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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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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1-26 作者: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坚果炒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1


 

 

 

 

一、前言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3.2 主要生产设备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3.4 公用工程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4.4公用工程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4.8环境保护目标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5.2 噪声标准

5.3 环境质量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7.2废气监测结果

7.3噪声测结果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8.2 环境检测能力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2 验收结论

10.3 建议

 

 

 


一、前言

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位于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李韩店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2'37.136"、北纬38°18'50.850"项目类别属于C149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公司实际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4%,建设规模为年产炒货制品1600吨。

20228月,《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坚果炒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北庚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而成,2022811日经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沧县行审(环)字【2022056号。本项目于2023年01月0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130921777720277M002X。2023年1月4-7日,沧州坤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坚果炒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CZKY(验)[2023]第01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20231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坚果炒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坚果炒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9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县行政审批局沧县行审(环)扩字【2022056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坚果炒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2022811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坚果炒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元,占总投资额的0.4%

5)建设地点: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位于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李韩店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2'37.136"、北纬38°18'50.850"

6)建设规模:年产炒货制品1600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现有工程劳动定员200人,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在现有厂区内调剂,工时白班8小时,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

8)占地面积:项目新增占地面积61621.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1主要建设内容表

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新增自动化无菌无尘净化车间2座建筑面积14440m2,扩建项目新增筛选机4台、自动分拣机2台、破壳机15台、入味机7台、清洗机4台、包装机10台、污水处理设施1套、低氮燃气锅炉1台、洗果机15台,光电分拣机3台、10条烘干线、料仓73台、传送带1700米、电子秤20台、手抓包包装机20台、定量包装机3台、封口机20台、包装台案20个、配料桶5个、叉车3台、升降机3部、变压器1台

辅助工程

依托现有办公楼

储运工程

新增仓库1座,用于原料及产品储存

一般固废间依托现有杂物库西南侧

公用工程

供电:扩建项目用电依托现有,新增变压器1台,由崔尔庄镇供电系统提供,新增用电量80×104kWh/a

供水:扩建项目用水依托现有,新增清洗用水3750m3/a

排水:扩建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蓄水池容积3150m3,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无新增生活废水

供热:杀青、烘干供热采用天然气加热,新增1台4t/h低氮燃气锅炉,办公生活依托现有

供气:项目所用天然气由沧县天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年用量100万m3

环保工程

燃气锅炉废气: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DA003)(新增)

1#车间杀青、烘干废气:车间负压+15m排气筒(DA004)(新增)

2#车间杀青、烘干废气:车间负压+15m排气筒(DA005)(新增)

3#车间杀青、烘干废气:车间负压+15m排气筒(DA006)(新增)

污水处理站废气:调节池池体密闭+低温等离子除臭器+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新增)

废水:厂区设处理能力50m3/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臭氧接触”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噪声: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一般固废:不合格核桃、核桃壳,统一收集后一般固废间暂存,集中外售;

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后,一般固废间暂存,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自动分拣机

——

2

新增

2

破壳机

1.2×1.2×0.8

15

新增

3

入味机

3×1.2×0.8

7

新增

4

清洗机

——

4

新增

5

筛选机

φ1.6

4

新增

6

包装机

DZ-700/2SD新

10

新增

7

污水处理设施


1

新增

8

低氮燃气锅炉

CZI-4000GSA(10KG)

1

新增

9

洗果机

φ2.2

15

新增

10

光电分拣机

2×1×1.6

3

新增

11

烘干线

KFL-20-L

10

新增

12

料仓

3×3×4

73

新增

13

传送带

0.6×0.6

1700

新增

14

电子秤

ACS-6

20

新增

15

手抓包包装机

φ0.6

20

新增

16

定量包装机

cx-p

3

新增

17

封口机

FRB-770

20

新增

18

包装台案

2.5×1.2×0.6

20

新增

19

配料桶

φ1.8

5

新增

20

叉车

CPC

3

新增

21

升降机

--

3

新增

22

变压器

S11-M-1250/10/0.4

1

新增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用量

单位

1

核桃

1206

t/a

2

碧根果

303

t/a

3

巴旦木

101

t/a

4

配料

1.6

t/a

5

3750

m3/a

6

80

kWh/a

7

天然气

100

m3/a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现有工程用水量20000m3/a(合66.7m3/d),其中清洗浸泡用水量17600m3/a(合58.7m3/d),生活用水量2400m3/a(合8m3/d);扩建项目新增清洗用水量为3750m3/a(合12.5m3/d),生活用水量不增加。水源均来自厂区自备井,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排水:现有工程排水量17920m3/a(合59.7m3/d),其中生产工艺排水量16000m3/a(合53.3m3/d),生活排水量1920m3/a(合6.4m3/d);扩建项目新增排水量为3000m3/a(合10m3/d),生活污水量不增加。现有工程废水经厂区一座处理能力为8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蓄水池(现有1座容积10800m3),用于浇灌农田,扩建项目新增1座处理能力为5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蓄水池(新增1座容积3150m3),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扩建项目完成后总体工程水平衡图如下:

