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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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5月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
目 录
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中捷产业园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3'12.350",东经:117°37'15.630"。项目类别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公司实际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的0.6%,建设规模为年产储存再生资源60万吨。
该公司于2023年9月委托沧州安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0月10日,《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中捷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中捷审批字【2023】环表第008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24年5月17日通过沧州坤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CZKY(验)【2024】第04131号,检测报告编号:CZKY(检)【2024】第04131号。本项目于2024年4月0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992MACQJQ9Q73001V。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中捷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以中捷审批字【2023】环表第008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3年10月10日。
(1)项目名称: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
(5)建设地点: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中捷产业园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7'15.630",北纬38°23'12.350"。
(6)建设规模: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名称 | 工程内容 | ||
主体工程 | 再生资源储存车间:1座,用于再生资源储存。污泥翻坡间(为密闭间,污泥有关作业均在污泥翻坡间内进行、污泥翻坡面积3000m2)位于再生资源储存车间内。 | ||
二灰土车间:1座,用于二灰土生产。 |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配电室等 | ||
储运工程 | 仓库1、仓库2、成品库等 | ||
公用工程 | 供电 | 由中捷产业园区供电系统提供 | |
供水 | 由中捷产业园区供水系统提供 | ||
供热 | 生产过程中污泥翻坡工序采用电加热,冬季取暖采用电空调 | ||
排水 | 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装卸车废气 | 泼洒抑尘,无组织排放 |
翻坡废气 | 密闭间+生物除臭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 | ||
搅拌、上料、出料废气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 | ||
废水 | 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 ||
固废:废包装袋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压块机 | TS05型 | 14 | 台 |
2 | 翻坡机 | ZC170 | 10 | 台 |
3 | 污泥电加热系统 | 1 | 套 | |
4 | 搅拌机 | LMA1500-1200E | 10 | 台 |
5 | 装载机 | 4 | 台 | |
6 | 叉车 | 5 | 台 | |
7 | 料槽 | 2 | 套 | |
合计 | 46 | 台(套) |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及表4
表3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名称 | 性状 | 包装形式 | 单位 | 年耗量 | 备注 | 来源 | |
1 | 泥浆土 | 半干、固态 | 料槽 | 万t/a | 折合57 | 二灰土加工生产 | 定性后的一般工业固废,不含危险废物 |
万方/a | 28.5 | ||||||
2 | 固化剂(主要成分为碳酸钙) | (颗粒)块状 | 袋装 | 万t/a | 5 | 不含危险废物 | |
万方/a | 折合1.5 | ||||||
3 | 废生石灰 | 块状 | 袋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定性后的一般工业固废,不含危险废物 |
4 | 粉煤灰 | 粉状 | 袋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
5 | 废旧水泥 | 粉状 | 袋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
6 | 石屑 | 颗粒状 | 袋装 | 万t/a | 10 | 储存中转 | |
7 | 沙子 | 颗粒状 | 袋装 | 万t/a | 10 | 储存中转 | |
8 |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 固态(泥饼状) | 散装 | 万t/a | 20 | 为生化处理产生的污泥,翻坡、处理前后不存储 | |
9 | 炉渣 | 固态 | 袋装 | 万t/a | 20 | 储存中转 | |
10 | 尾矿 | 固态 | 袋装 | 万t/a | 20 | 储存中转 | |
11 | 矿物型废物(含废覆膜砂等) | 固态 | 袋装 | 万t/a | 20 | 不含块状的废覆膜砂,收集储存中转 | |
12 | 建筑垃圾 | 固态 | 散装 | 万t/a | 50 | 储存中转 | |
13 | 工业粉尘 | 粉状 | 袋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
14 | 脱硫石膏 | 固态 | 散装 | 万t/a | 10 | 储存中转 | |
15 | 废纸 | 固态 | 压实方块 | 万t/a | 20 | 储存中转 | |
16 | 废铝 | 块状 | 散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
17 | 废铜 | 块状 | 散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
注: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不得涉及危险废物、不得涉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项目原辅料运输采用汽车运输。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沧州市区域的建筑工地、纸箱、金属制品等各类生产加工企业。 |
序号 | 名称 | 用量 | 单位 | 状态 | 来源 |
1 | 新鲜水 | 500 | m3/a | 液体 | 外购,供水管网 |
2 | 电 | 105.0×104 | kWh/a | / | 外购,供电系统 |
(1)给排水
给水:
