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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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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

发布日期:2020-04-09 作者: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110吨金属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

 

 

编制单位: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

编制日期:20204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年产110吨金属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   

20204


 

一、前言 1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5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

三、环评主要内容 6

3.1 项目基本情况 6

3.2 主要生产设备 7

3.3 主要原辅材料 7

3.4 公用工程 8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9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9

3.7 环评中总量情况 12

3.8 环评审批意见主要内容 12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4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15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15

4.4公用工程 16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16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17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20

4.8环境保护目标 20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20

5.1 废气排放标准 21

5.2 噪声标准 22

5.3 环境质量标准 23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5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25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6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7

7.1生产工况 27

7.2 废气检测结果 27

7.3 噪声检测结果 28

7.4 污染物排放总量 29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30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30

8.2 环境检测能力 30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30

十、结论与建议 30

10.1 环评结论 33

10.2 验收结论 35

10.3 建议 38

 

 

 


一、前言

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位于沧县张官屯乡刘辛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9′27.17′′,北纬38°11′19.78′′。项目类别属于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公司实际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0.8%,建设规模为年产110吨门窗配件。

该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年产110吨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0月17日,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年产110吨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19】425号。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于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7日委托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32504(W)。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32504(Y)。本项目于2020年03月1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2130921MA0E1PDX6Y001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2020年4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年产110吨金属制品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年产110吨金属制品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 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9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以沧县环评【2019425号文件出具了《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年产110吨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20191017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10吨金属制品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元,占总投资额的0.8%

5)建设地点: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位于沧县张官屯乡刘辛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927.17′′,北纬38°1119.78′′。

6)建设规模:年产110门窗配件。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0人,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2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1主要建设内容表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线

年产110吨门窗配件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920m2

公用工程

供水

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

供电

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供热

无生产用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辅助工程

办公区

办公区建筑面积为260m2

仓库

仓库建筑面积为25m2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固废

裁剪、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及废铁屑收集后外售;

废润滑油、液压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剪板机

1

2

叉车

1

3

折弯机

1

4

打包机

2

5

旋铆机

2

6

微电脑控制点焊机

1

7

台钻

5

8

铆钉机

2

9

冲床

22

10

摇臂钻

1

11

仪表车床

1

12

液压机

4

13

开平机

1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备注

1

铁板

t/a

50

外购

2

不锈钢板

t/a

2

外购

3

t/a

2

外购

4

新鲜水

m3/a

60

当地供水管网供给

5

kwh/a

1万

当地供电系统供给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用水分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生产用水。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0.2m3/a,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0.16m3/a,厂区设立旱厕,定时清掏。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1kwh/a,厂区设130KVA变压器,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制冷

生产无需供热,厂区冬季采暖使用空调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1587968027769465.png







                                               

工艺说明:

1)裁剪:通过剪版机将铁板、不锈钢板、铜板按照产品要求进行裁剪。

2)冲压:利用冲床对裁剪好的板材进行冲压。

3)机加工:利用利用折弯机、台钻、摇臂钻、开平机进行机加工操作,利用微电脑点焊机进行焊接,微电脑点焊机工作时两个电极加压工件使两层金属在两电极的压力下形成一定的接触电阻,而焊接电流从一电极流经另一电极时在两接触电阻点形成瞬间的热熔接,且焊接电流瞬间从另一电极沿两工件流至此电极形成回路,不伤及被焊工件的内部结构,不产生焊接烟尘。

4)组装:利用利用旋铆机、铆钉机进行组装,最后得到成品,利用打包机包装好入库待销。生产设备使用的机油循环使用不外排。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3.6.2废水

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

3.6.3固废

裁剪工序产生边角料及废铁屑;机加工工序产生边角料及废铁屑;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

3.6.4噪声

项目剪板机、折弯机、冲床、车床、摇臂钻、台钻、旋铆机、铆钉机、打包机、叉车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过设备加减振装置等措施,布置合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可行。

3.7 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NH3-N0t/aSO20 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 年产110吨金属制品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县张官屯乡刘辛庄村。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三、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避免大风作业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的土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项目剪板机、折弯机、冲床、车床、摇臂钻、台钻、旋铆机、铆钉机、打包机、叉车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作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板、机加工工序产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六、该项目建成试生产前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项目名称

年产110吨金属制品项目

一致

建设单位

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

一致

建设地点

沧县张官屯乡刘辛庄村

一致

占地面积

2000m2

一致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   920m2

一致

建设规模

年产110吨门窗配件

一致

工程总投资(万元)

