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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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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

发布日期:2023-12-30 作者: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加工红枣1000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

 

编制单位: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

编制日期:202312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年加工红枣1000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 

202312


 

一、前言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3.2 主要生产设备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3.4 公用工程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4.4公用工程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4.8环境保护目标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废气标准

5.2 噪声标准

5.3 废水标准

5.4环境质量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7.2废气监测结果

7.3废水监测结果

7.4噪声测结果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8.2 环境检测能力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一览表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2 验收结论

10.3 建议

 

 

 


一、前言

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姜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6'23.134",东经:116°34'19.589"。项目类别属于C149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公司实际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6%,建设规模为年加工红枣1000

该公司于20238月委托沧州清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年加工红枣1000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89日,《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年加工红枣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行审(环)字2023067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23年1227日通过沧州坤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CZKY(验)【2023】第10146号,检测报告编号:CZKY(检)【2023】第10146号。本项目于2023年101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2130921MACNLQ4Q3N001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 202312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年加工红枣1000吨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年加工红枣1000吨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9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县行政审批局沧县行审(环)字[2023]067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年加工红枣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202389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加工红枣1000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元,占总投资额的5.6%

5)建设地点: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姜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6'23.134",东经:116°34'19.589"

6)建设规模:年加工红枣1000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180天,班制8小时工作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3333.33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1主要建设内容表

名称

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设置3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840m2,其中1#生产车间440m22#生产车间600m21#生产车间800m2主要对红枣进行加工

仓储工程

一般工业固废间

设置1座,建筑面积10m2 主要用于一般固废暂存,位于3#生产车间

辅助工程

办公

建筑面积100m2主要用于行政办公位于1#生产车间

污水处理站

1座,建筑面积100m2主要用于生产废水的处理,蓄水池1座,建筑面积60m2主要用于生产废水的暂存

公用工程

供水

崔尔庄镇供水管网提供

供电

崔尔庄镇供电系统提供

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由提供办公及生活供热及制冷均由空调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

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废气经密闭收集经低温等离子除臭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

项目清洗工序废水由厂区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废水暂存于蓄水池150,规格10m*6m*2.5m,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

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固废

包装工序

废包装箱

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捡枣工序

坏枣

筛选工序

渣土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污水处理站

污泥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防渗

重点防渗区:危废储存间底部铺设300mm粘土层(保护层、辅助防渗层)压实平整,粘土层上铺设HDPE-GCL复合防渗系统(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膜、300g/m2土工织物膨润土垫),上部外加耐腐蚀混凝土15cm(保护层)等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和简单防渗外的其他区域,设置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简单防渗区:厂区办公等区域采用一般地面硬化,达到简单防渗要求。


绿化

设置绿化区域,位于厂区地面积150m2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1

清洗机

/

1

2

捡枣机

/

1

3

烘干机

/

3

4

分选机

/

2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1

原枣

t/a

1000

外购

2

包装箱

t/a

1

外购

3

m³/a

700

崔尔庄镇供水管网

4

kWh/a

10

由崔尔庄镇供电系统提供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

项目用水由崔尔庄镇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总用水量为700m³/a(3.889m³/d),包括生产清洗用水和办公生活用水,项目生产清洗用水年用水量为500m³/a(2.778m³/d);生活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 1 部分:居民生活》(DB 13/T 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m³/人•年计,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10年工作180天,生活用水量为200m³/a(1.111m³/d)。

排水

项目清洗工序水量为500m³/a(2.778m³/d),生产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400m³/a(2.222m³/d)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150m³,规格10m*6m*2.5m,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厂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次,路面洒水量按230L/次,抑尘时间按全年150天计算,则路面洒水用水量为138m³/a。

绿化面积约为150m2,绿化用量按平均10L/m2计算,绿化时间为200天,则绿化用水量为300m³/a。

合计需水量约438m³/d,本项目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00m³/a,能完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和绿化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160m³/a(0.889m³/d),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1706595487778661.png 

1 项目水平衡图

2供电

项目用电由崔尔庄镇供电系统提供,用电量10kWh/a

(3)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由提供办公及生活供热及制冷均由空调提供。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1706595504219368.png 

