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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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 交通标志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4月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交通标志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 录
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位于沧县姚官屯乡姜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2'44.64",东经116°54'15.71"。项目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公司实际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0.3%,建设规模为年产量为1600吨。
该公司于2019年7月委托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交通标志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7月25日,《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交通标志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19】011号。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3日委托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41002(W)。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41002(Y)。本项目于2020年03月2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130921MA07R4A56N001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交通标志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交通标志杆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 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以沧县环评【2019】011号文件出具了《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交通标志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9年7月25日。
(1)项目名称:交通标志杆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
(5)建设地点: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位于沧县姚官屯乡姜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2'44.64",东经116°54'15.71"。
(6)建设规模:年产量为1600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一班,8小时工作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3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工程内容 | |||
主体工程 | 年产1600吨交通标志杆生产线, 生产工艺:钢管、钢板—切割—钻孔—焊接—成品 | ||
辅助工程 | 生产车间、办公楼、门卫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沧县姚官屯乡姜庄子村供水设施提供。 | |
供电 | 沧县姚官屯乡供电系统提供。 | ||
供热 | 冬季办公室生活取暖由电空调提供;冬季生产车间及其他用房无需供暖。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切割工序 | 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 |
焊接工序 | |||
废水 | 项目无生产用水,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 | ||
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 |||
噪声 | 合理布置,设备减振,建筑隔声; | ||
固废 | 切割、钻孔工序产生的下角料收集后外售。 | ||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
防渗 | 对厂区和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在厂区内进行绿化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使用工序 | |
1 | 气割机 | 2 | 台 | 切割 |
2 | 数控切割机 | 1 | 台 | |
3 | 台钻 | 1 | 台 | 钻孔 |
4 | 电焊机 | 6 | 台 | 焊接 |
5 | 二保焊机 | 10 | 台 | |
合计 | 20 | 台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形态 | 用量 | 单位 | 来源 | |
钢管 | 固态 | 1000 | 吨/年 | 外购 |
钢板 | 固态 | 800 | 吨/年 | 外购 |
焊材 | 固态 | 20 | 吨/年 | 外购 |
润滑油 | 液态 | 0.05 | 吨/年 | 外购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供水由沧县姚官屯乡姜庄子村供水设施提供。项目无生产用水。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由于工人不在厂区食宿,办公生活用水按照每天每人20L的核算,厂区共有职工15人,年工作300天,经计算,生活办公用水量为90m3/a。
项目生产工艺中无需用水,故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m3/a,主要为职工盥洗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沧县姚官屯乡供电系统提供,年用电8×104kWh。建议对污染物防治设施和生产设施分表计电。
(3)供热、制冷
冬季办公室生活取暖由电空调提供,冬季生产车间及其他用房无需供暖。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1、切割工序:本项目使用气割机和数控切割机对钢板和钢管进行切割,得到合适的尺寸规格。
2、钻孔工序:使用台钻对切割好的钢管和钢板进行钻孔。
3、焊接工序:使用电焊机和二保焊机将钢管和钢板焊接在一起,得到成品。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项目切割工序使用到的设备为2台气割机和1台数控切割机。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焊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项目焊接工序使用到的设备为10台二保焊机,6台电焊机。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焊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切割工序、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6.2废水
项目生产工艺中无需用水,故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3.6.3固废
项目切割工序产生边角料,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钻孔工序产生边角料,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的焊尘,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切割设备、焊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为点声源。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均在车间内合理布置,并采取工程采取压缩机设置消声器、其它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并安装隔声门窗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7 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NH3-N:0t/a、SO2:0 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 交通标志杆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县姚官屯乡姜庄子村。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项目施工期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处理措施,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切割工序、焊接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情况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3)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合理布置,合理安排产噪声设备运行时间及频次,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后,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切割工序产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钻孔工序产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的焊尘,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 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试生产前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交通标志杆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沧县姚官屯乡姜庄子村 | 一致 |
占地面积 | 3000m2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生产车间1座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量为1600吨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150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一班,8小时工作制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使用工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气割机 | 2 | 台 | 切割 | 一致 |
2 | 数控切割机 | 1 | 台 | 一致 | |
3 | 台钻 | 1 | 台 | 钻孔 | 一致 |
4 | 电焊机 | 6 | 台 | 焊接 | 一致 |
5 | 二保焊机 | 10 | 台 | 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名称 | 形态 | 用量 | 单位 | 来源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钢管 | 固态 | 1000 | 吨/年 | 外购 | 一致 |
钢板 | 固态 | 800 | 吨/年 | 外购 | 一致 |
焊材 | 固态 | 20 | 吨/年 | 外购 | 一致 |
润滑油 | 液态 | 0.05 | 吨/年 | 外购 | 一致 |
与环评一致。
项目供水由沧县姚官屯乡姜庄子村供水设施提供。项目无生产用水。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由于工人不在厂区食宿,办公生活用水按照每天每人20L的核算,厂区共有职工15人,年工作300天,经计算,生活办公用水量为90m3/a。
项目生产工艺中无需用水,故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m3/a,主要为职工盥洗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沧县姚官屯乡供电系统提供,年用电8×104kWh。建议对污染物防治设施和生产设施分表计电。
(3)供热、制冷
冬季办公室生活取暖由电空调提供,冬季生产车间及其他用房无需供暖。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项目切割工序、焊接工序产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情况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4.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合理布置,合理安排产噪声设备运行时间及频次,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后,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6.4固废
切割工序产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钻孔工序产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的焊尘,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 与项目相对方位 | 最近距离(m) | 保护对象 | |
1 | 姜庄子村 | 东南 | 130 | 村民 |
