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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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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08-18 作者: 点击:


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1908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杨柳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杨柳

人:张勇

人:张勇

 

 

 

 

 

 

 

 

 

 

 

 

 

建设单位: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电话: 13911806564                   电话: 13911806564                 

邮编: 061000                        邮编: 061000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兴济镇南堤村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兴济镇南堤村   

 

  


目录

1项目概况 1

2 验收编制依据 2

2.1 法律、法规 2

2.2 验收技术规范 2

2.3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3

3 工程概况 4

3.1 项目基本情况 4

3.2 建设内容 5

3.3验收范围 9

3.4项目变更情况 9

4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0

4.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0

4.2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0

4.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16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7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7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8

5.3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19

6验收执行标准 22

7 验收监测内容 23

8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24

8.1监测质量控制 24

8.2监测分析方法 24

9 验收监测内容 25

9.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调查和分析 25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25

9.3监测结果分析 27

9.4总量分析 28

10验收监测结论 29

10.1验收主要结论 29

10.2建议 29

1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29

 

 

 

 


附件:

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二、项目周边关系图

三、项目平面布置图

四、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关于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的审批意见。沧县环评[2019]021号(201949日)

五、科赢环检字(2019)第Y123号检测报告

 

 

 



1项目概况

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原名沧县奥翔球业有限公司,旧址位于沧县薛官屯乡梅官屯村,主要从事体育用球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委托河北汇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年产300万个体育用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15922日取得原沧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沧县环评【201550号),于2016127日通过原沧县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沧县环验表[2016]30号),企业现持有原沧县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书编号:PWX-130921-0140-16

由于场地租赁到期,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1949日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的审批沧县环评[2019]021

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将原项目整体搬迁到沧县兴济镇南堤村。企业投资900建设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项目已建设完成,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

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科赢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勘查,并于20190714日和0715日进行了现场监测,编制完成了《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检测报告(验收)》(科赢环检字(2019)第Y123号检测报告)。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1908月依据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了《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 验收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日起施行);

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51日起施行)。

10)《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11)《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1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4)《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13]104号);

15)《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届人大2016113日);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总[2014]283号,2014925日;

2.2 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

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

1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3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903月)

2)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关于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的审批意见。沧县环评[2019]021号(201949日)

3河北科赢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检测报告(验收)》(科赢环检字(2019)第Y123号检测报告

3 工程概况

3.1 项目基本情况

3.1.1 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见表2-1

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柳

联系人

张勇

通信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兴济镇南堤村

联系电话

13911806564

邮编

061000

项目性质

迁建

行业类别

C2441球类制造

建设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兴济镇南堤村

占地面积

2927m2

经纬度

东经:117°05'07.40"

北纬:38°27'52.78"

开工时间

/

调试时间

201906

3.1.2 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本项目位于兴济镇南堤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7'52.78",东经117°05'07.40",厂区东侧为拔丝厂,南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空地,西侧和北侧均为空地。厂界西距南堤村65m,北距小王官村920m,东距吕郭庄村2125m,东北距大王官村2150m,西北距港西村2380m。距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65m处南堤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关系见附图2

3.1.3 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大门位于厂区南侧,门卫室位于大门西侧,厂区北侧自西向东依次为库房、包胶车间、贴标车间、定型车间,库房南侧为抽气车间,绕线车间、职工临时休息室和二层办公室位于库房和包胶车间上方二层,厂区东侧为一层办公室。项目具体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3.2 建设内容

3.2.1主要建设内容及项目产品

本项目占地面积2927m2,建筑面积2600m2,主要构筑物包括定型车间、贴标车间、包胶车间、绕线车间、抽气车间和办公室等

3-1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

名称

环评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1

定型车间

钢混结构,420m2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2

贴标车间

钢混结构,170m2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3

包胶车间

钢混结构,120m2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4

绕线车间

位于包胶车间和库房上方二层,钢结构,480m2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5

抽气车间

钢混结构,330m2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6

库房

钢混结构,450m2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7

办公室

位于一层,砖混结构,90m2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8

办公室

位于二层,钢混结构,100m2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9

职工临时休息室

位于二层,钢混结构,340m2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10

门卫室

钢混结构,100m2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3-2   项目产品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设计生产规模

