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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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8500万块再生骨料砌块和砖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5月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8500万块再生骨料砌块和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目 录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5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9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9
3.7 环评中总量情况.................................................................................... 12
3.8 环评审批意见主要内容........................................................................ 12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15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15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16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17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20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20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5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25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6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7
7.4 污染物排放总量................................................................................ 29。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30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30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30
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薛官屯乡工业园,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433661°,东经116.987067°。项目类别属于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其他。公司实际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34%,建设规模为年产8500万块再生骨料砌块和砖。
该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8500万块再生骨料砌块和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0月31日,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8500万块再生骨料砌块和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19】598号。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19日委托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41701(W)。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41701(Y)。本项目于2020年03月2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30921MA0DLY0J1G001Z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8500万块再生骨料砌块和砖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8500万块再生骨料砌块和砖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以沧县环评【2019】598号文件出具了《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8500万块再生骨料砌块和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9年10月31日。
(1)项目名称:年产8500万块再生骨料砌块和砖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4%。
(5)建设地点: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薛官屯乡工业园,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987067°,北纬 38.433661°。
(6)建设规模:年产再生骨料砌块和砖8500万块。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6人,工作制度为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h,全年工作330天。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24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建筑名称 | 说明 |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1# | 1层,建筑面积3105m2,包括原材料破碎、筛分 |
生产车间2# | 1层,建筑面积7500m2,进行成品生产、料库区等 | |
辅助工程 | 养护棚 | 1层,建筑面积2481m2 |
办公楼 | 2层,建筑面积1144m2 | |
库房、门卫 | 1层,建筑面积90m2 | |
倒班房 | 1层,建筑面积360m2 | |
存车棚 | 1层,建筑面积240m2 | |
喷淋池 | 建筑面积60m2 | |
公用工程 | 供电 | 由薛官屯乡供电所提供 |
供水 | 由新立村提供 |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 | 粉碎、筛分工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配料、搅拌工序粉尘及水泥粉罐进料粉尘:集气罩收集(水泥管进料经仓顶除尘)+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废水治理 | 生活废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 |
噪声防治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
固废治理 | 废铁和木屑、塑料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全自动免烧砖机 | QT10-15C | 台 | 2 |
2 | 搅拌机 | JS 750型 | 台 | 1 |
3 | 自动供板机 | JS 750型 | 台 | 1 |
4 | 三仓配料机 | / | 台 | 1 |
5 | 面料机 | / | 台 | 2 |
6 | 输送机 | / | 台 | 2 |
7 | 粉罐 | 100t | 个 | 2 |
8 | 螺旋输送机 | 6m | 台 | 2 |
9 | 破碎机 | 2P(1200×1000) | 台 | 1 |
10 | 筛分机 | 2000×6000 | 台 | 2 |
11 | 装载机 | 50型 | 台 | 2 |
12 | 挖掘机 | 200型 | 台 | 1 |
13 | 叉车 | 40型、30型 | 台 | 2 |
14 | 电磁除铁器 | / | 台 | 1 |
15 | 布袋除尘器 | / | 套 | 2 |
16 | 洒水车 | / | 台 | 1 |
17 | 洗车机 | / | 台 | 1 |
18 | 除尘雾炮机 | / | 台 | 4 |
19 | 电子地磅 | 150t | 台 | 1 |
合计 | 台(套) | 31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名称 | 用量 | 单位 | |
原料 | 建筑垃圾和渣土 | 20万 | t/a |
水泥 | 4万 | t/a | |
石粉 | 8万 | t/a | |
粉煤灰 | 5000 | t/a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由新立村提供,生产用水主要包括搅拌用水、喷淋池用水,员工生活用水。
生产用水:项目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搅拌用水和喷淋池用水。搅拌用水量为45m3/d,喷淋池用水量为2m3/d,用于洗车机洗车和除尘雾炮机喷淋。
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2人,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表1生活用水定额及企业实际情况,职工生活按20L/人·d计算,生活用水量为0.24m3/d。