image.png 

1 项目水平衡图

2供电

现有工程用电量为269kWh/a用电崔尔庄镇供电系统提供,扩建项目新增用电量80×104kWh/a

(3)供热

现有工程采用26t/h的燃天然气锅炉进行供热,扩建项目新增14t/h低氮燃气锅炉,杀青、烘干线采用天然气供热,可满足工程供热需求。

(4)供气

现有工程天然气年用量115.2m3,由沧县天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管线已铺设至厂区,可满足工程供气需求,扩建项目依托现有管线,低氮燃气锅炉新增天然气用量为60×104m3/a,杀青、烘干线新增天然气用量为40×104m3/a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image.png 

工艺流程简述:

原料验收(筛选):购置核桃、碧根果、巴旦木等原料利用筛选机进行筛选验收。

分拣:筛选后的核桃等利用分拣机进行分拣。

清洗:对筛选后的核桃等利用清洗机、洗果机进行清洗,清洗水利用新增低氮燃气锅炉进行加热。

破壳:利用破壳机,对清洗后的核桃等进行破壳。

高温杀青:利用然气供热进行高温杀青。

配料入味:利用入味机将调料和核桃等进行混合,入味。

烘干:利用烘干线对入味后的核桃等进行烘干,烘干采用天然气为燃料。

回凉:烘干后的核桃等自然回凉,即可得到产品。

内包装:利用包装机对产品进行内包装。

外包装:利用包装机对产品进行外包装。

入库检验:包装后的产品入库检验、外售。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低氮燃气锅炉废气

扩建项目低氮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低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SO2NOX、颗粒物等废气,天然气燃烧颗粒物、SO2NOx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杀青、烘干线燃烧废气

扩建项目杀青、烘干线加热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项目杀青、烘干线2组位于1#炒货车间,2组位于2#炒货车间,6组位于3#炒货车间,杀青、烘干线燃烧废气经车间负压+15m排气筒(DA004DA005DA006)。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

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臭气浓度,污水处理恶臭源主要分布在调节池、反应池、水解酸化池活性污泥池、接触氧化池等,调节池等产臭单元池体相连并进行密封,恶臭气体由风机送至低温等离子除臭器处理污水处理系统臭气,除臭后的气体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氨、H2S、臭气浓度,生产过程产生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以臭气浓度计。厂区污水处理站未能收集的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项目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

3.6.2废水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扩建项目新增一座处理能力为5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废水,处理后的废水排入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废水排放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Ⅴ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综上,废水排放措施可行,项目不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

3.6.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70~85dBA),为点声源。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6.4固废

扩建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不合格核桃、核桃壳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扩建项目不合格核桃、核桃壳,产生量为9t/a,统一收集后一般固废间暂存,集中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0.15t/a经板框压滤后,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扩建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综上,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SO21.084t/aNOX2.089t/aCOD0.896t/a、氨氮:0.090t/a。经检测,项目污染物物排放量为:SO20.165t/aNOX1.711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县思宏枣业有限公司坚果炒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选址位于沧县崔尔庄镇李韩店村。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新增用地面积61621.7。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避免大风作业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的土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扩建项目低氮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低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扩建项目杀青、烘干线加热使用天然气为燃料,杀青、烘干线燃烧废气经车间负压+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臭气浓度,调节池等产臭单元池体相连并进行密封,恶臭气体由风机送至低温等离子除臭器处理污水处理系统臭气,除臭后的气体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厂区污水处理站未能收集的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项目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2、废水: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扩建项目新增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废水,处理后的废水排入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废水排放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Ⅴ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3、噪声:项目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措施后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为分拣、破壳工序产生的不合格核桃、核桃壳污水处理站污泥。不合格核桃、核桃壳,统一收集后一般固废间暂存,集中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后,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扩建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896t/a氨氮0.090t/aSO21.084t/aNOx2.089t/a

七、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项目名称

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坚果炒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一致