工艺说明:

项目原材料人工捡入筛选机,筛选机先进行筛选,把渣土选出,原料枣在清洗机中利用清水进行清洗,枣通过人工放在烘干房内,利用烘干房内烘干去掉部分水分,烘干采用电加热烘干,烘干温度为60℃左右,烘干至枣的表面无水分即可,烘干后回凉,回凉过程为自然通风过程,回凉至常温即可,再对回凉后的枣进行捡枣,捡出坏枣,合格的包装后包装入库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废气经密闭收集经低温等离子除臭器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措施,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3.6.2废水

项目清洗工序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6.3固废

本项目捡枣工序产生的坏枣、原料红枣入厂后产生废包装箱,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筛选工序产生渣土,由垃圾箱收集,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设备产生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6.4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SO20t/aNOX0t/aCOD0t/aNH3-N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 年加工红枣1000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姜屯村。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10万元,占地面积3333.33㎡。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的厂房进行建设,不存在土建工程施工,仅为设备安装,不存在施工扬尘。仅为设备安装,安装结束而结束。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废气经密闭收集经低温等离子除臭器吸附装置处理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措施,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2、废水:本项目清洗工序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以及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V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捡枣工序产生的坏枣、原料红枣入厂后产生废包装箱,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筛选工序产生渣土,由垃圾箱收集,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设备产生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COD0t/aNH3-N0t/a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项目名称

年加工红枣1000项目

一致

建设单位

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 

一致

建设地点

沧县崔尔庄镇姜屯村

一致

占地面积

3333.33

一致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办公室位于1#生产车间南部,1#车间位于厂区西部,2#车间位于厂区西部北部,3#车间位于厂区西部东部。一般工业固废间位于3#生产车间南部。污水处理设施和蓄水池位于厂区北部,大门位于厂区西侧。

一致

建设规模

年加工红枣1000

一致

工程总投资(万元)

180

一致

环保投资(万元)

10

一致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员工定员为10人,均为附近村民。项目工作制:年工作时间180天,日工作8小时,一班工作制,仅昼间生产。

一致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清洗机

/

1

一致

2

捡枣机

/

1

一致

3

烘干机

/

3

一致

4

分选机

/

2

一致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原枣

t/a

1000

外购

一致

2

包装箱

t/a

1

外购

一致

3

m³/a

700

崔尔庄镇供水管网

一致

4

kWh/a

10

由崔尔庄镇供电系统提供

一致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给水

项目用水由崔尔庄镇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总用水量为700m³/a(3.889m³/d),包括生产清洗用水和办公生活用水,项目生产清洗用水年用水量为500m³/a(2.778m³/d);生活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 1 部分:居民生活》(DB 13/T 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m³/人•年计,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10年工作180天,生活用水量为200m³/a(1.111m³/d)。

排水

项目清洗工序水量为500m³/a(2.778m³/d),生产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400m³/a(2.222m³/d)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150m³,规格10m*6m*2.5m,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厂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次,路面洒水量按230L/次,抑尘时间按全年150天计算,则路面洒水用水量为138m³/a。

绿化面积约为150m2,绿化用量按平均10L/m2计算,绿化时间为200天,则绿化用水量为300m³/a。

合计需水量约438m³/d,本项目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00m³/a,能完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和绿化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160m³/a(0.889m³/d),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1706595548302432.png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³/a

2供电

项目用电由崔尔庄镇供电系统提供,用电量10kWh/a

(3)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由提供办公及生活供热及制冷均由空调提供。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1706595564411098.png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废气经密闭收集经低温等离子除臭器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6.2废水

项目清洗工序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150m³,规格10m*6m*2.5m),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噪声值为75~80dB(A)。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6.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捡枣工序产生的坏枣、筛选工序产生的渣土、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箱、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捡枣工序产生的坏枣原料红枣入厂后产生废包装箱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筛选工序产生渣土污水处理设备产生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坐标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保护对象

保护级别

环境功能

要求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E116°341.281

N38°1625.702

姜屯村

西

400

居民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不改变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E116°3353.789