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废水量取生活用水量的80%,为0.192m3/d,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供电
项目用电由薛官屯乡供电所提供,年耗电量200万kW·h。
(3)供热、制冷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项目以预处理后的块状建筑垃圾和渣土为原材料,将建筑垃圾和渣土经粉碎、筛分后加上外购水泥、石粉及粉煤灰(根据产品需要添加),通过配料、搅拌和挤压成型过程后,加工成再生骨料砌块和再生骨料砖。具体工艺如下:
1、建筑垃圾处置生产工艺(粉碎、筛分、风选)
项目所用建筑垃圾为处理后的块状建筑垃圾,随用随运不在厂区内储存。运输车辆经过洗车机洗车后进入厂区,将块状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至生产车间1#准备粉碎。生产时将建筑垃圾经皮带输送至破碎机内进行粉碎,粉碎后的物料由皮带传输送至筛分机进行多级筛分,皮带中段设置电磁除铁器,传送过程中使用电磁除铁器进行除铁,除去的钢筋等含铁金属,余下物料进行筛分,筛分工序将物料分离成三种物料,分别是:<4mm物料、4~10mm物料和>10mm物料。筛分后的物料通过风选方式将建筑垃圾中塑料、木屑等轻物质进行清理分离,风选后的物料由皮带输送至料库堆存,根据产品需要,直径较大的物料需经过再粉碎。
2、加工再生骨料砌块和砖的产品生产工艺
(1)原料装卸
石粉及粉煤灰由密闭车辆运输进厂,暂存于生产车间2#料库区,水泥由罐车运输进厂,通过气流泵输送至粉罐内储存(粉罐配套仓顶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
(2)配料、搅拌
各原料在生产车间2#内由装载机厂中转运至下料仓,经三仓配料机自动计量后,由密闭皮带机输送至搅拌机内;水泥经自动计量后经密闭螺旋输送机直接由料仓送至搅拌机内。搅拌过程需要加水,仅有少量粉尘。
(3)挤压成型
挤压成型前需要利用自动供板机提供模板,面料机铺上面料,之后将搅拌完成后的物料经皮带送入全自动免烧砖机压制成型。
(4)养护
为保证产品的后期强度,防止成型后暴晒、风吹等条件而出现不正常收缩、裂纹等破损现象,需要对成型的产品进行养护。成型产品经输送机运送至养护棚进行自然养护,养护周期为28天。
(5)检测、出厂
养护后产品经检测合格后出厂。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废气
本项目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由引风机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配料+搅拌+水泥粉罐进料过程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配料和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水泥粉罐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三者废气经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6.3固废
项目筛分过程产生的废铁、风选过程产生的木屑和塑料,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NH3-N:0t/a、SO2:0 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年产8500万块再生骨料砌块和砖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州市沧县薛官屯乡工业园。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23333.33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避免大风作业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的土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配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水泥仓进料产生的粉尘。破碎工序及筛分工序粉尘,本项目粉碎和筛分过程会产生粉尘,粉碎和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Ⅱ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配料、搅拌工序粉尘及水泥粉罐进料粉尘,本项目配料、搅拌过程及水泥粉罐进料过程会产生粉尘,配料和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水泥粉罐进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三者废气经风机共同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Ⅱ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项目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为粉碎和筛分工序未收集的粉尘,配料和搅拌工序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筛分物料堆存工序粉尘。经预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筛分过程产生的废铁、风选过程产生的木屑、塑料、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铁和木屑、塑料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 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试生产前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年产8500万块再生骨料砌块和砖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薛官屯乡工业园 | 一致 |
占地面积 | 23333.33m2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生产车间2座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再生骨料砌块和砖8500万块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290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劳动定员6人,工作制度为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h,全年工作330天。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全自动免烧砖机 | QT10-15C | 台 | 2 |
2 | 搅拌机 | JS 750型 | 台 | 1 |
3 | 自动供板机 | JS 750型 | 台 | 1 |
4 | 三仓配料机 | / | 台 | 1 |
5 | 面料机 | / | 台 | 2 |
6 | 输送机 | / | 台 | 2 |
7 | 粉罐 | 100t | 个 | 2 |
8 | 螺旋输送机 | 6m | 台 | 2 |
9 | 破碎机 | 2P(1200×1000) | 台 | 1 |
10 | 筛分机 | 2000×6000 | 台 | 2 |
11 | 装载机 | 50型 | 台 | 2 |
12 | 挖掘机 | 200型 | 台 | 1 |
13 | 叉车 | 40型、30型 | 台 | 2 |
14 | 电磁除铁器 | / | 台 | 1 |
15 | 布袋除尘器 | / | 套 | 2 |
16 | 洒水车 | / | 台 | 1 |
17 | 洗车机 | / | 台 | 1 |
18 | 除尘雾炮机 | / | 台 | 4 |
19 | 电子地磅 | 150t | 台 | 1 |
合计 | 台(套) | 31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类别 | 名称 | 用量 | 单位 |
原料 | 建筑垃圾和渣土 | 20万 | t/a |
水泥 | 4万 | t/a | |
石粉 | 8万 | t/a | |
粉煤灰 | 5000 | t/a |
与环评一致。
项目本项目用水由新立村提供,生产用水主要包括搅拌用水、喷淋池用水,员工生活用水。
生产用水:项目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搅拌用水和喷淋池用水。搅拌用水量为45m3/d,喷淋池用水量为2m3/d,用于洗车机洗车和除尘雾炮机喷淋。
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2人,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表1生活用水定额及企业实际情况,职工生活按20L/人·d计算,生活用水量为0.24m3/d。
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废水量取生活用水量的80%,为0.192m3/d,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供电
项目用电由薛官屯乡供电所提供,年耗电量200万kW·h。
(3)供热、制冷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由引风机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配料+搅拌+水泥粉罐进料过程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配料和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水泥粉罐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三者废气经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4.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6.4固废