建设单位

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

一致

建设地点

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李韩店村

一致

占地面积

新增占地面积61621.7

一致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现有工程位于厂区东北部,扩建工程位于厂区东南部。现有工程北部自西向东分别为闲置车间、外包材库、内包材库、外包材库、办公楼,现有工程中部自西向东分别为原料预处理车间、蜜枣加工车间(一工区)休息室、办公楼。现有工程南部自西向东分别为锅炉房、红枣加工车间(二工区)。西部自北向南分别为冷库、杂物库、另一冷库,其中2个液氨储罐位于南部的冷库中,一般固废间依托杂物间西南侧,东部的北部为仓库,东部的南部自西向东分别为红枣加工车间、夹心红枣加工车间、油红枣加工车间。污水处理站位于杂物库西侧。本次扩建项目主要涉及4个车间,现有工程仓库东侧进行改造,新增1座仓库,利用现有油炸红枣车间进行改造,增加炒货车间,在现有油炸红枣车间东侧新增1座炒货车间,在厂区南侧新增1座炒货车间,在现有污水处理站西南侧新增1座污水处理站

一致

建设规模

年产炒货制品1600吨

一致

工程总投资(万元)

8000

一致

环保投资(万元)

30

一致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工程劳动定员200人,工时白班8小时,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

一致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自动分拣机

——

2

新增

一致

2

破壳机

1.2×1.2×0.8

15

新增

一致

3

入味机

3×1.2×0.8

7

新增

一致

4

清洗机

——

4

新增

一致

5

筛选机

φ1.6

4

新增

一致

6

包装机

DZ-700/2SD新

10

新增

一致

7

污水处理设施


1

新增

一致

8

低氮燃气锅炉

CZI-4000GSA(10KG)

1

新增

一致

9

洗果机

φ2.2

15

新增

一致

10

光电分拣机

2×1×1.6

3

新增

一致

11

烘干线

KFL-20-L

10

新增

一致

12

料仓

3×3×4

73

新增

一致

13

传送带

0.6×0.6

1700

新增

一致

14

电子秤

ACS-6

20

新增

一致

15

手抓包包装机

φ0.6

20

新增

一致

16

定量包装机

cx-p

3

新增

一致

17

封口机

FRB-770

20

新增

一致

18

包装台案

2.5×1.2×0.6

20

新增

一致

19

配料桶

φ1.8

5

新增

一致

20

叉车

CPC

3

新增

一致

21

升降机

--

3

新增

一致

22

变压器

S11-M-1250/10/0.4

1

新增

一致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用量

单位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核桃

1206

t/a

一致

2

碧根果

303

t/a

一致

3

巴旦木

101

t/a

一致

4

配料

1.6

t/a

一致

5

3750

m3/a

一致

6

80

kWh/a

一致

7

天然气

100

m3/a

一致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给水:现有工程用水量20000m3/a(合66.7m3/d),其中清洗浸泡用水量17600m3/a(合58.7m3/d),生活用水量2400m3/a(合8m3/d);扩建项目新增清洗用水量为3750m3/a(合12.5m3/d),生活用水量不增加。水源均来自厂区自备井,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排水:现有工程排水量17920m3/a(合59.7m3/d),其中生产工艺排水量16000m3/a(合53.3m3/d),生活排水量1920m3/a(合6.4m3/d);扩建项目新增排水量为3000m3/a(合10m3/d),生活污水量不增加。现有工程废水经厂区一座处理能力为8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蓄水池(现有1座容积10800m3),用于浇灌农田,扩建项目新增1座处理能力为5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蓄水池(新增1座容积3150m3),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image.png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³/d

2供电

现有工程用电量为269kWh/a用电崔尔庄镇供电系统提供,扩建项目新增用电量80×104kWh/a

(3)供热

现有工程采用26t/h的燃天然气锅炉进行供热,扩建项 目新增14t/h低氮燃气锅炉,杀青、烘干线采用天然气供热,可满足工程供热需求

4)供气

现有工程天然气年用量115.2m3,由沧县天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管线已铺设至厂区,可满足工程供气需求,扩建项目依托现有管线,低氮燃气锅炉新增天然气用量为60×104m3/a,杀青、烘干线新增天然气用量为40×104m3/a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image.png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低氮燃气锅炉废气

扩建项目低氮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低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SO2NOX、颗粒物等废气,天然气燃烧颗粒物、SO2NOx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杀青、烘干线燃烧废气

扩建项目杀青、烘干线加热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项目杀青、烘干线2组位于1#炒货车间,2组位于2#炒货车间,6组位于3#炒货车间,杀青、烘干线燃烧废气经车间负压+15m排气筒(DA004DA005DA006)。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

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臭气浓度,污水处理恶臭源主要分布在调节池、反应池、水解酸化池活性污泥池、接触氧化池等,调节池等产臭单元池体相连并进行密封,恶臭气体由风机送至低温等离子除臭器处理污水处理系统臭气,除臭后的气体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氨、H2S、臭气浓度,生产过程产生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以臭气浓度计。厂区污水处理站未能收集的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项目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