项目新鲜水用水由中捷产业园区供水系统提供,用水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泼洒抑尘用水和生物除臭装置用水。项目泼洒抑尘用水量300m3/a;生物除臭装置用水量3m3/a;项目劳动定员10人,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居民生活》(DB13/T 5450.1-2021),办公生活用水量按20m3/人·a,年工作300天,则办公生活新鲜水用量为200m3/a;项目用水量合计为503m3/a。
排水:
项目泼洒抑尘用水全部损耗;生物除臭装置用水全部损耗;项目污泥中的水分蒸出量约占污泥量的10%(污泥来料含水以60%计,经翻坡处理后污泥含水量50%),污泥翻坡过程中产生的水汽产生量约为20000m3/a,全部经排气筒排出损耗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废水,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60m3/a,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2)供电
项目用电由中捷产业园区供电系统提供,项目年用电量105.0×104kWh。
(3)供热
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泥翻坡工序采用电加热(地暖方式供热),冬季办公取暖采用电空调。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二灰土生产工艺说明:
项目二灰土生产在二灰土车间内进行,泥浆土和固化剂卸车后,在仓库2的料槽暂存,然后采用装载机上料送至搅拌机搅拌混合制成二灰土,二灰土在搅拌机出料后经装载机送至成品库料槽暂存后装车外售。搅拌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产生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
注: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仅二灰土原料固化剂的包装袋进行拆包,包装袋为吨袋,周转使用,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破损包装袋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后外售。
3.6.1废气
项目污泥翻坡过程产生的氮、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密闭间收集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二灰土生产线中搅拌、上料、出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到一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6.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6.3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后外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过程中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3类标准。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SO2:0t/a、NOX:0t/a、NH3-N:0t/a。
一、同意本表作为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表确定的建设及运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1、项目租赁标准化厂房,施工期通过及时清洗现场等措施,减少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项目污泥翻坡过程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密闭间收集至生物除臭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经1根 1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二灰土生产线中搅拌、上料、出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到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治理和控制,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和施工时间,施工期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标准的要求。
4、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中规定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外排。
5、严格按照本表及相关规定做好防渗工作。
6、你单位须严格按照环评及相关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泥翻坡工序采用电加热,冬季办公取暖采用电空调,不得新建燃煤锅炉。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经验收,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方能投入正式运行。需要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你单位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表5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渤海新区黄骅市中捷产业园区 | 一致 |
占地面积 | 10000㎡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项目再生资源储存车间位于厂房西侧,污泥翻坡间(污泥有关作业均在污泥翻坡间内进行)位于再生资源储存车间的西南侧,再生资源储存车间的其余部分为仓库1,二灰土车间位于厂房东侧,仓库2位于二灰土车间西南侧,成品库位于二灰土车间东侧中间,办公室、配电室、一般工业固废间均位于厂房东北侧,大门位于厂区北侧。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储存再生资源60万吨 | 不一致,实际年储存再生资源60万吨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3500 | 不一致,实际投资额3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1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 一致 |
表6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与环评是否一致 |
1 | 压块机 | TS05型 | 14 | 台 | 不一致,实际建设1台 |
2 | 翻坡机 | ZC170 | 10 | 台 | 不一致,实际建设1台 |
3 | 污泥电加热系统 | 1 | 套 | 不一致,未建设 | |
4 | 搅拌机 | LMA1500-1200E | 10 | 台 | 不一致,未建设 |
5 | 装载机 | 4 | 台 | 不一致,实际建设1台 | |
6 | 叉车 | 5 | 台 | 不一致,未建设 | |
7 | 料槽 | 2 | 套 | 不一致,未建设 |
表7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性状 | 包装形式 | 单位 | 年耗量 | 备注 | 来源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泥浆土 | 半干、固态 | 料槽 | 万t/a | 折合57 | 二灰土加工生产 | 定性后的一般工业固废,不含危险废物 | 一致 |
万方/a | 28.5 | |||||||
2 | 固化剂(主要成分为碳酸钙) | (颗粒)块状 | 袋装 | 万t/a | 5 | 不含危险废物 | 一致 | |
万方/a | 折合1.5 | |||||||
