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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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2万吨面粉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沧县益福顺面粉厂
编制单位:沧县益福顺面粉厂
2019年12月
目 录
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1
4 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12
4.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2
6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19
7 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 20
沧县益福顺面粉厂地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陈敬庄村, 主要从事面粉加工销售。本项目占地2500平方米,共投资150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2万吨面粉项目。项目西侧隔乡村路为厂房,北侧厂房,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厂房。距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80m的陈敬庄村。
2019年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受该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沧县益福顺面粉厂年产2万吨面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9月9日取得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的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9】164号。沧县益福顺面粉厂于2019年12月8日至12月9日委托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19120501(W)。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19120501(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2019年12月,沧县益福顺面粉厂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及监测,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沧县益福顺面粉厂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和“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说明”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同时于2019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我单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8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31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7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正)》(2015年4月24日) ;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7)第44号);
(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39号);
(10)《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规环评[2017]4号);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
(1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说明。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9)《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
(1)《沧县益福顺面粉厂年产2万吨面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9月);
(2)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关于《沧县益福顺面粉厂年产2万吨面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沧县环评【2019】164号;
(3)沧县益福顺面粉厂环保设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其它相关资料。
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2-1。
表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面粉项目 | ||
建设单位 | 沧县益福顺面粉厂 | ||
法人代表 | 姜建民 | 联系人 | 姜建民 |
通信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陈敬庄村 | ||
联系电话 | 13754576993 | 邮编 | 061738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C1312小麦加工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陈敬庄村 | ||
占地面积 | 2500平方米 | 经纬度 | 116°51'19.91"E 38°9'28.46"N |
沧县益福顺面粉厂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陈敬庄村。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8°9'28.46",东经116°51'19.91"。厂区西侧隔乡村路为厂房,北侧厂房,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厂房。距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80m的陈敬庄村。
2.1.3 厂区平面布置
厂区大门位于厂区西侧,厂区北侧为麦仓,南侧由西向东依次为办公区、仓库,东侧由北向南依次为注粮车间、磨粉车间。
2.2 建设内容
2.2.2 主要原辅材料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见表2-2。
表2-2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备注 | |
1 | 小麦 | t/a | 20000 | 外购 |
2 | 新鲜水 | m3/a | 272 | 当地供水管网供给 |
3 | 电 | kwh/a | 7 | 当地供电系统供给 |
2.2.3 主体设施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980m2,包括办公室、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等。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具体项目组成见表2-3。
表2-3 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
主体 工程 | 生产线 | 年产2万吨面粉 |
磨粉车间 | 注粮车间1座,建筑面积250m2 | |
注粮车间 | 注粮车间1座,建筑面积150m2 | |
打包车间 | 注粮车间1座,建筑面积40m2 | |
公用 工程 | 供水 | 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 |
供电 | 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 |
供热 | 项目无生产用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 |
辅助 工程 | 办公区 | 办公区建筑面积为60m2 |
仓库 | 仓库建筑面积为220m2 | |
麦仓 | 麦仓建筑面积为260m2 | |
环保 工程 | 废气 | 入仓、清粮工序废气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P1排气筒排放 入磨废气经2#脉冲布袋除尘器+3#脉冲布袋除尘器由1根15m高P2排气筒排放 堆存、运输废气无组织排放 |
废水 |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 |
固废 | 清粮工序产生的麦壳、麦梗、石子,入磨工序产生的麸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面粉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2.2.4 生产设备
项目设备一览表见表2-4。
表2-4 设备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清粮设备 | 台 | 6 |
2 | 磨粉机 | 台 | 17 |
3 | 打包机 | 台 | 6 |
4 | 风机 | 台 | 2 |
2.3 工艺流程
本项目工艺流程见图2-1。
图2-1生产工艺流程图
(1)入仓:将收购检验合格的小麦计量后入麦仓存放。
(2)清粮:利用清粮设备对小麦进行清理,去除小麦中的麦壳、麦梗、石子等杂物,清粮设备为封闭设备,小麦由管道输送至清粮设备,清理完的小麦由管道进入下一工序。
(3)加水:在净粮仓,进行喷雾着水,以补充小麦皮层水分,增加皮层韧性,提高面粉色泽,时间为24h,用水量为小麦的百分之一。
(4)入磨:利用磨粉机将小麦磨碎,磨粉机自带筛分功能,将大的和粗的颗粒再进行重复研磨,最后将小麦和麸皮分离,磨粉机为封闭设备,提料产生的粉尘由管道引至除尘器。
(5)打包:将面粉通过自动计量打包机按照要求进行装袋,装袋过程无粉尘产生,袋装面粉入库待销。
2.4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工作制度为1班工作制,每班8h,全年工作300d。
2.5 公用工程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厂区职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量为0.67 m3/d(200m3/a),自然损耗不外排;项目劳动定员为12人,用水指标按20L/d·人进行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24m3/d(72m3/a)。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要。
2、排水
生产用水自然损耗,不外排;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盥洗废水,产生量按为用量的80%,产生量为0.192m3/d(57.6)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作农肥。项目水平衡关系见下图
图2-2用排水量平衡图(单位:m3/a)
项目年用电量为7Wh,厂区设1台315KVA变压器,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要。