4.6.2废水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扩建项目新增一座处理能力为5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废水,处理后的废水排入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废水排放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Ⅴ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综上,废水排放措施可行,项目不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

4.6.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70~85dBA),为点声源。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6.4固废

扩建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不合格核桃、核桃壳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扩建项目不合格核桃、核桃壳,产生量为9t/a,统一收集后一般固废间暂存,集中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0.15t/a经板框压滤后,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扩建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综上,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SO21.084t/aNOX2.089t/aCOD0.896t/a、氨氮:0.090t/a。经检测,项目污染物物排放量为:SO20.165t/aNOX1.711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目

保护目标

坐标

相对方位

相对距离(m)

性质

东经

北纬

大气环境

史韩店村

116°47'32.690"

38°10'42.517"

S

40

居民

李韩店村

116°47'32.884"

38°10'42.517"

NE

100

居民

声环境

史韩店村

116°47'32.690"

38°10'42.517"

S

40

居民

地下水环境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燃气锅炉烟尘、SO2NOX的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杀青、烘干线产生的烟尘、SO2NOX的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氨、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及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见表8

8    项目废气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污染源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废气

低氮燃气锅炉

颗粒物5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SO210mg/m3

NOx50mg/m3

杀青、烘干线

颗粒物3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SO2200mg/m3

NOx300mg/m3

污水处理站

氨:4.9kg/h

15m高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H2S:0.33kg/h

15m高排气筒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15m高排气筒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氨: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硫化氢:0.06mg/m³

臭气浓度20(无量纲)

环境要素

污染源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废水

清洗废水

COD30mg/L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BOD56mg/L

氨氮:1.52.5mg/L

总磷:0.3mg/L

SS90mg/L

总氮:15mg/L

pH6-9

5.3 废水标准

根据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Ⅴ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见表9

9     废水排放标准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1

60

18.3

达标

24小时平均第98位百分位数

--

150

--

--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2

40

80

达标

24小时平均第98位百分位数

--

80

--

--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81

70

115.7

不达标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

--

150

--

--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47

35

134.3

不达标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

--

75

--

--

CO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

1700

4000

42.5

达标

O3

8小时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数

178

160

111.2

不达标

 

5.3噪声标准

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见表10

10     噪声排放标准

监测点名称

监测因子

评价标准 (dBA

监测(dBA)

达标情况

1#

Leq

60

59.0

达标

50

47.0

达标

5.4 环境质量标准

5.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2020年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的数据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序号

检测类别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样品状态

1

有组织废气

低氮锅炉排气筒出口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3次/天,

检测2天

采样头完好,

标签无破损

2

1#炒货车间排气筒出口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3次/天,

检测2天

采样头完好,

标签无破损

3

2#炒货车间排气筒出口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3次/天,

检测2天

采样头完好,

标签无破损

4

3#炒货车间排气筒出口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3次/天,

检测2天

采样头完好,

标签无破损

5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出口

氨、臭气浓度、硫化氢

3次/天,

检测2天

吸收瓶、采气袋完好,标签无破损

6

无组织废气

厂界下风向设置3个检测点位

氨、臭气浓度、硫化氢

3次/天,

检测2天

吸收瓶、真空瓶完好,标签无破损

7

废水

污水处理站排水口

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

3次/天,

检测2天

浅黄色、无味、

透明、无油膜

8

噪声

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检测点位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昼间1次/天,

检测2天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测项目

单位

测结果

1

2

3

最大值

低氮锅炉排气筒出口(15m

2023.01.04

标干流量

m3/h

2119

2023

2162

2162

氧含量

%

6.3

6.4

6.2

6.4

低浓度

颗粒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2.9

2.5

2.2

2.9

折算后浓度

mg/m3

3.5

3.0

2.6

3.5

排放速率

kg/h

6.15×10-3

5.06×10-3

4.76×10-3

6.15×10-3

二氧化硫

折算前浓度

mg/m3

ND

ND

ND

ND

折算后浓度

mg/m3

氮氧化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19

18

20

20

折算后浓度

mg/m3

23

22

24

24

根据公报结果,环境空气PM10PM2.5O3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

5.4.2水质量标准

根据《2020年沧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0年全市13个国省考断面全部满足年度水质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全部消除劣Ⅴ类。其中,任文干渠阎家坞、子牙河小王庄、黑龙港河东港拦河闸、南运河青县桥、沧浪渠翟庄子、石碑河李家堡桥、宣惠河大口河口等7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漳卫新河小泊头桥、南排河李家堡一、子牙新河阎辛庄、青静黄排水渠团瓢桥、廖家洼河李家堡二、北排河齐家务等6个断面达到地表水V类,主要定类因子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

