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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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
编制单位: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
编制日期:2020年10月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
2020年10月
目 录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5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7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9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2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14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14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5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5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16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16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18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18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19
4.8环境保护目标........................................................................................ 19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20
5.1 废气排放标准....................................................................................... 20
5.3 环境质量标准....................................................................................... 20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5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25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5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7
7.2废气监测结果........................................................................................ 27
7.2.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27
7.2.2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28
7.3噪声监测结果........................................................................................ 30
7.4油气回收检测结果................................................................................ 30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32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32
8.2 环境检测能力....................................................................................... 32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32
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张牛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5’34.38”,北纬:38°10’35.97”。项目类别属于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公司实际投资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7.9%,建设规模为年销售汽油160吨,柴油200吨。
该公司于2020年7月委托河北淼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7月17日,《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油【2020】025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20年9月30日通过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CZXY2020091001 (Y),检测报告编号:CZXY2020091001(W)。2020年9月15日通过山东奥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油气回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奥佳(油气回收)检字【2020】第0499号。本项目于2020年08月2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30921L14823828J001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于2020年10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建设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县环境保护局以沧县环评油[2020]025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0年7月17日。
(1)项目名称: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
(3)建设性质: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9%。
(5)建设地点: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张牛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5'34.38",北纬38°10'35.97"。
(6)建设规模:年销售汽油160吨,柴油200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4人,年生产时间365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12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工程分类 | 项目 | 建设内容 |
主体工程 | 加油区 | 区内设罩棚,占地面积108m2,内设置3座加油机,2座2枪汽油加油机,1座2枪柴油加油机。 |
油罐区 | 罐区占地面积91m2,设置2个汽油储罐、2个柴油储罐,均为双层储油罐。 | |
辅助工程 | 站房 | 1层建筑,建筑面积94m2。 |
公用工程 | 供热 | 项目冬季采用空调。 |
