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排水: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0.16m3/d(48m3/a),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³/d)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沧县大官厅工业区供应,用电量5.0万kWh/a。
(3)供热
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生活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
4.6.1废气
检测试剂盒卡片加热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塑料盖加热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塑料瓶加热注吹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去除率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4.6.2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4.6.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减衰等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6.4固废
本项目检验工序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贮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要素 | 保护 对象 | 经纬度 | 保护 内容 | 方位 | 距厂界 距离(m) | 环境功能 要求 | 环境保护级别 |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空气 | 大刘蔡村 | 116°36'16.446" | 38°22'38.969" | 居民 | N | 46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表D.1中限值要求 | 不改变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
郭蔡村 | 116°35′51.341″ | 38°22′7.221″ | 居民 | SW | 450 | |||
小刘蔡村 | 116°35′50.878″ | 38°22′27.652″ | 居民 | W | 550 | |||
大官厅乡第一中学 | 116°36′47.152″ | 38°22′24.331″ | 居民 | NE | 520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去除率要求。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表8 项目废气执行标准一览表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 | 非甲烷总烃:60mg/m3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产品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非甲烷总烃:80mg/m3 最低去除效率:90%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 | ||
非甲烷总烃:60mg/m3 去除效率:90%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产品 | 本次环评执行标准 | ||
企业边界限值:2.0mg/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 ||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2019.7.1号实施)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 ||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
企业边界限值:2.0mg/m3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本次环评执行标准 | ||
颗粒物无组织 | 颗粒物 企业边界限值:1.0mg/m3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5.2 噪声标准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见表9。
表9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项目 | 标准 | 备注 | 标准来源 | |
施工期噪声 | 昼间 | 70 | 建筑施工 噪声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夜间 | 55 | |||
运营期噪声 | 昼间 | 60 | 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夜间 | 50 |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2019年沧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沧州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年均值分别为18µg/m3,38µg/m3,89µg/m3,50µg/m3,CO日均浓度95百分位数为1.8mg/m3,O38小时平均浓度90百分位数为185µg/m3。SO2、NO2、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PM10、PM2.5、O3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
5.3.2声环境标准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5.3.3地表水环境标准
根据《2019 年沧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19 年全市 13 个国省考断面全部满足年度水质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 100%。其中,宣惠河大口河口、黑龙港河东港拦河闸等2 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漳卫新河小泊头桥、南排河李家堡一、子牙河小王庄、子牙新河阎辛庄、青静黄排水渠团瓢桥、石碑河李家堡桥、廖家洼河李家堡二、南运河青县桥、任文干渠阎家坞等9个断面达到地表水 V 类,主要定类因子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生化需氧量。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0。
表10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分析方法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检出限 | |
非甲烷总烃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 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 TW-3200D型 HBXH-YQ109 废气VOCs采样仪 崂应3036型 HBXH-YQ042 气相色谱 SP-6890 HBXH-YQ125 | 0.07mg/m3 |
非甲烷总烃 |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 空盒气压表 DYM3 HBXH-YQ066 真空采样仪 HP-5001 HBXH-YQ131、HBXH-YQ132 HBXH-YQ133、HBXH-YQ134 气相色谱 SP-6890 HBXH-YQ125 | 0.07mg/m3 |
总悬浮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 及修改单 | 空盒气压表 DYM3 HBXH-YQ066 中流量智能TSP采样器 崂应2030型 HBXH-YQ030 HBXH-YQ031、HBXH-YQ032 电子天平 ME55 HBXH-YQ053 恒温恒湿室 HST-5-FB HBXH-YQ059 | 0.001mg/m3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HBXH-YQ062 声校准器 AWA6021 HBXH-YQ108 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 DEM6 HBXH-YQ064 | — |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及本公司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0%,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1
