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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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扩建交通设施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5月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扩建交通设施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目 录
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扩建交通设施产品生产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县李天木回族乡军马站村309号,项目南侧为园区道路,西侧、东侧和北侧均为空地,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7°5′38.35″,北纬 38°20′37.36″。项目类别属于C33金属制品业。扩建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比0.3%。
由于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现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扩建交通设施产品生产项目,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增加数控机床3台、剪板机1台、钻床1台、锯床1台、二保焊机20台。
2019年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该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扩建交通设施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11日取得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的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改扩【2019】087号。该项目于2020年3月14日通过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30921MA09382G7F001X 。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20年4月29日通过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CZXY2020042201(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扩建交通设施产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1)、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2)、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3)、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4)、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5)、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6)、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7)、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8)、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9)、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以沧县环评改扩[2019]087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扩建交通设施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9年12月11日。
(1)项目名称:扩建交通设施产品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
(5)建设地点: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县李天木回族乡军马站村309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0'37.36",东经 117°5'38.35"
(6)建设规模: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为交通标志杆5000吨,标志牌20000㎡,桥梁护栏2000吨,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交通标志杆8000吨、标志牌20000㎡、桥梁护栏4000吨。扩建主要为建设交通标志杆、桥梁护栏生产线。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现有项目20人,扩建新增10人,扩建完成后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一班,每班10小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10060m2,建设厂房、办公室、仓库等8000㎡,项目主要建筑物见表1。
表1 主要建设内容表
名称 | 现有工程 | 总体工程 | |
主体工程 | 交通设施生产线一条 | 交通设施生产线一条,新建标志牌、机械加工生产线一条 |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仓库等 | 办公室、仓库等依托现有 | |
公用工程 | 供水:项目用水由沧县李天木回族乡军马站村供水管网提供 供电:项目用电由沧县李天木回族乡供电系统提供 供热:项目生产无需供热,冬季采暖使用电加热 | 依托项目现有供水、供电及供热设施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废气:焊接过程中产生焊接烟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废气:焊接过程中产生焊接烟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废水 |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
噪声 | 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门窗。 | 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门窗。 | |
固废 | 机加工工序过程中产生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机加工工序过程中产生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锯床 | - | 1 | 台 | 现有设备 |
2 | 二保焊机 | - | 6 | 台 | |
3 | 数控车床 | - | 1 | 台 | |
4 | 钻床 | - | 2 | 台 | |
5 | 数控机床 | - | 3 | 台 | 新增设备 |
6 | 剪板机 | S21-20X2000 | 1 | 台 | |
7 | 钻床 | - | 1 | 台 | |
8 | 锯床 | 1 | 台 | ||
9 | 二保焊机 | 20 | 台 |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原料名称 | 物理形态 | 现有工程年用量(t) | 扩建工程年用量(t) | 总体工程年用量(t) |
1 | 钢板 | 固体 | 6050 | 2050 | 8100 |
2 | 钢管 | 固体 | 4050 | 3050 | 7100 |
3 | 焊丝、焊条 | 固体 | 2 | 7 | 9 |
4 | 铝板 | 固体 | - | 1000 | 1000 |
(1)供水
项目用水由沧县李天木回族乡军马站村供水设施提供。本项目无生产用水。项目用水仅为生活办公用水,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按每人用水量20L/人•d计,项目现有20人,扩建后劳动定员30人,生活用水量为180m³/a。
(2)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 m³/a,主要为职工盥洗水,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
(3)供电
项目用电由沧县李天木回族乡供电所提供,年用电10×104kWh。建议对污染物防治设施和生产设施分表计电。
冬季办公室生活取暖由电空调提供,冬季生产车间及其他用房、仓库无需供暖。
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简述:.
钢板、铝板经过剪板机剪板,钢管经过切割机切割后,经机加工工序得到所需形状后,进行焊接工序后得到产品。
项目焊接工序在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办公产生生活污水,废水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切割、剪板工序产生边角料,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焊接焊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9年12月11日由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出具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改扩【2019】087号。批复如下:
一、同意“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扩建交通设施产品项目建设。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李天木回族乡军马站村309号。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3万元,占地面积1006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利用已有厂房,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设备装卸碰撞噪声和机械设备调试噪声。
五、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种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项目焊接工序在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办公产生生活污水,废水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3、固废:切割、剪板工序产生边角料,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焊接焊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噪声:项目中剪板机、钻床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装减振装置;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总量控制指标结论: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
七、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扩建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扩建交通设施产品生产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北省沧县李天木回族乡军马站村309号 | 一致 |
占地面积 | 10060m2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车间内建设交通标志杆、桥梁护栏生产线 | 一致 |
建设规模 | 扩建项目建成后产交通标志杆8000吨、标志牌20000㎡、桥梁护栏4000吨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100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企业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一班,每班10小时。 | 一致 |
表5 扩建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锯床 | - | 1 | 台 | 现有设备 与环评一致 |
2 | 二保焊机 | - | 6 | 台 | |
3 | 数控车床 | - | 1 | 台 | |
4 | 钻床 | - | 2 | 台 | |
5 | 数控机床 | - | 3 | 台 | 新增设备 与环评一致 |
6 | 剪板机 | S21-20X2000 | 1 | 台 | |
7 | 钻床 | - | 1 | 台 | |
8 | 锯床 | 1 | 台 | ||
9 | 二保焊机 | 20 | 台 |
表6扩建后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原料名称 | 物理形态 | 现有工程年用量(t) | 扩建工程年用量(t) | 总体工程年用量(t) | 备注 |
1 | 钢板 | 固体 | 6050 | 2050 | 8100 | 与环评一致 |