供电 | 项目供电由当地电网提供,年用电量为2000kWh。 | |
供水 | 项目供水水源为当地供水管网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加油与卸油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用油气回收装置收集 |
废水 | 项目无生产废水,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设置减振装置,距离衰减措施降噪 | |
固废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罐底油泥属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防渗措施 | 储油区、站房、加油岛采取防渗漏措施;地下油罐区及埋地输油管进行防腐、防渗措施,储油罐采用双层油罐,防止油品泄漏污染地下水。 |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介质 | 单位 | 数量 | |
1 | 汽油储罐 | 30m3 | 汽油 | 座 | 2 |
2 | 柴油储罐 | 30m3 | 柴油 | 座 | 2 |
3 | 加油机 | 双枪 | 汽油、柴油 | 台 | 3 |
4 | 油气回收系统 | -- | 汽油、柴油 | 套 | 1 |
5 | 液位仪 | -- | 汽油、柴油 | 套 | 1 |
6 | 泄露检测仪 | -- | -- | 套 | 1 |
7 | 静电接地报警仪 | -- | -- | 套 | 1 |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名称 | 输送量/用量 | |
原辅材料 | 汽油 | 160t/a |
柴油 | 200t/a | |
能源 | 新鲜水 | 10m3/a |
用电 | 2000kW·h/a |
(1)给排水
项目水源为当地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无生产用水,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4人,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13/T1161.3-2016),项目用水量按40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16m³/d(58.4 m³/a)。
项目无生产废水,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为0.128 m³/d(46.72 m³/a),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2)供电
项目供电由当地电网提供,年用电量为2000kWh,可满足用电要求。
(3)供热
本项目冬季采用空调取暖。
(4)防雷、防静电
储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埋地油罐的罐体、量油孔、阻火器等金属附件,应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当站房及罩棚需要防止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保护。加油站的防静电接地设计,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 年局部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加油站工艺流程:
加油站工艺流程简述:
卸油工艺:本站采用油罐车经连通软管与油罐密闭卸油口快速接头连通卸油的方式卸油。装满汽油的油罐车到达加油站密闭卸油点后,在罐密闭卸油口附近停稳熄火检查接地装置使其良好,消防器材准备到位,接好接地线,用连通软管将油罐车与油罐的密闭卸油口快速接头连接好(采用汽油卸油油气回收,汽油卸油时应将油罐车的气相口与地下储罐的卸油油气回收接口连接),核对储油罐与运油罐车所装油品,确认储油罐的空容量,静止15分钟后开始卸油,卸油中注意观察管线、阀门等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卸油完毕关好阀门,拆除管线,盖好口盖,收回静电接地线,将消防器材放回原处,清理现场,发动油罐车缓慢离开罐区。
加油工艺:本站加油机同时配备装有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首先通过加油机的自带油泵把油品从储油罐抽出,经过加油机的油气分离器、计量器,再经加油枪加到汽车油箱中,加油机IC卡接口,流量信号可远程传到计算机进行集中管理。加油枪具有自闭功能,以保证加油的安全性
本项目站内油管道埋地敷设,卸油及通气管线的埋地管线除锈后加强级防腐处理。所有地下油罐、埋地管道均采用环氧煤沥青加强级防腐处理。另外所有油罐均设置在地下罐池内,池壁内层做环氧树脂隔油层,高度为罐体高度的三分之二,避免污染地下水。
本项目设油气回收系统,经管道连接于储油罐、加油机,在卸油及加油过程中将油蒸汽冷凝回收。汽油储罐设有一个通气管,柴油储罐设一个通气管,采用无缝钢管,带有阻火通气帽。通气管设在罩棚柱内。参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规定,通气管高度不应小于4m。与油罐相连通的进油管、通气管横管以及油气收管均应坡向油罐,其坡度不应小于2‰、油罐设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本项目汽油、柴油地下储罐液位在站房进行集中显示,并设有高液位报警,其液位信号进行中央监控系统进行集中监视和管理,该系统采用PC机。
2、油气回收系统工艺流程
(1)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工艺流程简述
卸油时,卸油软管连接罐车出油口和罐区卸油口,油气回收软管连接罐车油气回收口和卸油口的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在油罐车卸油过程中,储油车内压力减小,地下储罐内压力增加,地下储罐与油罐车内的压力差,使卸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通过管线回到油罐车内,达到油气收集的目的。待卸油结束,地下储罐与油罐车内压力达到平衡状态,一次油气回收阶段结束。即用相同体积的汽油将汽油罐内相同体积的油气置换到罐车内,整个过程中无油气排放。卸油时由于通气管上安装有压力真空阀,在设定工作压力内不会开启,不会造成油气通过通气管的排放。
(2)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加油油气回收是指汽车在加油时,通过真空泵产生一定真空度,利用加油枪上的特殊装置,将汽车油箱中的油气经加油枪、真空系、油气回收管道回收到油罐内,按照气液比控制在1.0至1.2之间的要求,将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回收到油罐内。加油完毕,应尽快将油枪放回到位托架内。加油枪具有自闭功能,以保证加油的安全性。
3.6.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卸油、加油作业、储油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汽油系统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率95%)、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率90%)和储油罐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回收率90%),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应小于等于25g/m3,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不低于4米的要求。汽油挥发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量为0.0608t/a;柴油由于挥发性较小,油品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直接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15t/a,则无组织排放量为0.0758t/a。经预测,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油气回收系统设置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相关标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6.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废水,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