项目筛分过程产生的废铁、风选过程产生的木屑和塑料,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要素 | 保护对象 | 经纬度 | 保护内容 | 方位 | 最近距离 | 保护级别 |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空气 | 翕和屯村 | 117°1'2.86" | 38°25'59.53" | 居民 | E | 1600m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 |
新立村 | 116°59'58.05" | 38°26'13.75" | 居民 | NE | 250m | ||
东秀女庄村 | 116°59'39.98" | 38°26'59.49" | 居民 | N | 960m | ||
西秀女庄村 | 116°58'37.8" | 38°27'10.86" | 居民 | NW | 1950m | ||
薛官屯村 | 116°58'25.36" | 38°28'12.63" | 居民 | W | 1200m | ||
后李寨村 | 116°0'3.30" | 38°23'58.66" | 居民 | SE | 2200m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II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及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单位 | 标准来源 | |
废气 | 有组织 | 颗粒物 | 10 | mg/m3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II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 |
厂界无组织 | 颗粒物 | 0.5 | mg/m3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5.2 噪声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
表8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噪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见表9。
表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空气 | PM10:24小时平均150μg/m3 PM2.5:24小时平均75μg/m3 TSP:24小时平均300μg/m3 SO2:24小时平均150μg/m3 1小时平均500μg/m3 NO2:24小时平均80μg/m3 1小时平均200μg/m3 O3:8小时平均160μg/m3 1小时平均200μg/m3 CO:24小时平均4mg/m3 1小时平均10m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 |
5.3.2声环境标准
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见表10。
表10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声环境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该项目废气、噪声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1。
表11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标准代号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检出限 | 样品状态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 青岛拓威TW-8051F型 烟气采样器CZXY-YQ-068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 CZXY-YQ-074 | 1.0mg/m3 | 完好 无破损 |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标准代号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检出限 | 样品状态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 CZXY-YQ-074 | 0.001mg/m3 | 完好 无破损 |
表11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分析方法及标准代号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检测人员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52 | 张 震 赵 勇 |
该项目检测点位见下表12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建材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6、监测原始数据及监控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0%和81%,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检测结果一览表
2020.4.18 |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大气压 | kPa | 102.0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排气筒直径 | m | 0.25 | |||||
监测频次 | 次 | 1 | 2 | 3 | 均值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DB13/ 2167-2015)表1 | |||||||
粉碎+筛分工序排气筒出口 | 标干流量 | Nm3/h | 4041 | 4060 | 4067 | 4056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2.1 | 2.6 | 2.4 | 2.4 | 10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08 | 0.011 | 0.010 | 0.010 | -- | |
采样日期 | 2020.4.19 |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大气压 | kPa | 101.9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排气筒直径 | m | 0.25 | |||||
监测频次 | 次 | 1 | 2 | 3 | 均值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DB13/ 2167-2015)表1 | |||||||
粉碎+筛分工序排气筒出口 | 标干流量 | Nm3/h | 3938 | 3952 | 3962 | 3951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2.2 | 2.5 | 2.3 | 2.3 | 10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09 | 0.010 | 0.009 | 0.009 | -- | |
采样日期 | 2020.4.18 |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大气压 | kPa | 101.7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排气筒直径 | m | 0.3 | |||||
监测频次 | 次 | 1 | 2 | 3 | 均值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DB13/ 2167-2015)表1 | |||||||
配料+搅拌+水泥粉罐进料过程工序排气筒出口 | 标干流量 | Nm3/h | 4601 | 4622 | 4648 | 4624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2.7 | 2.9 | 2.8 | 2.8 | 10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12 | 0.013 | 0.013 | 0.013 | -- | |
采样日期 | 2020.4.19 |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大气压 | kPa | 101.8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排气筒直径 | m | 0.3 | |||||
监测频次 | 次 | 1 | 2 | 3 | 均值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DB13/ 2167-2015)表1 | |||||||
配料+搅拌+水泥粉罐进料过程工序排气筒出口 | 标干流量 | Nm3/h | 4644 | 4667 | 4696 | 4669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2.5 | 2.7 | 2.6 | 2.6 | 10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12 | 0.013 | 0.012 | 0.012 | -- |
采样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 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DB13/ 2167-2015)表2 | ||||
2020.4.18 | 上风向1 | 颗粒物 | mg/m3 | 0.251 | 0.266 | 0.265 | 0.250 | -- |
下风向1 | 0.317 | 0.350 | 0.400 | 0.383 | ||||
下风向2 | 0.333 | 0.350 | 0.417 | 0.400 | ||||