N38°1615.313

达子庄村

西南

560

居民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废气标准

运营期: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存在无组织与有组织两种排放方式,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见表8。

8污染物排放标准

类别

污染源

排放方式

污染物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废气

DA001

有组织

4.9kg/h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硫化氢

0.33kg/h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厂界

无组织

1.5mg/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硫化氢

0.06mg/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5.2 噪声标准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见表9

9  噪声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项目

标准

备注

标准来源

施工期噪声

昼间

70

建筑施工

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夜间

55

运营期噪声

昼间

60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夜间

50

5.3 废水标准

根据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以及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Ⅴ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见表10。

10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废水

pH6-9

COD30mg/L

BOD56mg/L

氨氮:1.5mg/L

总氮:15mg/L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以及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注:表中氨氮排放限值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5.4环境质量标准

5.4.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2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市2022年空气质量情况如下见表11。

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标准值μg/m3

现状浓度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浓度

60

9

15

达标

NO2

年平均浓度

40

30

75

达标

PM10

年平均浓度

70

67

95.7

PM2.5

年平均浓度

35

39

111.4

CO

24小时平均浓度

4000

1100

27.5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

160

170

106.3

不达

根据《2022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年均值分别为9µg/m330µg/m367µg/m337µg/m3CO日均浓度95百分位数为1.1mg/m3O38小时平均浓度90百分位数为1704µg/m3SO2NO2PM10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PM2.5O3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不达标因子为PM2.5O3

5.4.2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现状监测。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2

12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

仪器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YQ096

TW2610双路烟气采样器(CZKY-YQ015YQ016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0.25mg/m3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

仪器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

TW-2200D大气/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07YQ008YQ009

TW-2200C智能24小时/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11YQ012YQ013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22YQ082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0.01mg/m3

臭气浓度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YQ096

JZ-1真空气体采样箱(CZKY-YQ051YQ056

真空采气瓶10L

硫化氢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5.4.10.3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YQ096

TW2610双路烟气采样器(CZKY-YQ015YQ016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0.01mg/m3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3.1.11.2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

TW-2200D大气/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07YQ008YQ009

TW-2200C智能24小时/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11YQ012YQ013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22YQ082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0.001mg/m3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PHBJ-260 pH计(CZKY-YQ018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

GH-112型标准微晶COD消解器(CZKY-YQ045

50ml具塞滴定管(CZKY-BYQ018

4mg/L

五日生化

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SPX-150生化培养箱(CZKY-YQ027

DZS-706F多参数分析仪(CZKY-YQ026

0.5mg/L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0.025mg/L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UV752N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3

BXM-30R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CZKY-YQ030

0.05mg/L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21YQ08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1YQ002

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3YQ004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废水监测

 水质检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5、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6、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及本公司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7、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75%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3

13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测项目

单位

测结果

1

2

3

均值

DA001出口15m

2023.11.25

标干流量

m3/h

3102

3129

3079

3103

排放浓度

mg/m3

3.25

2.82

3.60

3.22

排放速率

kg/h

1.01×10-2

8.82×10-3

1.11×10-2

1.00×10-2

臭气浓度

无量纲

630

630

724

661

硫化氢

排放浓度

mg/m3

0.13

0.12

0.14

0.13

排放速率

kg/h

4.03×10-4

3.75×10-4

4.31×10-4

4.03×10-4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测项目

单位

测结果

1

2

3

均值

DA001出口15m

2023.11.26

标干流量

m3/h

3329

3281

3304

3305

排放浓度

mg/m3

3.42

3.04

3.59

3.35

排放速率

kg/h

0.011

9.97×10-3

0.012

0.011

臭气浓度

无量纲

630

549

851

677

硫化氢

排放浓度

mg/m3

0.12

0.14

0.13

0.13

排放速率

kg/h

3.99×10-4

4.59×10-4

4.30×10-4

4.29×10-4

 

