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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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新建铁钳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7月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新建铁钳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目 录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5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7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9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0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11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11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3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3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13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13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15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16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17
4.8环境保护目标........................................................................................ 17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17
5.1 废气排放标准....................................................................................... 18
5.3 环境质量标准....................................................................................... 18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19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19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9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1
7.2废气监测结果........................................................................................ 21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21
7.2.2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21
7.3噪声监测结果........................................................................................ 22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23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23
8.2 环境检测能力....................................................................................... 23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24
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穆官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0'25.38",东经116°52'41.82"。项目类别属于C3322手工具制造。公司实际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7%,建设规模为年产铁钳60万把。
该公司于2020年1月委托沧州泽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新建铁钳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3月11日,《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新建铁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20】240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20年7月29日通过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检测报告编号:CZXY2020072002(W)。本项目于2020年7月20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30921MA0A44PX8L001Z。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新建铁钳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新建铁钳生产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县环境保护局以沧县环评[2020]240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新建铁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0年3月11日。
(1)项目名称: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新建铁钳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
(5)建设地点: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穆官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0'25.38",东经116°52'41.82"。
(6)建设规模:年产铁钳60万把。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26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名 称 | 建设内容 |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主要用于铁钳加工过程。 |
仓库 | 用于原料和成品的储存。 |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 | 主要用于职工的办公。 |
危险废物储存间 | 用于储存危险废物。 | |
公用工程 | 供电 | 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网集中供给。 |
供热 | 车间不设采暖及制冷设施,办公生活用热及制冷采用单体空调。 | |
供水 | 由当地供水管网集中供给。 |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措施 | 打磨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
废水治理措施 | ||
噪声治理措施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
固废治理措施 | 废铁屑、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除尘灰经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厂区设危废间,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砂带机 | SM2600 | 台 | 6 |
冲床 | J23-80A | 台 | 1 |
冲床 | J23-25A | 台 | 1 |
冲床 | J23-16A | 台 | 2 |
卧式铣床 | XB6140 | 台 | 14 |
立式铣床 | / | 台 | 3 |
台钻 | / | 台 | 3 |
钻床 | Z525B | 台 | 4 |
铆接机 | MJG-20 | 台 | 2 |
活轴机 | / | 台 | 1 |
合计 | 台 | 37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年用量 | 备注 | |
1 | 钳子毛坯 | 万把 | 60 | 外购 |
2 | 橡胶柄 | 万把 | 10 | 外购 |
3 | 切削液 | 吨 | 0.8 | 外购 |
4 | 润滑油 | 吨 | 0.01 | 外购 |
3 | 水 | t/a | 120 | 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 |
4 | 电 | 万kW·h/a | 10 | 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年用新鲜水量为120m³/a,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项目用水单元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
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1161.3-2016)第3部分生活用水中相关规定,本项目生活用水量按40L/人·d计算,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4 m³/d(合120 m³/a)。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其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2 m³/d,排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10万kW·h,由当地供电网集中供给,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及制冷
车间不设采暖及制冷设施,办公生活用热及制冷采用单体空调。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中心孔:根据工艺要求利用台钻、钻床在外购的毛坯件上打眼,该工序主要产生废金属屑(S)和机械噪声(N)。
成型:利用铣床、冲床等设备铣出钳齿和刀口,然后又人工将钳子敲打平整,该工序主要产生废金属屑(S)和机械噪声(N)。
铆轴:利用铆钉将钳子的两部分铆接、固定。该工序主要产生机械噪声(N)。
活轴:将钳子成批装置在活轴机上,来回拉扯,使其紧度适合。该工序主要产生机械噪声(N)。
打磨:利用砂带机将钳子表面打磨光亮。该工序产生打磨粉尘(G)、废金属屑(S)和机械噪声(N)。
套柄:根据客户需要,一部分钳子需要套橡胶柄,将外购的橡胶柄和加工好的钳子直接组装起来。
检查、包装、入库:对钳子进行检查无误后包装入库。
3.6.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配置移动式烟尘烟净化器,烟尘净化器处理效率为90%,净化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排放总量约为0.016t/a,年工作时间按1200h计,排放速率为0.01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16t/a,排放速率为0.013kg/h,经预测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017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3.6.2废水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2m³/d,排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废水不直接排入区域地表水环境,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6.3固废
一般固废主要为机加工中产生的废金属屑,产生量约为0.2t/a、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除尘灰约为0.144t/a,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为职工生活产生的垃圾约为1.5t/a,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打磨机产生的废机油(HW08)0.05t/a、废机油桶(HW48)0.005t/a、废切削液(HW09)0.8t/a、废切削液桶(HW09)0.01t/a,暂存厂区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砂带机、冲床、铣床、钻床、铆接机等各类机械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80dB(A)。经过安装减震设备等措施治理,并经距离衰减和厂墙隔声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一、同意“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新建铁钳生产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穆官屯村。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7万元,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购置相关生产设备,不涉及土方、地基开挖等主体建构筑物的施工,仅涉及部分机械设备和环保设施的安装调试。