下风向3 | 0.333 | 0.367 | 0.433 | 0.400 | ||||
(下风向1)-(上风向1) | 0.066 | 0.084 | 0.135 | 0.133 | 0.5 | |||
(下风向2)-(上风向1) | 0.082 | 0.084 | 0.152 | 0.150 | ||||
(下风向3)-(上风向1) | 0.082 | 0.101 | 0.168 | 0.150 | ||||
2020.4.19 | 上风向1 | 0.266 | 0.283 | 0.284 | 0.267 | -- | ||
下风向1 | 0.333 | 0.383 | 0.467 | 0.433 | ||||
下风向2 | 0.350 | 0.417 | 0.467 | 0.450 | ||||
下风向3 | 0.367 | 0.417 | 0.433 | 0.450 | ||||
(下风向1)-(上风向1) | 0.067 | 0.100 | 0.183 | 0.166 | 0.5 | |||
(下风向2)-(上风向1) | 0.084 | 0.134 | 0.183 | 0.183 | ||||
(下风向3)-(上风向1) | 0.101 | 0.134 | 0.149 | 0.183 |
采样日期 | 监测时间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12348-2008)表1中2类 | |||
2020.4.18 | 昼间 | dB(A) | 55 | 56 | 54 | 53 | 60 |
夜间 | dB(A) | 46 | 45 | 44 | 43 | 50 | |
2020.4.19 | 昼间 | dB(A) | 55 | 58 | 54 | 53 | 60 |
夜间 | dB(A) | 46 | 45 | 44 | 43 | 50 |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绿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 处理对象 | 污染物 | 污染防治措施 | 数量 | 投资 (万元) | 治理效果 | 验收标准 | |
废气 | 粉碎工序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集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P1) | 1套 | 4 | 排放浓度≤10mg/m3 | 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II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 |
筛分工序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集 | ||||||
配料工序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集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P2) | 1套 | 4 | 排放浓度≤10mg/m3 | ||
搅拌工序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集 | ||||||
水泥粉罐进料过程 | 颗粒物 | 仓顶除尘器除尘 | ||||||
无组织 | 颗粒物 | 车间密闭,料库区设水喷淋设施,破碎、筛分作业配套水喷淋措施 | / | 1.5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5mg/m3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
废水 | 职工生活废水 | COD NH3-N SS | 排入喷淋池沉淀后用于洗车和除尘雾炮机喷淋 | / | / | 不外排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噪声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 | 0.5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
固废 | 筛分过程 | 废铁 | 收集后外售 | / | / | 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
风选过程 | 木屑、塑料 | / | / | |||||
布袋除尘器 | 除尘灰 |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 | /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 / | / | ||||
分表计电 | 为避免治污设备不按规定开启、治污设备低效运行、企业擅自偷换监控设备等情况,建议企业将电路进行分表计电,即环保设备、生产设备单独引用一条电路,并安装智能电表,实行分表计电方式,确保环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 |||||||
其他 | 车间地面及防渗旱厕进行硬化 | |||||||
合计 | 环保投资10万 |
十、结论与建议
10.1.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配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水泥仓进料产生的粉尘。
①破碎工序及筛分工序粉尘
本项目粉碎和筛分过程会产生粉尘,粉碎和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1)。经计算,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II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
②配料、搅拌工序粉尘及水泥粉罐进料粉尘
本项目配料、搅拌过程及水泥粉罐进料过程会产生粉尘,配料和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水泥粉罐进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三者废气经风机共同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2)。经计算,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II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
③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为粉碎和筛分工序未收集的粉尘,配料和搅拌工序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筛分物料堆存工序粉尘。经预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10.1.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为了防止污染地下水,本次评价提出以下防渗措施:
①生产车间及防渗旱厕地面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场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场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10.1.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在75~90dB(A)之间。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0.1.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筛分过程产生的废铁、风选过程产生的木屑、塑料、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铁和木屑、塑料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综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废气
该厂粉碎+筛分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2167-2015)中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II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该厂配料+搅拌+水泥粉灌装进料过程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2167-2015)中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II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该厂厂界上风向设1个监控点位、下风向设3个监控点位,颗粒物排放浓度差值最大值为0.183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2167-2015)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0.5mg/m3)。
2、噪声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3~58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3~46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废
项目筛分过程产生的废铁、风选过程产生的木屑和塑料,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10.3 建议
1、加强生产车间管理,实施清洁生产管理,从源头抓起,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2、增加厂区绿化、美化工作,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景观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