5.4.3声环境标准

扩建项目50m范围内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崔尔庄镇史韩店村,需要进行现状监测。委托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监测时间20211121日,监测点位为史韩店村1户居民点。

①其他监测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Leq)

②监测点位

史韩店村1户居民点。

③监测时段与频次

昼间监测1天。

④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测项目

单位

测结果

1

2

3

最大值

低氮锅炉排气筒出口(15m

2023.01.05

标干流量

m3/h

2072

2022

2116

2116

氧含量

%

6.4

6.2

6.3

6.4

低浓度

颗粒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2.5

2.2

2.9

2.9

折算后浓度

mg/m3

3.0

2.6

3.5

3.5

排放速率

kg/h

5.18×10-3

4.45×10-3

6.14×10-3

6.14×10-3

二氧化硫

折算前浓度

mg/m3

ND

ND

ND

ND

折算后浓度

mg/m3

氮氧化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19

18

21

21

折算后浓度

mg/m3

23

21

25

25

1#炒货车间排气筒出口(15m

2023.01.04

标干流量

m3/h

10078

9833

10273

10273

氧含量

%

17.5

17.6

17.2

17.6

低浓度

颗粒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2.7

2.8

2.5

2.8

折算后浓度

mg/m3

9.5

10.2

8.1

10.2

排放速率

kg/h

0.027

0.028

0.026

0.028

二氧化硫

折算前浓度

mg/m3

ND

ND

ND

ND

折算后浓度

mg/m3

氮氧化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14

15

14

15

折算后浓度

mg/m3

49

54

46

54

林格曼黑度

1

根据“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噪声现状监测报告”(CZYZ211-20Z06F),史韩店村昼间声环境现状最大值为59.0dBA),夜间声环境现状最大值为47.0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1

11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测项目

单位

测结果

1

2

3

最大值

1#炒货车间排气筒出口(15m

2023.01.05

标干流量

m3/h

10272

10092

10530

10530

氧含量

%

17.3

17.5

17.4

17.5

低浓度

颗粒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2.7

2.8

2.5

2.8

折算后浓度

mg/m3

9.0

9.9

8.6

9.9

排放速率

kg/h

0.028

0.028

0.026

0.028

二氧化硫

折算前浓度

mg/m3

ND

ND

ND

ND

折算后浓度

mg/m3

氮氧化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15

16

14

16

折算后浓度

mg/m3

50

56

48

56

林格曼黑度

1

2#炒货车间排气筒出口(15m

2023.01.04

标干流量

m3/h

24283

23480

24705

24705

氧含量

%

17.4

17.3

17.4

17.4

低浓度

颗粒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2.9

2.6

2.3

2.9

折算后浓度

mg/m3

10.0

8.7

7.9

10

排放速率

kg/h

0.070

0.061

0.057

0.070

二氧化硫

折算前浓度

mg/m3

ND

ND

ND

ND

折算后浓度

mg/m3

氮氧化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16

15

13

16

折算后浓度

mg/m3

55

50

45

55

林格曼黑度

1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废水监测

水质检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5、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6、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及本公司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7、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5%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12废气监测结果工序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测项目