为避免治污设备不按规定开启、治污设备低效运行、企业擅自偷换监控设备等情况发生,同时加强企业对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的管理,本次环评建议:将环保设备、生产设备和生活用电各单独引用一条线路,并安装智能电表,建议分表计电方式,确保环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生产管理得到提高。厂区做硬化处理。
2.5.3 供热
2.6 环评审批情况
2019年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受该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沧县益福顺面粉厂年产2万吨面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9月9日取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的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9】164号。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67%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企业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情况落实见表2-5。
项目 | 污染源 | 环保设施名称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
废 气 | 有组织 | 入仓、清粮工序 | 1#布袋除尘器+ P1排气筒(15m) | 排放浓度:120mg/m3 排放速率:3.5kg/h 排气筒高度: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
入磨 | 2#脉冲布袋除尘器+3#脉冲布袋除尘器+P2排气筒(15m) | 排放浓度:120mg/m3 排放速率:3.5kg/h 排气筒高度: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 不外排 | / | |||||
固废 | 清粮工序产生的麦壳、麦梗、石子 | 收集后外售 | 不外排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
入磨工序产生的麸皮 | 收集后外售 | 不外排 | |||||||
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 | 收集后外售 | 不外排 | |||||||
脉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面粉 |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不外排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不外排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标准要求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减振垫、车间隔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其他 | 车间地面硬化处理 | ||||||||
2.10 验收范围及内容
①废气──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为检测内容。
②废水──工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为调查内容。
③噪声──工程设备噪声,为具体检测内容。
④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检查内容。
⑤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工程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
本项目厂房为租赁已建成的厂房,无土建工程,主要环境污染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影响时间短,随着设备安装完成而消除,故不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
3.2 运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①入仓、清粮工序废气(G1、G2)
经收集的入仓粉尘和清粮粉尘由1台10000m3/h的风机引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8%)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排放量为0.11t/a,排放速率为0.0458kg/h,排放浓度为2.2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②入磨工序废气(G3)
入磨研磨工序在提升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尘产生量为5t/a,由管道收集,风量为50000m3/h风机引至2#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70%)+3#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70%)处理后由1根15m高(P2)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收集的粉尘量为5t/a,经处理后粉尘的排放量为0.45t/a,排放速率为0.1875kg/h,排放浓度为3.7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的量为0.2t/a,排放速率为0.083kg/h。
经预测,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2.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为0.192m3/d(57.6m3/a),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2.3 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清粮设备、磨粉机、打包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噪声(N1~N3),声压级在70-90dB(A)之间。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2.4 固体废物
项目清粮工序产生的麦壳、麦梗及石子,经收集后外售;项目入磨工序产生的麸皮,经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面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述
沧县益福顺面粉厂地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陈敬庄村,主要从事面粉加工销售。本项目占地2500平方米,共投资1500万元,配备清粮设备、磨粉机、打包机、风机等设备,预计项目建成后,年产2万吨面粉。
2、项目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冀政[2015]7号)中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同时,本项目已在沧县行政审批局备案(沧县行审[备]字[2019]483号)。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陈敬庄村,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6°51′19.91′′,北纬38°9′28.46′′,项目西侧隔乡村路为厂房,北侧厂房,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厂房。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无野生动植物及文物保护单位,周围最近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厂址南侧80m的陈敬庄村。本项目租赁沧县长泰面粉厂厂房,2019年5月6日取得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本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意见,文号为沧县自然资规函字[2019]108号,用地性质为集体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项目所在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目标,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6月5日发布的《2018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公报,沧州市环境空气中SO2、CO浓度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PM10、PM2.5、O3均存在超标现象。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北方地区风沙较大和采暖季废气污染物排放的影响,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一般。
(2)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中2类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有组织废气:
入仓、清粮工序废气(G1、G2)
经收集的入仓粉尘和清粮粉尘由1台10000m3/h的风机引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8%)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排放量为0.11t/a,排放速率为0.0458kg/h,排放浓度为2.2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入磨工序废气(G3)
入磨研磨工序在提升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尘产生量为5t/a,由管道收集,风量为50000m3/h风机引至2#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70%)+3#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70%)处理后由1根15m高(P2)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收集的粉尘量为5t/a,经处理后粉尘的排放量为0.45t/a,排放速率为0.1875kg/h,排放浓度为3.7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②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的量为0.2t/a,排放速率为0.083kg/h。
经预测,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为0.192m3/d(57.6m3/a),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清粮设备、磨粉机、打包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噪声(N1~N3),声压级在70-90dB(A)之间。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清粮工序产生的麦壳、麦梗及石子,经收集后外售;项目入磨工序产生的麸皮,经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面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议