3.6.3固废
项目办公人员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泥加油站不储存,随运随清,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三年处理一次。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辆动力噪声及加油机工作运行噪声,为间歇性排放,噪声值为75~8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减振装置,通过车辆进站时减速、加油时熄火和平缓起步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站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一、同意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选址位于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张牛庄村。总投资28万元,其中环保投5万元,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项目施工期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处理措施,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卸油、加油作业、储油过程中发挥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相关标准。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用水,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辆动力噪声及加油机工作运行噪声,为间歇性排放,噪声值为75~8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减振装置,通过车辆进站时减速、加油时熄火和平缓起步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站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废:项目办公人员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泥加油站不储存,随运随清,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三年处理一次。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 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建设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沧县汪家铺乡张牛庄村 | 一致 |
占地面积 | 1200㎡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项目分为罩棚、站房、罐区。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销售汽油160吨,柴油200吨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28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劳动定员4人,年生产时间365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介质 | 单位 | 数量 | 备案 | |
1 | 汽油储罐 | 30m3 | 汽油 | 座 | 2 | 与环评一致 |
2 | 柴油储罐 | 30m3 | 柴油 | 座 | 2 | 与环评一致 |
3 | 加油机 | 双枪 | 汽油、柴油 | 台 | 3 | 与环评一致 |
4 | 油气回收系统 | -- | 汽油、柴油 | 套 | 1 | 与环评一致 |
5 | 液位仪 | -- | 汽油、柴油 | 套 | 1 | 与环评一致 |
6 | 泄露检测仪 | -- | -- | 套 | 1 | 与环评一致 |
7 | 静电接地报警仪 | -- | -- | 套 | 1 | 与环评一致 |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名称 | 输送量/用量 | 备注 | |
原辅材料 | 汽油 | 160t/a | 与环评一致 |
柴油 | 200t/a | 与环评一致 | |
能源 | 新鲜水 | 10m3/a | 与环评一致 |
用电 | 2000kW·h/a | 与环评一致 |
与环评一致。
项目水源为当地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无生产用水,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4人,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13/T1161.3-2016),项目用水量按40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16m³/d(58.4 m³/a)。
项目无生产废水,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为0.128 m³/d(46.72 m³/a),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2)供电
项目供电由当地电网提供,年用电量为2000kWh,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
本项目冬季采用空调。
(4)防雷、防静电
储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埋地油罐的罐体、量油孔、阻火器等金属附件,应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当站房及罩棚需要防止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保护。加油站的防静电接地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局部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加油站工艺流程:
油气回收工艺流程:
4.6.1废气
项目卸油、加油作业、储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6.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用水。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
4.6.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辆动力噪声及加油机工作运行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减振装置,通过车辆进站时减速、加油时熄火和平缓起步,再经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6.4固废
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油泥加油站不储存,随运随清,直接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三年处理一次。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 | 坐标 | 相对站址方位 | 距厂界距离(m) | 功能要求 | 备 注 | |
东经 | 北纬 | ||||||