表11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
2021.11.23 | 2021.11.24 | |||||||||
1 | 2 | 3 | 均值 | 1 | 2 | 3 | 均值 | |||
注塑、吹塑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进口 | 标干流量(m3/h) | 4722 | 4638 | 4523 | 4628 | 4812 | 4681 | 4751 | 4748 | |
非甲烷总烃 | 浓度(mg/m3) | 6.64 | 7.36 | 6.69 | 6.90 | 6.56 | 7.13 | 6.92 | 6.87 | |
速率(kg/h) | 3.1×10-2 | 3.4×10-2 | 3.0×10-2 | 3.2×10-2 | 3.2×10-2 | 3.3×10-2 | 3.3×10-2 | 3.3×10-2 | ||
注塑、吹塑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高15m)出口 | 标干流量(m3/h) | 4361 | 4430 | 4444 | 4412 | 4405 | 4511 | 4467 | 4461 | |
非甲烷总烃 | 浓度(mg/m3) | 3.24 | 3.36 | 3.34 | 3.31 | 3.21 | 3.32 | 3.43 | 3.32 | |
速率(kg/h) | 1.4×10-2 | 1.5×10-2 | 1.5×10-2 | 1.5×10-2 | 1.4×10-2 | 1.5×10-2 | 1.5×10-2 | 1.5×10-2 | ||
去除效率(%) | 54 | 55 |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 |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mg/m3) | |||||||||
2021.11.23 | 2021.11.24 | ||||||||||
1 | 2 | 3 | 4 | 最大值 | 1 | 2 | 3 | 4 | 最大值 | ||
非甲烷总烃 | 厂界下风向1# | 0.68 | 0.65 | 0.68 | 0.69 | 0.69 | 0.74 | 0.77 | 0.76 | 0.73 | 0.77 |
厂界下风向2# | 0.65 | 0.64 | 0.66 | 0.65 | 0.75 | 0.73 | 0.73 | 0.72 | |||
厂界下风向3# | 0.66 | 0.68 | 0.66 | 0.67 | 0.73 | 0.71 | 0.72 | 0.73 | |||
车间门口4# | 1.26 | 1.27 | 1.27 | 1.24 | 1.27 | 1.28 | 1.27 | 1.28 | 1.25 | 1.28 | |
总悬浮 颗粒物 | 厂界下风向1# | 0.319 | 0.326 | 0.321 | 0.330 | 0.330 | 0.318 | 0.325 | 0.329 | 0.325 | 0.332 |
厂界下风向2# | 0.317 | 0.325 | 0.330 | 0.327 | 0.331 | 0.317 | 0.315 | 0.324 | |||
厂界下风向3# | 0.314 | 0.317 | 0.326 | 0.319 | 0.319 | 0.323 | 0.332 | 0.320 |
7.3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 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dB(A) | ||
2021.11.23 | 2021.11.24 | |
昼间 | 昼间 | |
东厂界1# | 58 | 57 |
南厂界2# | 57 | 57 |
西厂界3# | 55 | 53 |
北厂界4# | 54 | 58 |
注:企业夜间停产 |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落实情况 | |
大气环境 | 排气筒(DA001)/注塑、吹塑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 最低去除率:90%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去除率要求 | 已 落 实 |
无组织 | 颗粒物 | 车间内无组织 | 1.0 mg/m3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
非甲烷总烃 | 车间内无组织 | 2.0mg/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标准限值要求 | |||
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 |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 ||||||
地表水环境 | 设备冷却水 | SS | 循环使用 | 不外排 | 已 落 实 | |
生活污水 | COD SS | 排入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 不外排 | |||
声环境 | 厂界 | 等效A声级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 落 实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落实情况 |
固体废物 | 检验工序 | 不合格品 | 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36号修改单相关规定 | 已 落 实 |
原料 | 原料废包装 | 统一收集后外售 | |||
活性炭装置 | 废活性炭 | 危废间暂存,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定期运走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 |
十、结论与建议
10.1.1废气
检测试剂盒卡片加热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塑料盖加热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塑料瓶加热注吹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去除率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10.1.2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10.1.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减衰等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以上噪声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4固废
本项目检验工序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贮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吹塑工序排气筒(高15m)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43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甲烷总烃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80mg/m3)。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0.332mg/m3,满足《大气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0.77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3)。
注塑、吹塑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54%,不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最低去除效率(最低去除效率为90%)要求,故设置车间门口检测点位,经检测车间门口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2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房外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两日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企业夜间停产。
河北科普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检测试剂盒卡片、塑料瓶、塑料盖各5000万只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