为了最大限度减轻本项目外排污染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提出如下建议:
(1)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厂区的卫生管理,对道路、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实行一日两清扫,全天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加强环境管理,定时洒水。
4.2 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9年9月9日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出局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9】164号。其批复如下:
一、同意“沧县益福顺面粉厂”新建年产2万吨面粉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陈敬庄村。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项目利用现有场地及厂房,仅安装设备过程产生噪声。
五、项目运营明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入仓、清粮工序废气经收集的入仓粉尘和清粮粉尘由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入磨工序废气,入磨研磨工序在提升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由管道收集,风机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 项目清粮工序产生的麦壳、麦梗及石子,经收集后外售;项目入磨工序产生的麸皮,经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面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清粮设备、磨粉机、打包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S02: 0t/a、NOx: 0t/a、COD: 0t/a、氨氮: 0t/a。
六、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4.3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表4-1 环评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序号 | 审批意见内容 | 落实情况 |
1 | 建设单位:沧县益福顺面粉厂 | 建设单位名称不变。 |
2 | 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沧县沧县张官屯乡陈敬庄村,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8°9'28.46",东经116°5'19.91"。 | 建设地点不变及周边关系情况不变。 |
3 |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 项目总投资不变。 |
4 | 生产规模及产品产量:年产2万吨面粉。 | 总占地面积不变,产品产量不变 |
5 | 本项目入仓、清粮工序废气经收集的入仓粉尘和清粮粉尘由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入磨工序废气,入磨研磨工序在提升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由管道收集,风机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6 |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7 | 项目生产过程中清粮设备、磨粉机、打包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8 | 项目清粮工序产生的麦壳、麦梗及石子,经收集后外售;项目入磨工序产生的麸皮,经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面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见表5-1。
表5-1 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物类别 | 污染因子 | 污染物 | 标准来源 |
废气 | 颗粒物有组织 | 排放浓度:120mg/m³ 排放速率:3.5kg/h 排气筒高度: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颗粒物无组织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mg/ m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5-2。
表5-2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噪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5.1.4 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标准要求。
5.2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颗粒物:20.16t/a。
6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对沧县益福顺面粉厂新建年产2万吨面粉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6、监测原始数据及监控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6.2 检测分析方法
表6-1 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6.2.3 检测点位示意图
7.1.1废气检测结果
表 7-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7.1.2废气检测结果
表 7-2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
7.1.3噪声检测结果
表 7-3噪声检测结果
7.2 检测结果分析
经检测,该厂入仓、清粮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8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m³,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该厂入磨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 3.5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14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m³,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
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源下风向布设3个监控点位,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0.467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³)。
7.2.2 噪声检测结果
经检测,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2~55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7.2.3固体废弃物
项目清粮工序产生的麦壳、麦梗及石子,经收集后外售;入磨工序产生的麸皮,经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面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7.3 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要求,结合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特点,沧县益福顺面粉厂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为:SO2、NOX、COD、NH3-N、颗粒物。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的规定,本次评价以污染物达标排放量作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颗粒物:20.16t/a。
8 环境管理检查
沧县益福顺面粉厂环境管理由公司各车间专人负责监督,负责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
本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施工,特别是按环保设计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未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沧县益福顺面粉厂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
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见。
建设单位设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并且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职责,运行初期的检测工作也已经完成,后续检测计划按周期正常进行。
经检测,该厂入仓、清粮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8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m³,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该厂入磨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 3.5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14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m³,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
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源下风向布设3个监控点位,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0.467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³)。
经检测,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2~55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项目清粮工序产生的麦壳、麦梗及石子,经收集后外售;入磨工序产生的麸皮,经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面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
9.2 建议
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营运期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