实际生产规模

单位

1

橡胶足球

280

280

万个/

3-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1

成型机

7

7

2

包胶机

8

8

3

包装机

1

1

4

电锅炉

1

1

5

绕线机

2

2

6

抽气成型机

1

1

3.2.2 主要能源消耗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见表3-4和表3-5

3-4    原辅材料消耗表

序号

名称

年消耗量

单位

1

橡胶片

1050

t/a

2

球胆

290

万个/a

3

纱线

11.2

t/a

4

产品商标

290

万套/a

5

打包袋

30

万条/a

3-5    能源消耗表

序号

动能名称

来源

消耗量

1

由当地电网提供

12kW·h/ a

2

由南堤村供水管网提供

150m3/a

3.2.3 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

3.2.4 劳动定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00


3.2.5水平衡图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蒸汽锅炉软水制备用水(锅炉自带软水制备设备),该部分为清洁下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职工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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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3.2.6生产工艺

本项目产品为橡胶足球,原料为橡胶片、球胆、纱线、产品商标等,由汽车运至厂区库房内堆存,经绕线、包片、贴商标、定型、检验等过程后即为成品,具体生产工艺如下:

1)绕线

皮球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球胆为外购成品,自身不从事皮球橡胶球胆的生产,用绕线机将纱线在球胆上绕线。

2)包片

在绕线后的球胆上下两面各放置一张橡胶片,将整合橡胶片和球胆送入包胶机内压制包片。

3)定型

利用成型机将包片后的足球进行高温定型,定型温度在130~140,成型机用热由电锅炉提供。

4)检验、抽气、包装

定型之后进行检验,利用抽气成型机抽气,包装机包装,入库待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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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3.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整体验收。

3.4项目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与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内容相比,发生如下变动:

废气治理措施发生变化。环评设计为定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光催化氧化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理。实际变更为定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光催化氧化净化设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15m排气筒处理。

以上变动优化了废气治理措施,不涉及产能、工艺变化,均不属于重大变更,纳入验收管理范围。本次验收的液体橡胶防水材料生产线,聚氨酯弹性体伸缩缝生产线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一致。

4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4.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包括噪声、大气、水环境、固体废物等,项目施工期间采用洒水抑尘、散料苫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以减轻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本次验收项目已建成运行,施工期环境污染已经不存在。

4.2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2.1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定型工序中会有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在定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定型废气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1活性炭吸附装置+光催化氧化净化设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

 


4.2.2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蒸汽锅炉软水制备用水(锅炉自带软水制备设备),该部分为清洁下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职工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2.3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引风机设备运行时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2.4固体废物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为贴标工序产生的废商标、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商标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黄骅新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产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4.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4-1 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落实情况

 

项目

治理对象

环保措施及设施

验收标准

落实情况

废气

定型工序非甲烷总烃

集气罩+“光催化氧化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环保设施独自引用一条电路,实行分表计电方式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已落实,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光催化氧化净化设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

定型车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定型车间密闭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

已落实

废水

软水制备废水

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

已落实

职工生活废水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已落实

噪声

生产设备及引风机噪声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已落实

固废

贴标工序废商标

收集后外售

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已落实

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

已落实,委托黄骅新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检验工序不合格产品

收集后外售

已落实

职工生活生活垃圾

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已落实

其他

1、生产车间地面进行水泥硬化;2、危废间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防渗层渗透系数≤1×10-10cm/s

生产车间、危废间均水泥硬化,危废间地面用环氧树脂做防渗处理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环评主要结论

1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可行性结论

1)废气

定型工序废气

本项目定型工序中会有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在定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定型废气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1光催化氧化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79mg/m3,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关于橡胶制品加工过程中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的规定进行折算后的排放浓度为8.32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10mg/m3)。

定型车间无组织废气

定型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定型工序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5%,约有5%废气未被收集,则集气罩未收集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22t/a,排放速率为0.0125kg/h。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为0.03m3/d,该部分为清洁下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32m3/d,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为了最大程度避免本项目废水由于下渗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本项目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生产车间地面水泥硬化。

通过采用以上措施,项目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引风机等设备运行时机械噪声,据同类设备类比调查,其设备噪声值为70~90dB(A),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隔声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为贴标工序产生的废商标、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商标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定期运走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产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1.2总量控制结论

