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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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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

发布日期:2020-05-02 作者: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5万个养殖设备及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

 

 

编制单位: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

编制日期:20205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年产5万个养殖设备及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  

20205


 

一、前言 1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5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

三、环评主要内容 6

3.1 项目基本情况 6

3.2 主要生产设备 7

3.3 主要原辅材料 7

3.4 公用工程 8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9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9

3.7 环评中总量情况 12

3.8 环评审批意见主要内容 12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15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15

4.4公用工程 16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16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17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20

4.8环境保护目标 20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20

5.1 废气排放标准 21

5.2 噪声标准 22

5.3 环境质量标准 23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5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25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6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7

7.1生产工况 27

7.2 废气检测结果 27

7.3 噪声检测结果 28

7.4 污染物排放总量 29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30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30

8.2 环境检测能力 30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30

十、结论与建议 30

10.1 环评结论 33

10.2 验收结论 35

10.3 建议 38

 

 

 


一、前言

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李天木乡小田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7'56.51",东经117°1'49.06"。项目类别“C3574畜牧机械制造”。公司实际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建设规模为年产养殖设备及配件5万个。

该公司于2020年1月委托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年产5万个养殖设备及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月20日,《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年产5万个养殖设备及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20191号。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2020413日至2020414日委托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41201(W)。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41201(Y)。本项目于2020年03月2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2130921MA0E1TQD6J001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20205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年产5万个养殖设备及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年产5万个养殖设备及配件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 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9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以沧县环评【2020191号文件出具了《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年产5万个养殖设备及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2020120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5万个养殖设备及配件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元,占总投资额的1.25%

5)建设地点: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李天木乡小田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7'56.51",东经117°1'49.06"

6)建设规模:年产养殖设备及配件5万个。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5人,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夜间不生产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13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1主要建设内容表

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年产养殖设备及配件5万个生产线

生产工艺:原料—下料—拉伸—切边—收弯—冲压—组装—成品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公用工程

供水:沧县李天木乡小田庄村供水设施

供电:沧县李天木乡供电所提供

供热:生产无需供热,冬季办公室采暖使用空调

环保工程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

固废

下料、切边、冲压工序

下脚料

统一收集,外售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油压机

废液压油

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防渗

对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绿化。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工序

1

油压机

2

拉伸、切边

2

冲床

JN23-40A

1

收弯、冲压

3

冲床

JC23-63

1

收弯、冲压

4

剪板机

011-3X1200

1

下料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年用量

1

铁板

35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用水由沧县李天木乡小田庄村供水设施提供。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30m3/a,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24m3/a,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李天木乡供电所提供,年用电2×104kWh

(3)供热、制冷

生产无需供热,冬季办公室采暖使用空调。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将原料铁板用剪板机进行裁剪,之后利用油压机对裁剪好的铁板进行拉伸和切边处理。然后利用冲床进行收弯、打孔,组装即为成品,暂存于仓库待售。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3.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废水为职工生活盥洗水,项目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3.6.3固废

项目下料、切边、冲压工序产生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油压机产生废液压油,于危废间暂存,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理。

3.6.4噪声

项目油压机、冲床、剪板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装减振装置;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3.7 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NH3-N0t/aSO20 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 年产5万个养殖设备及配件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李天木乡小田庄村。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三、施工期。本项目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设备装卸碰撞噪声和机械设备调试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人为噪声。同时,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等有效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废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3)固废:项目下料、切边、冲压工序产生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油压机产生废液压油,于危废间暂存,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理。4)噪声:项目中油压机、冲床、剪板机等运行产生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装减振装置;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六、该项目建成试生产前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项目名称

年产5万个养殖设备及配件项目

一致

建设单位

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

一致

建设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李天木乡小田庄村

一致

占地面积

1300m2

一致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生产车间1

一致

建设规模

年产养殖设备及配件5万个

一致

工程总投资(万元)

400

一致

环保投资(万元)