3 | 废生石灰 | 块状 | 袋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定性后的一般工业固废,不含危险废物 | 一致 |
4 | 粉煤灰 | 粉状 | 袋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5 | 废旧水泥 | 粉状 | 袋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6 | 石屑 | 颗粒状 | 袋装 | 万t/a | 10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7 | 沙子 | 颗粒状 | 袋装 | 万t/a | 10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8 |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 固态(泥饼状) | 散装 | 万t/a | 20 | 为生化处理产生的污泥,翻坡、处理前后不存储 | 一致 | |
9 | 炉渣 | 固态 | 袋装 | 万t/a | 20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10 | 尾矿 | 固态 | 袋装 | 万t/a | 20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11 | 矿物型废物(含废覆膜砂等) | 固态 | 袋装 | 万t/a | 20 | 不含块状的废覆膜砂,收集储存中转 | 一致 | |
12 | 建筑垃圾 | 固态 | 散装 | 万t/a | 50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13 | 工业粉尘 | 粉状 | 袋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14 | 脱硫石膏 | 固态 | 散装 | 万t/a | 10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15 | 废纸 | 固态 | 压实方块 | 万t/a | 20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16 | 废铝 | 块状 | 散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17 | 废铜 | 块状 | 散装 | 万t/a | 5 | 储存中转 | 一致 | |
注: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不得涉及危险废物、不得涉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项目原辅料运输采用汽车运输。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沧州市区域的建筑工地、纸箱、金属制品等各类生产加工企业。 |
表8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用量 | 单位 | 状态 | 来源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3 | 新鲜水 | 500 | m3/a | 液体 | 外购,供水管网 | 一致 |
4 | 电 | 105.0×104 | kWh/a | / | 外购,供电系统 | 一致 |
与环评一致。
项目新鲜水用水由中捷产业园区供水系统提供,用水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泼洒抑尘用水和生物除臭装置用水。项目泼洒抑尘用水量300m3/a;生物除臭装置用水量3m3/a;项目劳动定员10人,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居民生活》(DB13/T 5450.1-2021),办公生活用水量按20m3/人·a,年工作300天,则办公生活新鲜水用量为200m3/a;项目用水量合计为503m3/a。
排水:
项目泼洒抑尘用水全部损耗;生物除臭装置用水全部损耗;项目污泥中的水分蒸出量约占污泥量的10%(污泥来料含水以60%计,经翻坡处理后污泥含水量50%),污泥翻坡过程中产生的水汽产生量约为20000m3/a,全部经排气筒排出损耗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废水,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60m3/a,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项目水平衡图。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³/d
(2)供电
项目用电由中捷产业园区供电系统提供,项目年用电量105.0×104kWh。
(3)供热
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泥翻坡工序采用电加热(地暖方式供热),冬季办公取暖采用电空调。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不一致,实际二灰土工艺不再建设。
4.6.1废气
项目污泥翻坡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气经密闭间收集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4.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6.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后外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NH3-N:0t/a、SO2:0t/a 、NOx:0t/a。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9。
表9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目 | 保护目标 | 坐标 | 相对 方位 | 相对距离(m) | 性质 | |
东经 | 北纬 | |||||
大气环境 | 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目标 | |||||
声环境 | 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 |||||
地下水环境 | 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
生态环境 | 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表10。
表10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 污染源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废气 | 15m高排气筒(DA001) | 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 氨排放速率:4.9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15m高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15m高排气筒(DA002) | 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 kg/h (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
无组织 | 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氨厂界标准值:1.5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
硫化氢厂界标准值:0.06mg/m3 | |||
臭气浓度厂界标准值:20(无量纲) |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见表11。