总量控制指标采用在保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前提下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建议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颗粒物:0t/aVOCs0.270t/a

5.1.3环评建议

为了最大限度减轻本项目外排污染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提出如下建议:

1)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环境管理,定时洒水。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关于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性质为迁建,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兴济镇南堤村。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地面积2927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 施工期。本项目租赁沧州蕾迈电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主要环境污染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影响时间短,随着设备安装完成而消除

.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定型工序中产生的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在定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1光催化氧化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定型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锅炉自带软水制备设备)和职工生活废水其中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职工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引风机等设备运行时机械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隔声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为贴标工序产生的废商标、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商标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定期运走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产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

. 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201949

5.3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详见表5-1


5-1  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内容

落实情况

一.同意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性质为迁建,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兴济镇南堤村。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地面积2927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 施工期。本项目租赁沧州蕾迈电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主要环境污染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影响时间短,随着设备安装完成而消除。

已落实,该企业地理位置,中心坐标,项目周边关系均与环评一致。该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占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原辅料,生产工艺,年产量均与环评一致。

.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定型工序中产生的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在定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1光催化氧化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定型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锅炉自带软水制备设备)和职工生活废水其中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职工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经监测,该企业定型工序活性炭吸附装置+光催化氧化净化设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该企业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生产设备旁监控点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标准。废水处理方式与环评一致。

续表5-1  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内容

落实情况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引风机等设备运行时机械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隔声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为贴标工序产生的废商标、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商标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定期运走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产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已落实。该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固废处置方式与环评一致。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

已落实。

. 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

 


6验收执行标准

1)废气执行标准:

定型工序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6-1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

治理对象

污染物

限值要求

验收标准

有组织废气

定型工序废气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10mg/m3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

厂界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2.0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标准

生产设备旁

废气

非甲烷总烃

4.0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标准

2)噪声: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6-2     噪声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

治理对象

限值要求

验收标准

噪声

厂界噪声

昼间≤60dB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7 验收监测内容

7-1  废气监测内容

分 类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有组织

废气

定型工序废气排气筒进口、出口

非甲烷总烃

3/*点位,连续2

无组织废气

下风向3个点

非甲烷总烃

3/*点位,连续2

生产设备旁1个点

非甲烷总烃

3/*点位,连续2

7-2 噪声监测一览表

分 类

监控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噪声

厂界外1m范围内,设置4个点位

LeqA

昼间1次,连续2

 


8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8.1监测质量控制

(一)生产工况

该企业设计年产足球280万个橡胶足球,年工作300天。20190714日生产9334个橡胶足球,生产负荷为100%20190715日生产9333个橡胶足球,生产负荷为100%。检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各环保设备运行正常

(二)废气检测

检测期间,采样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中采样位置与采样点要求进行,检测前对仪器进行流量校准及现场检漏。

)噪声检测

噪声检测过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了校准,且校准合格时检测数据有效。

)检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检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上岗证书,所有检测仪器经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检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8.2监测分析方法

本次验收监测中,样品采集及分析采用国标(或推荐)方法,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8-1  监测项目及监测分析方法

污染源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检出限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有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38-2017

0.07 mg/m3

ZR-3520真空箱气袋采样器(SB-269)、3036型废气VOCs采样仪(SB-232)、GC9790气相色谱仪(SB-188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0.07 mg/m3

ZR-3520真空箱气袋采样器(SB-269)、3036型废气VOCs采样仪(SB-232)、GC9790气相色谱仪(SB-188

噪声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DEM6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SB-256

AWA6221B声校准器(SB-198

AWA5680多功能声级计(SB-173)

9 验收监测内容

9.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调查和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设计年产280万个橡胶足球,年工作300天。20190714日生产9334个橡胶足球,生产负荷为100%20190715日生产9333个橡胶足球,生产负荷为100%。检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各环保设备运行正常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废气监测结果