单位

测结果

1

2

3

最大值

2#炒货车间排气筒出口(15m

2023.01.05

标干流量

m3/h

24074

23244

24957

24957

氧含量

%

17.4

17.6

17.8

17.8

低浓度

颗粒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2.5

2.3

2.1

2.5

折算后浓度

mg/m3

8.6

8.4

8.1

8.6

排放速率

kg/h

0.060

0.053

0.052

0.060

二氧化硫

折算前浓度

mg/m3

ND

ND

ND

ND

折算后浓度

mg/m3

氮氧化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15

13

16

16

折算后浓度

mg/m3

51

47

62

62

林格曼黑度

1

3#炒货车间排气筒出口(15m

2023.01.06

标干流量

m3/h

9481

9365

9649

9649

氧含量

%

17.3

17.6

17.4

17.6

低浓度

颗粒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2.4

2.3

2.6

2.6

折算后浓度

mg/m3

8.0

8.4

8.9

8.9

排放速率

kg/h

0.023

0.022

0.025

0.025

二氧化硫

折算前浓度

mg/m3

ND

ND

ND

ND

折算后浓度

mg/m3

氮氧化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19

17

18

19

折算后浓度

mg/m3

63

62

62

63

林格曼黑度

1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测项目

单位

测结果

1

2

3

最大值

3#炒货车间排气筒出口(15m

2023.01.07

标干流量

m3/h

9607

9243

10028

10028

氧含量

%

17.3

17.5

17.6

17.6

低浓度

颗粒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2.5

2.2

2.7

2.7

折算后浓度

mg/m3

8.3

7.8

9.8

9.8

排放速率

kg/h

0.024

0.020

0.027

0.027

二氧化硫

折算前浓度

mg/m3

ND

ND

ND

ND

折算后浓度

mg/m3

氮氧化物

折算前浓度

mg/m3

17

15

18

18

折算后浓度

mg/m3

57

53

65

65

林格曼黑度

1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出口(15m

2023.01.06

标干流量

m3/h

15906

15631

16281

16281

排放浓度

mg/m3

1.31

1.34

1.24

1.34

排放速率

kg/h

0.021

0.021

0.020

0.021

臭气浓度

无量纲

724

977

1318

1318

硫化氢

排放浓度

mg/m3

0.05

0.07

0.06

0.07

排放速率

kg/h

7.95×10-4

1.09×10-3

9.77×10-4

1.09×10-3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出口(15m

2023.01.07

标干流量

m3/h

16195

15915

16483

16483

排放浓度

mg/m3

1.39

1.30

1.35

1.39

排放速率

kg/h

0.023

0.021

0.022

0.023

臭气浓度

无量纲

977

724

1318

1318

硫化氢

排放浓度

mg/m3

0.07

0.06

0.08

0.08

排放速率

kg/h

1.13×10-3

9.55×10-4

1.32×10-3

1.32×10-3

注:“ND”表示未检出;“—”表示无此项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单位

点位

测结果

1

2

3

最大值

臭气浓度

2023.01.04

无量纲

下风向1#

17

12

14

17

下风向2#

17

17

16

下风向3#

15

12

14

硫化氢

2023.01.04

mg/m3

下风向1#

0.007

0.008

0.009

0.009

下风向2#

0.008

0.007

0.009

下风向3#

0.007

0.006

0.008

2023.01.04

mg/m3

下风向1#

0.07

0.08

0.09

0.09

下风向2#

0.08

0.07

0.09

下风向3#

0.09

0.07

0.08

臭气浓度

2023.01.05

无量纲

下风向1#

13

13

15

17

下风向2#

15

12

17

下风向3#

13

13

15

硫化氢

2023.01.05

mg/m3

下风向1#

0.006

0.009

0.008

0.009

下风向2#

0.006

0.008

0.009

下风向3#

0.009

0.007

0.008

2023.01.05

mg/m3

下风向1#

0.08

0.08

0.07

0.09

下风向2#

0.06

0.06

0.07

下风向3#

0.09

0.07

0.08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1

2

3

均值或范围

污水处理站

排水口

2023.01.04

pH

无量纲

6.9

6.8

6.8

6.8~6.9

水温

12.1

11.7

10.9

10.9~11.2

化学需氧量

mg/L

21

22

20

21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4.5

4.4

4.7

4.5

氨氮

mg/L

1.02

1.03

1.02

1.02

悬浮物

mg/L

8

7

8

8

总磷

mg/L

0.14

0.14

0.14

0.14

总氮

mg/L

7.10

6.91

7.04

7.02

污水处理站

排水口

2023.01.05

pH

无量纲

6.9

6.8

6.8

6.8~6.9

水温

10.1

9.8

9.5

9.5~10.1

化学需氧量

mg/L

23

22

20

22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4.4

4.2

4.0

4.2

氨氮

mg/L

1.14

1.15

1.14

1.14

悬浮物

mg/L

7

7

8

7

总磷

mg/L

0.14

0.14

0.14

0.14

总氮

mg/L

7.04

7.09

7.05

7.06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dBA

2023.01.04

2023.01.05

昼间

昼间

东厂界1#

55

57

南厂界2#

57

57

西厂界3#

55

55

北厂界4#

54

54

气象条件

2023.01.04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3m/s

2023.01.05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3m/s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排气筒(DA003

低氮燃气锅炉

SO2NOx、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5mg/m3

SO210mg/m3

NOx5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4

1#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5

2#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6

3#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7)污水处理站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低温等离子除臭器+15m排气筒

4.9kg/h

H2S0.33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落实

无组织

废气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氨:

无组织:厂界标准值: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落实

H2S:无组织:厂界标准值:0.06mg/m3

臭气浓度:

无组织:20(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

清洗废水

CODBOD5

SS

氨氮总磷总氮

pH

污水处理站1座(50m³/d),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臭氧接触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COD≤30mg/L

BOD56mg/L

SS≤90mg/L

氨氮1.52.5mg/L

总磷0.3mg/L

总氮15mg/L

pH6~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

落实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落实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落实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排气筒(DA003