表11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污染源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噪声 | 运营期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施工期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5.3.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2022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情况。见表12。
表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μg/m3 | 标准值 μg/m3 | 占标率 % | 达标 情况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9 | 35 | 111 | 不达标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67 | 70 | / | 达标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9 | 60 | / | 达标 |
N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0 | 40 | / | 达标 |
CO |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 | 1100 | 4000 | / | 达标 |
O3 |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 170 | 160 | 106 | 不达标 |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分析,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PM2.5、O3年平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其他因子均满足限值要求。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项目所在黄骅市中捷产业园区实施工业源整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防治、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等措施,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少项目所在区域的颗粒物、臭氧等废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5.3.2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3。
表13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检出限 |
氨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5) TW2610双路烟气采样器(CZKY-YQ015)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 0.25mg/m3 |
TW-2200C智能24小时/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11、YQ012、YQ013)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22)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 0.01mg/m3 | ||
臭气浓度 |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5) JZ-1真空气体采样箱(CZKY-YQ051) | — |
真空采气瓶10L | — | ||
硫化氢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5.4.10.3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5) TW2610双路烟气采样器(CZKY-YQ015)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 0.01mg/m3 |
硫化氢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3.1.11.2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 | TW-2200C智能24小时/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11、YQ012、YQ013)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22)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 0.001mg/m3 |
总悬浮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 | TW-2200C智能24小时/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11、YQ012、YQ013)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22) | 7μg/m3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2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1) 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3) | — |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及本公司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75%,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4。
表14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翻坡废气排气筒出口(15m) 2024.04.24 | 标干流量 | m3/h | 1089 | 1131 | 1046 | 1089 | 1088 | 1047 | 1130 | 1088 | 963 | 1005 | 1047 | 1061 | |
氨 | mg/m3 | 3.3 | 2.9 | 3.5 | 3.2 | 3.5 | 3.1 | 2.8 | 3.1 | 3.5 | 2.9 | 3.3 | 3.2 | ||
kg/h | 3.59 ×10-3 | 3.28 ×10-3 | 3.66 ×10-3 | 3.51 ×10-3 | 3.81 ×10-3 | 3.25 ×10-3 | 3.16 ×10-3 | 3.41 ×10-3 | 3.37 ×10-3 | 2.91 ×10-3 | 3.46 ×10-3 | 3.25 ×10-3 | |||
mg/m3 | 0.12 | 0.14 | 0.11 | 0.12 | 0.13 | 0.15 | 0.14 | 0.14 | 0.12 | 0.11 | 0.15 | 0.13 | |||
kg/h | 1.31 ×10-4 | 1.58 ×10-4 | 1.15 ×10-4 | 1.35 ×10-4 | 1.41 ×10-4 | 1.57 ×10-4 | 1.58 ×10-4 | 1.52 ×10-4 | 1.16 ×10-4 | 1.11 ×10-4 | 1.57 ×10-4 | 1.28 ×10-4 | |||
标干流量 | m3/h | 1089 | 1088 | 963 | |||||||||||
851 | 630 | 549 | |||||||||||||
翻坡废气排气筒出口(15m) 2024.04.25 | 标干流量 | m3/h | 1046 | 1004 | 1046 | 1032 | 1088 | 1129 | 1046 | 1088 | 1004 | 1046 | 1088 | 1046 | |
