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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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
新建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0月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目 录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5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7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9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0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11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11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3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3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13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13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15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15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16
4.8环境保护目标........................................................................................ 16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17
5.1 废气排放标准....................................................................................... 17
5.3 环境质量标准....................................................................................... 18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0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20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1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2
7.2废气监测结果........................................................................................ 22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22
7.2.2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23
7.3噪声监测结果........................................................................................ 24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25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25
8.2 环境检测能力....................................................................................... 25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26
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西叶家庙村88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1'33",东经116°52'24"。项目类别属于C3312金属门窗制造。公司实际投资7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35%,建设规模为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
该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9月23日,《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19】245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20年9月29日通过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CZXY2020091703 (Y),检测报告编号:CZXY2020091703 (W)。本项目于2020年9月1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30921MA0CPDMN8B001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县环境保护局以沧县环评[2019]245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9年9月23日。
(1)项目名称: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35%。
(5)建设地点: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西叶家庙村88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1'33",东经116°52'24"。
(6)建设规模: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8人,年生产时间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3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建设内容 | 规模 | |
主体 工程 | 生产线 | 门窗加工生产线1条 |
车间 | 1座,建筑面积1200m2 | |
辅助 工程 | 办公区 | 1间,建筑面积252m2 |
仓库 | 1间,建筑面积16.8m2 | |
公用 工程 | 供水 | 由张官屯乡供水管网提供 |
供电 | 由张官屯乡变电所供给 | |
供热 | 生产用热由电提供,办公室取暖由空调提供 | |
排水 |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 |
环保 工程 | 废气 | 组角、清角工序产生烟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
废水 |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减振装置等措施,布局合理,高噪声设备远 离厂界 | |
固废 | 生产过程中边角料,焊接工序产生废焊条,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切割机 | 台 | 2 |
2 | 组角机 | 台 | 2 |
3 | 中梃机 | 台 | 2 |
4 | 清角机 | 台 | 2 |
5 | 门窗焊机 | 台 | 2 |
6 | 电焊机 | 台 | 4 |
7 | V口锯 | 台 | 1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
1 | PVC型材 | t/a | 30 |
2 | 中空玻璃 | 平方米/a | 3000 |
3 | 铝合金型材 | t/a | 20 |
4 | 钢衬 | t/a | 10 |
5 | 焊条 | t/a | 0.2 |
6 | 彩板 | 平方米/a | 1000 |
7 | 纱绷子 | 米/a | 500 |
8 | 电 | 万kw·h/a | 0.7 |
9 | 水 | m3/a | 48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水,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8人,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48m³/a,由张官屯乡供水管网提供,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38.4 m³/a,厂区设立旱厕,定期清掏。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图1项目水平衡图见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0.7万kw·h/a,电源引张官屯乡变电所,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
生产不用热,办公室取暖由空调提供。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切割:根据门窗的尺寸要求进行裁切;
开V口:用V口锯开成V字口;
组角:用组角机进行组角,电焊机焊接;
清角:用清角机清除组角、焊接瑕疵地方;
组装:将中空玻璃和纱绷子门窗框架组装在一起出成品。
3.6.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焊接过程采用电焊,产生少量焊接烟尘。根据类比调查,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量取7.5g/kg,本项目年使用焊条约0.2t,焊接过程产生烟尘量为0.0015t/a,焊接工序年运行2400h,产生速率为0.000625kg/h;