5

一致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5人,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

一致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工序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油压机

2

拉伸、切边

一致

2

冲床

JN23-40A

1

收弯、冲压

一致

3

冲床

JC23-63

1

收弯、冲压

一致

4

剪板机

011-3X1200

1

下料

一致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年用量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铁板

35

一致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1)给排水

项目用水由沧县李天木乡小田庄村供水设施提供。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30m3/a,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24m3/a,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供电

项目用电由李天木乡供电所提供,年用电2×104kWh。建议对污染物防治设施和生产设施分表计电。

3供热、制冷

生产无需供热,冬季办公室采暖使用空调。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4.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废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中油压机、冲床、剪板机等运行产生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装减振装置;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6.4固废

项目下料、切边、冲压工序产生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油压机产生废液压油,于危废间暂存,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

坐标

方位

距厂界距离(m

保护对象

东经

北纬

1

沧县风化店乡前枣园小学

117°2'21.35"

38°17'4.13"

 

1800

师生

2

崔庄村

117°2'3.03"

38°18'32.24"

东北

1130

村民

3

小田庄村

117°1'10.82"

38°18'37.66"

西北

1410

4

小郝庄村

117°1'10.82"

38°18'35.72"

西北

1520

5

大郝庄村

117°0'51.78"

38°18'46.07"

西北

2060

6

大白头村

117°0'42.78"

38°17'56.33"

西

1610

7

后枣园村

117°2'10.55"

38°17'38.99"

东南

750

8

前枣园村

117°2'14.11"

38°17'15.91"

东南

1395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废气标准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5.2噪声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

8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噪声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见表9

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空气

PM10:24小时平均150μg/m3

PM2.5:24小时平均75μg/m3

TSP:24小时平均300μg/m3

SO2:24小时平均150μg/m3

1小时平均500μg/m3

NO2:24小时平均80μg/m3

1小时平均200μg/m3

O3:8小时平均160μg/m3

1小时平均200μg/m3

CO:24小时平均4mg/m3

1小时平均10m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

空气

PM10:24小时平均150μg/m3

PM2.5:24小时平均75μg/m3

TSP:24小时平均300μg/m3

SO2:24小时平均150μg/m3

1小时平均500μg/m3

NO2:24小时平均80μg/m3

1小时平均200μg/m3

O3:8小时平均160μg/m3

1小时平均200μg/m3

CO:24小时平均4mg/m3

1小时平均10m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

非甲烷总烃:

小时平均浓度2.0mg/m3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5.3.2声环境标准

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见表10

10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环境要素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声环境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噪声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1

 

11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分析方法及来源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51

 

该项目检测点位见下表12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建材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 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噪声监测

按《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有合格证,监测仪器均在有效期内。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79%81%,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噪声检测结果

噪声检测结果见下表13

13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日期

监测时间

单位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1#

2#

3#

4#

GB 12348-2008)表12

2020.4.13

昼间

dBA

54

55

53

54

60

2020.4.14

昼间

54

55

53

54

60

 

 

厂厂界昼间噪声结果为5355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2类标准昼间≤60dB(A)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旺成养殖设备厂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9

1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环保措施

验收指标

验收标准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不外排

固废

下料、切边、冲压工序产生下脚料

统一收集外售

不外排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处理

不外排

-

废液压油

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不外排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

噪声

生产设备

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防渗

车间、厂区地面硬化、厂区绿化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10.1.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废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处理措施可行。

10.1.3噪声

项目油压机、冲床、剪板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装减振装置;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10.1.4固废

项目下料、切边、冲压工序产生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油压机产生废液压油,于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措施可行。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0.2 验收结论

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污水产生;产生污水为员工生活办公产生生活污水,污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 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3、噪声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3~55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4、固废

项目下料、切边、冲压工序产生下脚料,统一收集外售;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油压机产生废液压油于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0.3 建议

1)落实项目建设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3)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维护,由专人定期巡查、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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