低氮燃气锅炉

SO2NOx、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5mg/m3

SO210mg/m3

NOx5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4

1#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5

2#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6

3#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7)污水处理站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低温等离子除臭器+15m排气筒

4.9kg/h

H2S0.33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落实

无组织

废气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氨:

无组织:厂界标准值: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落实

H2S:无组织:厂界标准值:0.06mg/m3

臭气浓度:

无组织:20(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

清洗废水

CODBOD5

SS

氨氮总磷总氮

pH

污水处理站1座(50m³/d),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臭氧接触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COD≤30mg/L

BOD56mg/L

SS≤90mg/L

氨氮1.52.5mg/L

总磷0.3mg/L

总氮15mg/L

pH6~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

落实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落实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落实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排气筒(DA003

低氮燃气锅炉

SO2NOx、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5mg/m3

SO210mg/m3

NOx5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4

1#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5

2#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6

3#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7)污水处理站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低温等离子除臭器+15m排气筒

4.9kg/h

H2S0.33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落实

无组织

废气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氨:

无组织:厂界标准值: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落实

H2S:无组织:厂界标准值:0.06mg/m3

臭气浓度:

无组织:20(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

清洗废水

CODBOD5

SS

氨氮总磷总氮

pH

污水处理站1座(50m³/d),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臭氧接触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COD≤30mg/L

BOD56mg/L

SS≤90mg/L

氨氮1.52.5mg/L

总磷0.3mg/L

总氮15mg/L

pH6~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

落实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落实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落实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排气筒(DA003

低氮燃气锅炉

SO2NOx、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5mg/m3

SO210mg/m3

NOx5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4

1#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5

2#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6

3#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7)污水处理站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低温等离子除臭器+15m排气筒

4.9kg/h

H2S0.33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落实

无组织

废气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氨:

无组织:厂界标准值: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落实

H2S:无组织:厂界标准值:0.06mg/m3

臭气浓度:

无组织:20(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

清洗废水

CODBOD5

SS

氨氮总磷总氮

pH

污水处理站1座(50m³/d),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臭氧接触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COD≤30mg/L

BOD56mg/L

SS≤90mg/L

氨氮1.52.5mg/L

总磷0.3mg/L

总氮15mg/L

pH6~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

落实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落实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落实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1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排气筒(DA003

低氮燃气锅炉

SO2NOx、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5mg/m3

SO210mg/m3

NOx5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4

1#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5

2#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6

3#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7)污水处理站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低温等离子除臭器+15m排气筒

4.9kg/h

H2S0.33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落实

无组织

废气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氨:

无组织:厂界标准值: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落实

H2S:无组织:厂界标准值:0.06mg/m3

臭气浓度:

无组织:20(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

清洗废水

CODBOD5

SS

氨氮总磷总氮

pH

污水处理站1座(50m³/d),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臭氧接触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COD≤30mg/L

BOD56mg/L

SS≤90mg/L

氨氮1.52.5mg/L

总磷0.3mg/L

总氮15mg/L

pH6~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

落实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落实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落实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排气筒(DA003

低氮燃气锅炉

SO2NOx、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5mg/m3

SO210mg/m3

NOx5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4

1#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5

2#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6

3#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7)污水处理站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低温等离子除臭器+15m排气筒

4.9kg/h

H2S0.33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落实

无组织

废气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氨:

无组织:厂界标准值: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落实

H2S:无组织:厂界标准值:0.06mg/m3

臭气浓度:

无组织:20(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

清洗废水

CODBOD5

SS

氨氮总磷总氮

pH

污水处理站1座(50m³/d),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臭氧接触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COD≤30mg/L

BOD56mg/L

SS≤90mg/L

氨氮1.52.5mg/L

总磷0.3mg/L

总氮15mg/L

pH6~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

落实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落实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落实

7.3废水测结果

废水测结果见下表13

13废水检测结果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排气筒(DA003

低氮燃气锅炉

SO2NOx、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5mg/m3

SO210mg/m3

NOx5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4

1#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5

2#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6

3#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7)污水处理站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低温等离子除臭器+15m排气筒

4.9kg/h

H2S0.33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落实

无组织

废气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氨:

无组织:厂界标准值: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落实

H2S:无组织:厂界标准值:0.06mg/m3

臭气浓度:

无组织:20(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

清洗废水

CODBOD5

SS

氨氮总磷总氮

pH

污水处理站1座(50m³/d),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臭氧接触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COD≤30mg/L

BOD56mg/L

SS≤90mg/L

氨氮1.52.5mg/L

总磷0.3mg/L

总氮15mg/L

pH6~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

落实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落实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落实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排气筒(DA003

低氮燃气锅炉

SO2NOx、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5mg/m3

SO210mg/m3

NOx5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4

1#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5

2#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6

3#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7)污水处理站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低温等离子除臭器+15m排气筒