氨 | mg/m3 | 2.7 | 3.2 | 3.5 | 3.1 | 2.9 | 3.4 | 3.1 | 3.1 | 3.3 | 2.8 | 3.5 | 3.2 | ||
kg/h | 2.82 ×10-3 | 3.21 ×10-3 | 3.66 ×10-3 | 3.23 ×10-3 | 3.16 ×10-3 | 3.84 ×10-3 | 3.24 ×10-3 | 3.41 ×10-3 | 3.31 ×10-3 | 2.93 ×10-3 | 3.81 ×10-3 | 3.35 ×10-3 | |||
mg/m3 | 0.12 | 0.15 | 0.13 | 0.13 | 0.13 | 0.15 | 0.13 | 0.14 | 0.12 | 0.11 | 0.12 | 0.12 | |||
kg/h | 1.26 ×10-4 | 1.51 ×10-4 | 1.36 ×10-4 | 1.38 ×10-4 | 1.41 ×10-4 | 1.69 ×10-4 | 1.36 ×10-4 | 1.49 ×10-4 | 1.20 ×10-4 | 1.15 ×10-4 | 1.31 ×10-4 | 1.22 ×10-4 | |||
标干流量 | m3/h | 1046 | 1088 | 1004 | |||||||||||
549 | 630 | 630 |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5。
表15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1 | 2 | 3 | ||||
氨 2024.04.24 | mg/m3 | 下风向1# | 0.08 | 0.07 | 0.09 | 0.09 |
下风向2# | 0.06 | 0.08 | 0.09 | |||
下风向3# | 0.07 | 0.08 | 0.07 | |||
氨 2024.04.25 | mg/m3 | 下风向1# | 0.08 | 0.06 | 0.08 | 0.09 |
下风向2# | 0.07 | 0.07 | 0.09 | |||
下风向3# | 0.06 | 0.08 | 0.08 |
1 | 2 | 3 | ||||
臭气浓度 2024.04.24 | 无量纲 | 下风向1# | 11 | 11 | 11 | 13 |
下风向2# | 12 | 13 | 11 | |||
下风向3# | 12 | 13 | 12 | |||
臭气浓度 2024.04.25 | 无量纲 | 下风向1# | 11 | 12 | 11 | 13 |
下风向2# | 12 | 11 | 13 | |||
下风向3# | 11 | 12 | 11 | |||
硫化氢 2024.04.24 | mg/m3 | 下风向1# | 0.007 | 0.009 | 0.007 | 0.009 |
下风向2# | 0.007 | 0.009 | 0.006 | |||
下风向3# | 0.007 | 0.009 | 0.008 | |||
硫化氢 2024.04.25 | mg/m3 | 下风向1# | 0.008 | 0.007 | 0.009 | 0.009 |
下风向2# | 0.008 | 0.008 | 0.007 | |||
下风向3# | 0.008 | 0.009 | 0.008 | |||
总悬浮颗粒物2024.04.24 | μg/m3 | 下风向1# | 406 | 391 | 382 | 413 |
下风向2# | 413 | 402 | 385 | |||
下风向3# | 408 | 378 | 389 | |||
总悬浮颗粒物2024.04.25 | μg/m3 | 下风向1# | 412 | 396 | 410 | 421 |
下风向2# | 421 | 403 | 393 | |||
下风向3# | 409 | 385 | 399 |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6。
表16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dB(A) | |
2024.04.24 | 2024.04.25 | |
昼间 | 昼间 | |
东厂界1# | 58 | 53 |
北厂界2# | 56 | 53 |
西厂界3# | 56 | 56 |
南厂界4# | 47 | 51 |
气象条件 | 2024.04.24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1m/s 2024.04.25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1.7m/s |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一览表见表17。
表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一览表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落实情况 | ||
大气环境 | 15m高排气筒(DA001):翻坡工序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密闭间+生物除臭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 | 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 氨排放速率:4.9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15m高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落 实 | |
无组织 | 装卸车 | 颗粒物 | 泼洒抑尘 | 颗粒物周界外 浓度最高点: 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翻坡工序 | 氨 | / | 氨厂界标准值:1.5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1993) 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
硫化氢 | 硫化氢厂界标准值:0.06mg/m3 | ||||||
臭气浓度 | 臭气浓度厂界标准值:20(无量纲) |
10.1.1废气
项目污泥翻坡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气经密闭间收集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10.1.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综上所述,以上噪声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后外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NH3-N:0t/a、SO2:0t/a 、NOx:0 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经检测,项目翻坡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氨最大小时均值排放速率为3.51×10-3kg/h,硫化氢最大小时均值排放速率为1.52×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851(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速率≤0.33kg/h,氨速率≤4.9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421μg/m3(换算后为0.42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9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09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硫化氢浓度≤0.06mg/m3,氨浓度≤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
沧州泓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年储存再生资源210万吨、30万方二灰土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