9-1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

及时间

监测项目

单位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达标情况

1

2

3

最大值

定型工序(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静电式油烟净化器)(15m

2019.07.14

进口

排气标况流量

m3/h

8488

8518

8592

8592

GB27632-2011

/

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

mg/m3

6.01

6.55

6.48

6.55

/

/

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

kg/h

5.10×10-2

5.58×10-2

5.57×10-2

5.58×10-2

/

/

出口

排气标况流量

m3/h

9982

9941

10003

10003

/

/

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

mg/m3

1.98

1.95

1.91

1.98

/

/

非甲烷总烃折算浓度

mg/m3

9.24

9.06

8.93

9.24

10

达标

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

kg/h

1.98×10-2

1.94×10-2

1.91×10-2

1.98×10-2

/

/

定型工序(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静电式油烟净化器)(15m

2019.07.15

进口

排气标况流量

m3/h

8713

8738

8641

8738

/

/

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

mg/m3

6.02

6.12

6.02

6.12

/

/

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

kg/h

5.25×10-2

5.35×10-2

5.20×10-2

5.35×10-2

/

/

出口

排气标况流量

m3/h

9900

9938

9958

9958

/

/

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

mg/m3

1.85

1.99

1.85

1.99

/

/

非甲烷总烃折算浓度

mg/m3

8.56

9.24

8.61

9.24

10

达标

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

kg/h

1.83×10-2

1.98×10-2

1.84×10-2

1.98×10-2

/

/

 

9-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

点位

监测

项目

单位

监测时间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达标情况

1

2

3

最大值

DB13/2322-2016

下风向1#

非甲烷总烃

mg/m3

2019.07.14

0.69

0.83

0.88

0.96

≤2.0

达标

2019.07.15

0.74

0.82

0.85

下风向2#

非甲烷总烃

mg/m3

2019.07.14

0.80

0.82

0.78

2019.07.15

0.80

0.80

0.77

下风向3#

非甲烷总烃

mg/m3

2019.07.14

0.85

0.84

0.83

2019.07.15

0.83

0.96

0.79

生产设备旁4#

非甲烷总烃

mg/m3

2019.07.14

1.43

1.35

1.51

1.51

≤4.0

达标

2019.07.15

1.46

1.42

1.36

9.2.2噪声监测结果

                  9-4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1#

2#

3#

4#

标准

限值

备注

20190714

昼间

56

55

54

54

≤60

达标

20190715

昼间

56

55

55

54

≤60

达标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9-1无组织废气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1567583343212296.jpg

9.3监测结果分析

1、废气检测结果分析

企业年橡胶用量为1282t,其中定型机年有效作业时间为1200小时,则企业每小时用胶量为1.07t。依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折算,企业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折算浓度在(8.56~9.24mg/m3之间。因此,该企业定型工序“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24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 10mg/m3)。

该企业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监控点浓度最大值0.96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2标准(非甲烷总烃:2.0 mg/m3生产设备旁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浓度最大值1.51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3标准(非甲烷总烃:4.0 mg/m3

2、噪声检测结果分析

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4~56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类区标准要求。

9.4总量分析

9.4.1 废气总量

9-5  现阶段废气污染物总量实际排放量核算表

  废气类别

污染源  

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kg/h

年运行时间h/a

年排放量(t/a

环评建议总量(t/a

定型工序

1.98×10-2

1200

2.38×10-2

0.270

由表9-5可知,非甲烷总烃2.38×10-2t/a满足环评建议总量非甲烷总烃:0.270t/a的要求。

 


10验收监测结论

10.1验收主要结论

1、废气:监测期间,该企业定型工序“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该企业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设备旁监控点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蒸汽锅炉软水制备用水(锅炉自带软水制备设备),该部分为清洁下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职工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为贴标工序产生的废商标、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商标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黄骅新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产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非甲烷总烃2.38×10-2t/a,满足环评建议总量:非甲烷总烃:0.270t/a的要求。

10.2建议

建议企业进一步对环保设施加强管理,完善环保规章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以保证各污染因子的稳定达标排放。

 

1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迁建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兴济镇南堤村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31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

建设性质

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

实际生产能力

年生产280万个橡胶足球

环评单位

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

审批文号

沧县环评[2019]021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2019.06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2017.04.07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PWX-130921-0140-16

验收单位

沧县世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河北科赢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2019.07.14生产工况为100%2019.07.15生产工况为100%

投资总概算(万元)

9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8

所占比例(%

2

实际总投资

9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8

所占比例(%

2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15

噪声治理(万元)

1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2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2400

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时间

201908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气













非甲烷总烃


9.24

10






2.38×10-2

0.270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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