五、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最高允许排放限值。2废水: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砂带机、冲床、铣床、钻床、铆接机等各类机械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过安装减震设备等措施治理,并经距离衰减和厂墙隔声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中2类标准。4噪声:一般固废主要为机加工中产生的废金属屑,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除尘灰,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为职工生活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打磨机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暂存厂区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 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新建铁钳生产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沧县张官屯乡穆官屯村 | 一致 |
占地面积 | 2600㎡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本项目大门位于厂区南侧,进门由南向北依次为办公室、仓库、维修车间、危险废物储存间、生产车间,整个厂区工艺流程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运输畅通,生产管理方便。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铁钳60万把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10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7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砂带机 | SM2600 | 台 | 6 | 与环评一致 |
冲床 | J23-80A | 台 | 1 | 与环评一致 |
冲床 | J23-25A | 台 | 1 | 与环评一致 |
冲床 | J23-16A | 台 | 2 | 与环评一致 |
卧式铣床 | XB6140 | 台 | 14 | 与环评一致 |
立式铣床 | / | 台 | 3 | 与环评一致 |
台钻 | / | 台 | 3 | 与环评一致 |
钻床 | Z525B | 台 | 4 | 与环评一致 |
铆接机 | MJG-20 | 台 | 2 | 与环评一致 |
活轴机 | / | 台 | 1 | 与环评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年用量 | 备注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
1 | 钳子毛坯 | 万把 | 60 | 外购 | 一致 |
2 | 橡胶柄 | 万把 | 10 | 外购 | 一致 |
3 | 切削液 | 吨 | 0.8 | 外购 | 一致 |
4 | 润滑油 | 吨 | 0.01 | 外购 | 一致 |
3 | 水 | t/a | 120 | 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 | 一致 |
4 | 电 | 万kW·h/a | 10 | 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 一致 |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项目年用新鲜水量为120m³/a,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项目用水单元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
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1161.3-2016)第3部分生活用水中相关规定,本项目生活用水量按40L/人·d计算,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4 m³/d(合120 m³/a)。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其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2 m³/d,排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10万kW·h,由当地供电网集中供给,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及制冷
车间不设采暖及制冷设施,办公生活用热及制冷采用单体空调。
4.6.1废气
项目打磨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6.2废水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砂带机、冲床、铣床、钻床、铆接机等各类机械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噪声,经过安装减震设备,并经距离衰减和厂墙隔声等措施降噪。
4.6.4固废
项目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金属屑、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打磨机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坐标/m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址距离/m | ||
X | Y | |||||
穆官屯村 | 4227610.36 | 39489064.30 | 居民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 N | 271 |
银子旺村 | 4225829.78 | 39489498.13 | S | 415 | ||
赵家新房村 | 4225892.98 | 39490017.45 | SSE | 1005 | ||
南蔡庄村 | 4225904.78 | 39490436.40 | SE | 1201 | ||
北蔡庄村 | 4229533.33 | 39487636.65 | NW | 2971 | ||
西叶家庙村 | 4229467.32 | 39489162.91 | N | 2615 | ||
中叶家庙村 | 4229618.99 | 39489659.24 | NNE | 2688 | ||
东叶家庙村 | 4229521.73 | 39491356.04 | NE | 2500 | ||
陈敬庄村 | 4224621.08 | 39486964.26 | SW | 2840 | ||
囤庄子村 | 4224574.12 | 39491443.04 | SE | 2838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1.0mg/m³。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见表8。
表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单位 | 标准来源 |
环境空气 | SO2 | 24小时平均150 | 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修改单标准 |
1小时平均500 | ||||
PM10 | 24小时平均150 | |||
PM2.5 | 24小时平均75 | |||
NO2 | 24小时平均80 | |||
1小时平均200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 | |||
1小时平均200 | ||||
CO | 24小时平均4 | mg/m3 | ||
1小时平均10 |
5.3.2声环境标准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标准限值见表8。
表8 声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单位 | 标准来源 | |
声环境 | 等效连续 A声级 | 昼间≤60,夜间≤50 | 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9、10。
表9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检出限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 CZXY-YQ-074 | 0.001mg/m3 |
表10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81 |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表11噪声校准仪器结果
日期 | 项目 | 标准值 dB(A) | 校准值 dB(A) | 绝对误差 dB(A) | 结果评价 | ||
2020.7.21 | 噪声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8 | -0.2 | 合格 |
测后 | 94.0 | 93.9 | -0.1 | 合格 | |||
2020.7.22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9 | -0.1 | 合格 | |
测后 | 94.0 | 93.8 | -0.2 | 合格 |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6、监测原始数据及监控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1%和82%,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16297-1996)表2 | ||||
2020.7.21 | 下风向1 | 颗粒物 | mg/m3 | 0.483 | 0.433 | 0.334 | 0.367 | 1.0 |
下风向2 | 0.450 | 0.417 | 0.317 | 0.366 | ||||
下风向3 | 0.466 | 0.400 | 0.350 | 0.383 | ||||
2020.7.22 | 下风向1 | 0.466 | 0.417 | 0.317 | 0.383 | |||
下风向2 | 0.467 | 0.399 | 0.333 | 0.383 | ||||
下风向3 | 0.450 | 0.416 | 0.333 | 0.367 |
7.3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 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时间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12348-2008)表1中2类 | |||
2020.7.21 | 昼间 | dB(A) | 56 | 54 | 55 | 54 | 60 |
2020.7.22 | 昼间 | 55 | 54 | 55 | 54 | 60 |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污染源 | 环保设施名称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落实情况 | |
废气 | 生产过程 |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颗粒物: 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废水 | 冷却用水 | 循环使用 | 不外排 | -- | 企业自行落实 |
生活污水 | 排入防渗旱厕, 定期清掏 | 不外排 | --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夜间不生产 |
固废 | 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金属屑 | 收集后外售 | 合理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 | 企业自行落实 |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除尘灰 | |||||
铣床工作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桶 | 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 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 | |||
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 | |||||
生活垃圾 | 交由当地 环卫部门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第三章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的规定 |
十、结论与建议
10.1.1废气
项目打磨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10.1.2废水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砂带机、冲床、铣床、钻床、铆接机等各类机械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噪声,经过安装减震设备,并经距离衰减和厂墙隔声等措施降噪。
10.1.4固废
项目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金属屑、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打磨机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经检测,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83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³)。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56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项目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金属屑、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打磨机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沧州佳弘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新建铁钳生产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