2 | 钢管 | 固体 | 4050 | 3050 | 7100 | 与环评一致 |
3 | 焊丝、焊条 | 固体 | 2 | 7 | 9 | 与环评一致 |
4 | 铝板 | 固体 | - | 1000 | 1000 | 与环评一致 |
与环评一致。
项目用水由沧县李天木回族乡军马站村供水设施提供。本项目无生产用水。项目用水仅为生活办公用水,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按每人用水量20L/人•d计,项目现有20人,扩建后劳动定员30人,生活用水量为180m³/a。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 m³/a,主要为职工盥洗水,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沧县李天木回族乡供电所提供,年用电10×104kWh。建议对污染物防治设施和生产设施分表计电。
(3)供热
冬季办公室生活取暖由电空调提供,冬季生产车间及其他用房、仓库无需供暖。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项目焊接工序在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办公产生生活污水,废水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切割、剪板工序产生边角料,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焊接焊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与环评一致。
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表7废气排放控制标准
废气 | 颗粒物 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 最高排放速率3.5kg/h 排气筒高度: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表8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项目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厂界 噪声 | 昼间:65dB(A) 夜间:55 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见表9。
表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空气 | PM10:24小时平均150μg/m3 PM2.5:24小时平均75μg/m3 TSP:24小时平均300μg/m3 SO2:24小时平均150μg/m3 1小时平均500μg/m3 NO2:24小时平均80μg/m3 1小时平均200μg/m3 O3:8小时平均160μg/m3 1小时平均200μg/m3 CO:24小时平均4mg/m3 1小时平均10m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 |
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0。
表10声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噪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类 |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1、表12。
表11 废气污染物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检出限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 青岛拓威TW-8051F型 自动烟尘测试仪 CZXY-YQ-070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CZXY-YQ-074 | 1.0mg/m3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 CZXY-YQ-074 | 0.001mg/m3 |
分析方法及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82 |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表13噪声校准仪器结果
日期 | 项目 | 标准值 dB(A) | 校准值 dB(A) | 绝对误差 dB(A) | 结果评价 | ||
2020.4.22 | 噪声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8 | -0.2 | 合格 |
测后 | 94.0 | 93.9 | -0.1 | 合格 | |||
2020.4.23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9 | -0.1 | 合格 | |
测后 | 94.0 | 93.8 | -0.2 | 合格 |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6、监测原始数据及监控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工况为78%和81%,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下表14
表14焊接工序+切割工序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2020.4.22 |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当地大气压 | kPa | 102.3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排气筒直径 | m | 0.5 | ||||
监测点位 |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 |||||
监测频次 | 次 | 1 | 2 | 3 | 均值 | 执行标准号及标准限值 |
(GB 16297-1996)表2 | ||||||
标干流量 | Nm3/h | 7779 | 7397 | 7984 | 7720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2.2 | 2.5 | 2.3 | 2.3 | 120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17 | 0.018 | 0.018 | 0.018 | 3.5 |
采样日期 | 2020.4.23 |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当地大气压 | kPa | 102.3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排气筒直径 | m | 0.5 | ||||
监测点位 |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 |||||
监测频次 | 次 | 1 | 2 | 3 | 均值 | 执行标准号及标准限值 |
(GB 16297-1996)表2 | ||||||
标干流量 | Nm3/h | 7889 | 7664 | 8067 | 7873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2.3 | 2.6 | 2.4 | 2.4 | 120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18 | 0.020 | 0.019 | 0.019 | 3.5 |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15。
表15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号及标准限值 | |||
1 | 2 | 3 | 4 | (GB16297-1996)表2 | ||||
2020.4.22 | 下风向1 | 颗粒物 | mg/m3 | 0.333 | 0.349 | 0.403 | 0.316 | 1.0 |
下风向2 | 0.350 | 0.367 | 0.404 | 0.300 | ||||
下风向3 | 0.350 | 0.383 | 0.400 | 0.338 | ||||
2020.4.23 | 下风向1 | 0.300 | 0.400 | 0.401 | 0.319 | |||
下风向2 | 0.316 | 0.417 | 0.418 | 0.317 | ||||
下风向3 | 0.317 | 0.417 | 0.434 | 0.333 |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噪声检测结果见下表16。
表16 噪声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 | 监测时间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号及标准限值 | |||
1# | 2# | 3# | 4# | (GB 12348-2008)表1中3类 | |||
2020.4.22 | 昼间 | dB(A) | 60 | 61 | 61 | 60 | 65 |
2020.4.23 | 昼间 | 60 | 61 | 61 | 60 | 65 |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7。
表1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 污染源 | 环保设施名称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落实情况 | |
废气 | 焊接工序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浓度: 120mg/m3 颗粒物排放速率: 3.5kg/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集气罩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 |
切割工序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 | ||||||
无组织 | -- | 颗粒物: 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无组织排放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 不外排 | -- | 企业自行落实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优选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减振基础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减振基础,夜间不生产 | |
固废 | 机加工工序产生边角料 | 收集后外售 | 不外排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和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 | 企业自行落实 | |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焊尘 |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处理 |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项目焊接工序在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办公产生生活污水,废水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项目中剪板机、钻床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装减振装置;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切割、剪板工序产生边角料,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焊接焊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NOx:0t/a、SO2:0t/a。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经检验,该厂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mg/m³,颗粒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0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 m³,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
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34mg/ 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 m³)。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60~61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
项目剪板、切割工序产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焊接焊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沧州国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橡胶制品扩建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