本项目清角过程采用清角机,产生少量颗粒物。根据厂家提供信息清角过程中产生颗粒物量为0.03t/a,清角工序年运行2400h,产生速率为0.0125kg/h;
组角、清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配套风机的风量为5000m³/h(年工作2400h),集气罩收集率以90%计,则有组织颗粒物收集量为0.02835t/a,布袋除尘器对粉尘去除效率以99%计,则颗粒物排放量为0.0002835t/a,排放速率为0.00012kg/h,排放浓度为0.02mg/ m³,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未收集的量为0.00315t/a,排放速率为0.0013kg/h,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6.3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主要是切割机、组角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5~95dB(A)。采取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一、同意“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西叶家庙村88号。总投资740万元,其中环保投1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避免大风作业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的土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组角、清角工序产生粉尘,本项目营运期组角、清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未收集的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2废水:项目建成后,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3固废:生产过程中边角料、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4噪声:噪声主要是切割机、组角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 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沧县张官屯乡西叶家庙村88号 | 一致 |
占地面积 | 3000㎡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本项目大门位于厂区南侧,仓库位于厂区西侧,生产车间位于南侧,办公区位于东侧。车间内地面进行硬化。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加工门窗10000平方米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74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劳动定员8人,年生产时间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切割机 | 台 | 2 | 与环评一致 |
2 | 组角机 | 台 | 2 | 与环评一致 |
3 | 中梃机 | 台 | 2 | 与环评一致 |
4 | 清角机 | 台 | 2 | 与环评一致 |
5 | 门窗焊机 | 台 | 2 | 与环评一致 |
6 | 电焊机 | 台 | 4 | 与环评一致 |
7 | V口锯 | 台 | 1 | 与环评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备注 | |
1 | PVC型材 | t/a | 30 | 与环评一致 |
2 | 中空玻璃 | 平方米/a | 3000 | 与环评一致 |
3 | 铝合金型材 | t/a | 20 | 与环评一致 |
4 | 钢衬 | t/a | 10 | 与环评一致 |
5 | 焊条 | t/a | 0.2 | 与环评一致 |
6 | 彩板 | 平方米/a | 1000 | 与环评一致 |
7 | 纱绷子 | 米/a | 500 | 与环评一致 |
8 | 电 | 万kw·h/a | 0.7 | 与环评一致 |
9 | 水 | m3/a | 48 | 与环评一致 |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水,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8人,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48m³/a,由张官屯乡供水管网提供,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38.4m³/a,厂区设立旱厕,定期清掏。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项目水平衡图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0.7万kw·h/a,电源引张官屯乡变电所,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
生产不用热,办公室取暖由空调提供。
4.6.1废气
组角+清角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4.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切割机、组角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震垫,再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6.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敏感点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界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N | E | |||||||
环境空气 | 北蔡庄村 | 38.198441 | 116.858616 | 住宅 | 居民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NW | 1110 |
西叶家庙村 | 38.198566 | 116.876144 | 住宅 | 居民 | N | 614 | ||
中叶家庙村 | 38.198890 | 116.882006 | 住宅 | 居民 | N | 952 | ||
东叶家庙村 | 38.198297 | 116.888365 | 住宅 | 居民 | N | 1314 | ||
穆官屯村 | 38.182073 | 116.875148 | 住宅 | 居民 | N | 805 |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表8 项目废气执行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类别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废气 | 颗粒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排气筒高度: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 |
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见表9。
表9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噪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常规因子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见表10。
表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大气环境 | SO2 | 年平均 | 60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
24小时平均 | 150μg/m3 | |||
1小时平均 | 500μg/m3 | |||
NO2 | 年平均 | 4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80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μg/m3 | |||
PM10 | 年平均 | 7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150μg/m3 | |||
PM2.5 | 年平均 | 35μg/m3 | ||
24小时平均 | 75μg/m3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μg/m3 | |||
CO | 24小时平均 | 4 mg/m3 | ||
1小时平均 | 10mg/m3 | |||
TSP | 年平均 | 20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300μg/m3 |
5.3.2地下水质量标准
区域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2017) 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1。
表11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地下水 | pH: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450mg/L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3.0 mg/L 氨氮(以N计):0.50mg/L 硝酸盐(以N计):20.0mg/L 亚硝酸盐(以N计):1.00mg/L 氟化物:1.0mg/L 氯化物:250mg/L 硫酸盐:250mg/L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