4.9kg/h

H2S0.33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落实

无组织

废气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氨:

无组织:厂界标准值: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落实

H2S:无组织:厂界标准值:0.06mg/m3

臭气浓度:

无组织:20(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

清洗废水

CODBOD5

SS

氨氮总磷总氮

pH

污水处理站1座(50m³/d),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臭氧接触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COD≤30mg/L

BOD56mg/L

SS≤90mg/L

氨氮1.52.5mg/L

总磷0.3mg/L

总氮15mg/L

pH6~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

落实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落实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落实

7.4噪声测结果

噪声测结果见下表14

14噪声检测结果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排气筒(DA003

低氮燃气锅炉

SO2NOx、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5mg/m3

SO210mg/m3

NOx5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4

1#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5

2#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6

3#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7)污水处理站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低温等离子除臭器+15m排气筒

4.9kg/h

H2S0.33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落实

无组织

废气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氨:

无组织:厂界标准值: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落实

H2S:无组织:厂界标准值:0.06mg/m3

臭气浓度:

无组织:20(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

清洗废水

CODBOD5

SS

氨氮总磷总氮

pH

污水处理站1座(50m³/d),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臭氧接触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COD≤30mg/L

BOD56mg/L

SS≤90mg/L

氨氮1.52.5mg/L

总磷0.3mg/L

总氮15mg/L

pH6~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

落实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落实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落实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5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排气筒(DA003

低氮燃气锅炉

SO2NOx、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5mg/m3

SO210mg/m3

NOx5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4

1#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

落实

排气筒(DA005

2#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6

3#炒货车间

SO2NOx、颗粒物

车间负压+15m排气筒

颗粒物30mg/m3

SO2200mg/m3

NOx300mg/m3

排气筒(DA007)污水处理站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低温等离子除臭器+15m排气筒

4.9kg/h

H2S0.33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落实

无组织

废气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氨:

无组织:厂界标准值:1.5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落实

H2S:无组织:厂界标准值:0.06mg/m3

臭气浓度:

无组织:20(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

清洗废水

CODBOD5

SS

氨氮总磷总氮

pH

污水处理站1座(50m³/d),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臭氧接触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COD≤30mg/L

BOD56mg/L

SS≤90mg/L

氨氮1.52.5mg/L

总磷0.3mg/L

总氮15mg/L

pH6~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

落实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落实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隔声厂房,基础减震,选购低噪声设备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落实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扩建项目低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DA003)排放;1#炒货车间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2#炒货车间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3#炒货车间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6)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由风机送至低温等离子除臭器后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10.1.2废水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扩建项目新增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废水,处理后的废水排入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泼洒抑尘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

10.1.4固废

项目不合格核桃、核桃壳,统一收集后一般固废间暂存,集中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后,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扩建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10.1.5总量控制

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SO21.084t/aNOX2.089t/aCOD0.896t/a、氨氮:0.090t/a。经检测,项目污染物物排放量为:SO20.165t/aNOX1.711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经监测,项目低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DA003)排放;低浓度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折算后)为3.5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折算后)为25mg/m3,满足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低浓度颗粒物浓度≤5mg/m3,二氧化硫浓度≤10mg/m3,氮氧化物浓度≤50mg/m3)。

1#炒货车间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低浓度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折算后)为10.2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折算后)为56mg/m3,林格曼黑度<1级,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颗粒物浓度≤30mg/m3,二氧化硫浓度≤200mg/m3,氮氧化物浓度≤3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2#炒货车间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低浓度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折算后)为10.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折算后)为62mg/m3,林格曼黑度<1级,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颗粒物浓度≤30mg/m3,二氧化硫浓度≤200mg/m3,氮氧化物浓度≤3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3#炒货车间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6)排放,低浓度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折算后)为9.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折算后)为65mg/m3,林格曼黑度<1级,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表1中新建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表2新建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炉窑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沧环办[2019]151号文要求,(颗粒物浓度≤30mg/m3,二氧化硫浓度≤200mg/m3,氮氧化物浓度≤3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由风机送至低温等离子除臭器后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1.32×10-3 kg/h,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2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18(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硫化氢≤0.33kg/h,氨≤4.9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9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09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7(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经检测,污水处理站排水口中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为:pH值:6.8~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2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5mg/L,氨氮:1.14mg/L,悬浮物:8mg/L,总磷:0.14mg/L,总氮:7.06mg/L,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的严格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除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化学需氧量≤3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6mg/L,悬浮物≤9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总氮≤15mg/LpH6~9(无量纲))。

企业夜间不生产,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10.3 建议

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坚果炒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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