600

一致

环保投资(万元)

5

一致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10人,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

一致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剪板机

1

一致

2

叉车

1

一致

3

折弯机

1

一致

4

打包机

2

一致

5

旋铆机

2

一致

6

微电脑控制点焊机

1

一致

7

台钻

5

一致

8

铆钉机

2

一致

9

冲床

22

一致

10

摇臂钻

1

一致

11

仪表车床

1

一致

12

液压机

4

一致

13

开平机

1

一致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备注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铁板

t/a

50

外购

一致

2

不锈钢板

t/a

2

外购

一致

3

t/a

2

外购

一致

4

新鲜水

m3/a

60

当地供水管网供给

一致

5

kwh/a

1万

当地供电系统供给

一致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1)给排水

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本项目无生产用水。项目用水仅为生活办公用水,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 3 部分 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按每人用水量20L/•d计,项目劳动定员10人,生活用水量为0.2m3/a。排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6m3/a,主要为职工盥洗水,进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1kwh/a,厂区设130KVA变压器,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要

3供热、制冷

生产无需供热,厂区冬季采暖使用空调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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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4.6.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4.6.2噪声

项目剪板机、折弯机、冲床、车床、摇臂钻、台钻、旋铆机、铆钉机、打包机、叉车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过设备加减振装置等措施,布置合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可行

4.6.3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板、机加工工序产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经纬度

保护内容

方位

最近

距离

保护级别

经度

纬度

环境空气

张官屯村

116.820000

38.198236

居民

NW

62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尹家场

116.812229

38.201409

居民

NW

1665

八义庄村

116.804059

38.200457

居民

NW

1890

田庄子村

116.797717

38.201081

居民

NW

2430

小朱庄村

116.831872

38.193454

居民

NE

550

南陈辛庄村

116.831031

38.206308

居民

NE

1800

殷家庄村

116.846462

38.203956

居民

NE

2245

马辛庄村

116.851917

38.209722

居民

NE

2965

小马庄村

116.831858

38.179658

居民

SE

845

后刘庄村

116.827656

38.171139

居民

S

1830

小许庄村

116.825522

38.168335

居民

S

2025

前刘庄村

116.824539

38.166196

居民

S

2225

小蔡庄

116.820197

38.180818

居民

SW

760

刘辛庄村

116.815945

38.182243

居民

SW

640

陈家院村

116.813811

38.169288

居民

SW

1970

南大铺村

116.795984

38.179468

居民

SW

2260

西王辛庄村

116.797315

38.168050

居民

SW

2910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噪声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

8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类别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噪声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2 环境质量标准

5.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见表9

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大气环境

SO2

年平均

60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μg/m3

1小时平均

500μg/m3

NO2

年平均

40μg/m3

24小时平均

80μg/m3

1小时平均

200μg/m3

PM10

年平均

70μg/m3

24小时平均

150μg/m3

PM2.5

年平均

35μg/m3

24小时平均

75μg/m3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μg/m3

1小时平均

200μg/m3

CO

24小时平均

4 mg/m3

1小时平均

10mg/m3

TSP

年平均

200μg/m3

24小时平均

300μg/m3

 

5.2.2声环境标准

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见表10

10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声环境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噪声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1

 

11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分析方法及标准代号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检测人员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82                                                                           

王晓旭、孙帅

 

该项目检测点位见下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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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建材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 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噪声监测

按《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有合格证,监测仪器均在有效期内。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1%83%,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 噪声检测结果

噪声检测结果见下表13

13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日期

监测时间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号及标准限值

1#

2#

3#

4#

(GB 12348-2008)表1中2类

2020.3.26

昼间

55

54

55

56

60

2020.3.27

昼间

55

54

55

56

60

 

 

经检测,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56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2类标准(昼间≤60dB(A))。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鑫兰特五金制品厂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4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环保设施名称

验收指标

验收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不外排

/

固废

裁剪、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及废铁屑

收集后外售

不外排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不外排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标准要求

噪声

生产设备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减振垫、车间隔声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其他

车间地面硬化处理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10.1.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综上,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10.1.3噪声

项目剪板机、折弯机、冲床、车床、摇臂钻、台钻、旋铆机、铆钉机、打包机、叉车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0.1.4固废

裁板、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及废铁屑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4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5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0.2 验收结论

1、噪声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56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2类标准(昼间≤60dB(A))。

2、固废

项目裁剪、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及废铁屑,收集后外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0.3 建议

1)落实项目建设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保障各项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维护,由专人定期巡查、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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