7.2.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4

14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单位

点位

测结果

1

2

3

最大值

2023.11.25

mg/m3

下风向1#

0.09

0.07

0.06

0.09

下风向2#

0.07

0.09

0.07

下风向3#

0.08

0.07

0.08

2023.11.26

mg/m3

下风向1#

0.07

0.06

0.08

0.09

下风向2#

0.06

0.09

0.07

下风向3#

0.08

0.06

0.07

臭气浓度

2023.11.25

无量纲

下风向1#

11

12

11

13

下风向2#

12

12

11

下风向3#

12

13

12

臭气浓度

2023.11.26

无量纲

下风向1#

12

11

11

13

下风向2#

12

13

12

下风向3#

11

12

13

硫化氢

2023.11.25

mg/m3

下风向1#

0.009

0.009

0.007

0.009

下风向2#

0.006

0.008

0.009

下风向3#

0.008

0.006

0.008

硫化氢

2023.11.26

mg/m3

下风向1#

0.006

0.009

0.008

0.009

下风向2#

0.007

0.006

0.007

下风向3#

0.006

0.006

0.008

 

7.3废水监测结果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15

15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1

2

3

均值或范围

清洗工序废水排放口

2023.11.25

pH

无量纲

8.6

8.6

8.7

8.6~8.7

检测时水温

16.3

16.7

16.8

16.3~16.8

化学需氧量

mg/L

22

18

15

18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4.1

3.4

3.2

3.6

氨氮

mg/L

0.136

0.152

0.125

0.138

总氮

mg/L

1.88

1.95

1.93

1.92

清洗工序废水排放口

2023.11.26

pH

无量纲

8.6

8.4

8.5

8.4~8.6

检测时水温

17.6

16.9

17.3

16.9~17.6

化学需氧量

mg/L

16

24

19

20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3.4

4.6

3.9

4.0

氨氮

mg/L

0.140

0.128

0.144

0.137

总氮

mg/L

1.76

1.80

1.60

1.72

7.4噪声测结果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1706595666884103.png 

 

噪声测结果见下表16

16噪声检测结果

日期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dBA

昼间

2023.11.25

西厂界1#

57

厂界2#

57

厂界3#

58

2023.11.26

西厂界1#

56

厂界2#

58

厂界3#

56

气象条件

2023.11.25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5m/s

2023.11.26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1.9m/s

备注

南侧紧邻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一览表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一览表见表17

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一览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有组织

废气经密闭收集经低温等离子除臭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9kg/h

15m高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硫化氢

0.33kg/h

15m高排气筒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15m高排气筒

无组织

污水处理站密闭

1.5mg/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硫化氢

0.06mg/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

清洗工序废水

pHCODBOD5氨氮、总氮

本项目清洗工序废水由厂区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S-MBR工艺,处理能力8m³/d),处理后废水暂存于蓄水池(150),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pH6-9

COD30mg/L

BOD56mg/L

氨氮:1.5mg/L

总氮:15mg/L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以及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职工生活污水

pHCODBOD5氨氮

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坏枣

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包装箱

渣土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污泥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废气经密闭收集经低温等离子除臭器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10.1.2废水

项目清洗工序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150m³,规格10m*6m*2.5m),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噪声值为75~80dB(A)。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以上噪声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捡枣工序产生的坏枣、筛选工序产生的渣土、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箱、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捡枣工序产生的坏枣、原料红枣入厂后产生废包装箱,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筛选工序产生渣土、污水处理设备产生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 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0.2 验收结论

项目DA001出口废气中,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4.59×10-4kg/h,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12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851(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速率0.33kg/h氨速率≤4.9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9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09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硫化氢浓度≤0.06mg/m3,氨浓度≤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总排口中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为:pH值:8.6~8.7(无量纲),化学需氧量: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0mg/L,氨氮:0.138mg/L,总氮:1.92mg/L,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以及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Ⅴ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pH: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3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6mg/L,氨氮≤1.5mg/L,总氮≤15mg/L)。

经检测,企业夜间不生产,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项目环评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氨:7.056t/a、硫化氢:0.475t/a

经检测,项目污染物物排放量为:氨:0.0202t/a、硫化氢:0.0008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10.3 建议

 沧县相凡农副食品加工厂年加工红枣1000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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