2 | 姚官屯乡 | 西北 | 90 | |
3 | 王辛庄村 | 西北 | 1800 | |
4 | 东花园村 | 西南 | 1900 | |
5 | 刘家房子村 | 西南 | 1900 |
5.1废气标准
工艺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表8 项目废气执行标准一览表
标准值 | 标来 | |
废气 | 颗粒物 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 最高排放速率3.5kg/h 排气筒高度: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颗粒物(无组织)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5.2噪声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表9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标准值 | 标来 | |
营运期噪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5.3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见表10。
表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 |
空气 | PM10:日均值150µg/m3 PM2.5:24小时平均75μg/m3 TSP:24小时平均300μg/m3 SO2:日均值150µg/m3 1小时平均值500µg/m3 NO2:日均值80µg/m3 1小时平均值200µg/m3 O3:8小时平均160μg/m3 1小时平均200μg/m3 CO:日均值4mg/m3 1小时平均值10m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 |
5.3.2声环境标准
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
表11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标准值 | 标准来 | |
噪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1 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废气 验收检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2
表12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检出限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 青岛金仕达GH-60EF型 自动烟尘测试仪 CZXY-YQ-107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 CZXY-YQ-074 | 1.0mg/m3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 |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 CZXY-YQ-074 | 0.001mg/m3 |
该项目废气检测点位见下表13
6.1.2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噪声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4
表14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52 |
该项目监测点位见下表15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表3-3 噪声校准仪器结果
日期 | 项目 | 标准值 dB(A) | 校准值 dB(A) | 绝对误差 dB(A) | 结果评价 | ||
2020. 4.12 | 噪声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7 | -0.3 | 合格 |
测后 | 94.0 | 93.8 | -0.2 | 合格 | |||
2020. 4.13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8 | -0.2 | 合格 | |
测后 | 94.0 | 93.8 | -0.2 | 合格 |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6、监测原始数据及监控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现场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均为87%和85%,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因此本次验收结果为有效工况下的监测数据,可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7.1废气监测结果
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16。
表16项目 焊接+切割工序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2020.4.12 |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当地大气压 | kPa | 102.2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排气筒直径 | m | 0.3 | |||||||||
监测点位 | 焊接+切割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出口 | ||||||||||
监测频次 | 次 | 1 | 2 | 3 | 均值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GB 16297- 1996)表2 | |||||||||||
标干流量 | Nm3/h | 2416 | 2340 | 2374 | 2377 |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18.8 | 19.2 | 19.6 | 19.2 | 120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45 | 0.045 | 0.047 | 0.046 | 3.5 | |||||
采样日期 | 2020.4.13 |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当地大气压 | kPa | 102.1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排气筒直径 | m | 0.3 | |||||||||
监测点位 | 焊接+切割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出口 | ||||||||||
监测频次 | 次 | 1 | 2 | 3 | 均值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GB 16297- 1996)表2 | |||||||||||
标干流量 | Nm3/h | 2477 | 2363 | 2412 | 2417 |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18.2 | 19.7 | 19.0 | 19.0 | 120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45 | 0.047 | 0.046 | 0.046 | 3.5 |
表17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 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16297 -1996)表2 | ||||
2020.4.12 | 下风向1 | 颗粒物 | mg/m3 | 0.300 | 0.351 | 0.334 | 0.384 | 1.0 |
下风向2 | 0.317 | 0.367 | 0.334 | 0.417 | ||||
下风向3 | 0.300 | 0.367 | 0.317 | 0.400 | ||||
2020.4.13 | 下风向1 | 0.334 | 0.417 | 0.367 | 0.451 | |||
下风向2 | 0.350 | 0.434 | 0.384 | 0.451 | ||||
下风向3 | 0.351 | 0.434 | 0.401 | 0.467 |
该厂焊接+切割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7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7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
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6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7.3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8。
表18噪声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监测时间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12348-2008) 表1中2类 | ||||
2020.4.12 | 昼间 | dB(A) | 53 | 54 | 53 | 54 | 60 | |
2020.4.13 | 昼间 | dB(A) | 53 | 54 | 53 | 54 | 60 |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3~54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市荣达高速路设施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9。
表1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 污染源 | 环保设施/措施 | 处理效果 | 验收标准 |
废气 | 切割工序和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 | 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有组织) 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 最高排放速率:3.5kg/h 排气筒高度: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颗粒物(无组织)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防渗旱厕 | 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 — |
固废 | 切割工序、钻孔工序产生边角料 | 收集后外售 | 不外排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 |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不外排 | — | |
噪声 | 切割设备、焊机等生产设备 | 选低噪设备,厂房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防渗 | 对厂区和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在厂区内进行绿化 |
十、结论与建议
10.1.1废气
切割工序、焊接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预测,项目颗粒物排放情况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废气均采取了收集处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10.1.2废水
项目生产工艺中无需用水,故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10.1.3噪声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合理布置,合理安排产噪声设备运行时间及频次,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后,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10.1.4固废
切割工序产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钻孔工序产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的焊尘,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区域规划,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选址合理;属于国家允许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1、废气
该厂焊接+切割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7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7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
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6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噪声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3~54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3、固废
项目切割工序、钻孔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0.3 建议
(1)落实项目建设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保障各项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维护,由专人定期巡查、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