5.3.3地表水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地表水 | pH:6-9 COD:20mg/L BOD5:4mg/L 氨氮:1.0mg/L 粪大肠杆菌:10000个/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 |
5.3.4声环境标准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标准限值见表13。
表13 声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声环境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4、15。
表14 厂界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检出限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 青岛金仕达GH-60E型 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CZXY-YQ-072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 CZXY-YQ-074 | 1.0mg/m3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 CZXY-YQ-074 | 0.001mg/m3 |
表15厂界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82 |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表16噪声校准仪器结果
日期 | 项目 | 标准值 dB(A) | 校准值 dB(A) | 绝对误差 dB(A) | 结果评价 | ||
2020.9.21 | 噪声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7 | -0.3 | 合格 |
测后 | 94.0 | 93.7 | -0.3 | 合格 | |||
2020.9.22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8 | -0.2 | 合格 | |
测后 | 94.0 | 93.7 | -0.3 | 合格 |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6、监测原始数据及监控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91%和85%,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7
表17 组角+清角工序废气监测结果
2020.9.21 |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大气压 | kPa | 101.5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排气筒直径 | m | 0.4 | ||||
监测点位 | 废气处理装置出口 | |||||
监测频次 | 次 | 1 | 2 | 3 | 均值 | 执行标准号及标准值 |
(GB 16297-1996) 表2中二级 | ||||||
标干流量 | Nm3/h | 3166 | 3225 | 3105 | 3165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2.7 | 2.6 | 2.6 | 2.6 | 120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09 | 0.008 | 0.008 | 0.008 | 3.5 |
采样日期 | 2020.9.22 |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大气压 | kPa | 101.5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排气筒直径 | m | 0.4 | ||||
监测点位 | 废气处理装置出口 | |||||
监测频次 | 次 | 1 | 2 | 3 | 均值 | 执行标准号及标准值 |
(GB 16297-1996) 表2中二级 | ||||||
标干流量 | Nm3/h | 3222 | 3137 | 3276 | 3212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2.7 | 2.5 | 2.6 | 2.6 | 120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09 | 0.008 | 0.009 | 0.008 | 3.5 |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8
表18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16297-1996)表2 | ||||
2020.9.21 | 下风向1 | 颗粒物 | mg/m3 | 0.433 | 0.317 | 0.484 | 0.383 | 1.0 |
下风向2 | 0.417 | 0.333 | 0.467 | 0.367 | ||||
下风向3 | 0.400 | 0.350 | 0.450 | 0.383 | ||||
2020.9.22 | 下风向1 | 0.417 | 0.333 | 0.467 | 0.367 | |||
下风向2 | 0.400 | 0.317 | 0.483 | 0.383 | ||||
下风向3 | 0.433 | 0.317 | 0.450 | 0.367 |
7.3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9。
表19 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时间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12348-2008)表1中2类 | |||
2020.9.21 | 昼间 | dB(A) | 55 | 55 | 54 | 56 | 60 |
2020.9.22 | 昼间 | dB(A) | 55 | 55 | 54 | 56 | 60 |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万江门窗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20。
表2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污染源 | 环保设施名称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落实情况 | |
废气 | 组角、清角 工序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 | 颗粒物:120mg/m3 排放速率限值:3.5kg/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 | 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颗粒物: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限值 | 厂界无组织排放 | |||
固废 | 生产工序产生的边角料 | 收集后外售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GB18599-2001)中 要求 | 生产工序产生的边角料 收集后外售 |
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条 | 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条 收集后外售 | ||||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 |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 收集后外售 | ||||
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 | 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合理布设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合理布设,夜间不生产 |
十、结论与建议
10.1.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组角、清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未收集的废气,经预测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10.1.2废水
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10.1.3噪声
噪声主要是切割机、组角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5~95dB(A)。采取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0.1.4固废
生产过程中边角料,焊接工序产生废焊条,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经检测,该厂组角+清角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9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 m³,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
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84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其他)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³)。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56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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