环境空气 | 杨家桥村 | 116.938691 | 38.171881 | ES | 82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不改变其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
张牛庄村 | 116.941781 | 38.175626 | E | 870 | |||
马士庄村 | 116.932168 | 38.186454 | N | 1035 | |||
孙佛庄村 | 116.917663 | 38.183621 | WN | 1634 |
运营期站区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2.0mg/m3;油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关标准,油气排放浓度≤25g/m3,排放口距地面高度应不低于4m。厂区内非甲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车间外特别排放限值。
运营期站区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他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表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平均时间 | 浓度限值 | 单位 |
1 | SO2 | 年平均 | 60 | μg/m3 |
24小时平均 | 150 | |||
1小时平均 | 500 | |||
2 | NO2 | 年平均 | 40 | μg/m3 |
24小时平均 | 80 | |||
1小时平均 | 200 | |||
3 | CO | 24小时平均 | 4 | mg/m3 |
1小时平均 | 10 | |||
4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 | μg/m3 |
1小时平均 | 200 | |||
5 | PM10 | 年平均 | 70 | μg/m3 |
24小时平均 | 150 | |||
6 | PM2.5 | 年平均 | 35 | μg/m3 |
24小时平均 | 75 | |||
7 | 非甲烷总烃 | 1小时平均 | 2000 | μg/m3 |
5.3.2地下水质量标准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参照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
表9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 | 级别 | 标准 | 来源 | |
单位 | 数值 | |||
pH值 | Ⅲ类 | -- | 6.5-8.5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 |
溶解性总固体 | mg/L | ≤1000 | ||
耗氧量(CODMn) | mg/L | ≤3.0 | ||
硝酸盐 | mg/L | ≤20 | ||
亚硝酸盐 | mg/L | ≤1.0 | ||
挥发性酚类 (以苯酚计) | mg/L | ≤0.002 | ||
氰化物 | mg/L | ≤0.05 | ||
总硬度 | mg/L | ≤450 | ||
氨氮 | mg/L | ≤0.5 | ||
铬(六价) | mg/L | ≤0.05 | ||
铅 | mg/L | ≤0.01 | ||
氟化物 | mg/L | ≤1.0 | ||
镉 | mg/L | ≤0.005 | ||
铁 | mg/L | ≤0.3 | ||
锰 | mg/L | ≤0.1 | ||
汞 | mg/L | ≤0.001 | ||
砷 | mg/L | ≤0.01 | ||
氯化物 | mg/L | ≤250 | ||
硫酸盐 | mg/L | ≤250 | ||
总大肠菌群 | MPNb/100mL | ≤3.0 | ||
细菌总数 | CFU/mL | ≤100 | ||
镍 | mg/L | ≤0.02 | ||
硫化物 | mg/L | 0.02 | ||
氯苯 | mg/L | 0.3 | ||
石油类 | — | mg/L | 0.3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
5.3.3声环境标准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区标准。
项目建设地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南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表10声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项目 | 标 准 | 功能区 |
声环境 | 昼间 | 60 | 2类 |
夜间 | 50 | ||
昼间 | 70 | 4a类 | |
夜间 | 55 |
5.3.4土壤环境标准
站内土壤环境及周围50m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相关要求。
表1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8、9。
表8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检出限 |
非甲烷总烃 |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 浙江福立GC9790Ⅱ型 气相色谱仪CZXY-YQ-001 | 0.07mg/m3 |
表9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分析方法及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51 |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表10噪声校准仪器结果
日期 | 项目 | 标准值 dB(A) | 校准值 dB(A) | 绝对误差 dB(A) | 结果评价 | ||
2020.9.12 | 噪声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7 | -0.3 | 合格 |
测后 | 94.0 | 93.8 | -0.2 | 合格 | |||
夜间 | 测前 | 94.0 | 93.7 | -0.3 | 合格 | ||
测后 | 94.0 | 93.7 | -0.3 | 合格 | |||
2020.9.13 | 昼间 | 测前 | 94.0 | 93.8 | -0.2 | 合格 | |
测后 | 94.0 | 93.8 | -0.2 | 合格 | |||
夜间 | 测前 | 94.0 | 93.7 | -0.3 | 合格 | ||
测后 | 94.0 | 93.8 | -0.2 | 合格 |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6、监测原始数据及监控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5%和86%,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1
表1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37822-2019)表A.1 | ||||
2020.9.12 | 操作工位下风向1 | 非甲烷 总烃 | mg/m3 | 0.57 | 0.54 | 0.56 | 0.52 | 6 |
操作工位下风向2 | 0.54 | 0.55 | 0.53 | 0.51 | ||||
操作工位下风向3 | 0.52 | 0.51 | 0.53 | 0.51 | ||||
2020.9.13 | 操作工位下风向1 | 0.58 | 0.56 | 0.55 | 0.54 | |||
操作工位下风向2 | 0.53 | 0.51 | 0.56 | 0.51 | ||||
操作工位下风向3 | 0.58 | 0.50 | 0.53 | 0.55 |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3
表13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DB13/ 2322-2016)表2 | ||||
2020.9.14 | 下风向1 | 非甲烷 总烃 | mg/m3 | 0.39 | 0.36 | 0.35 | 0.34 | 2.0 |
下风向2 | 0.34 | 0.33 | 0.35 | 0.34 | ||||
下风向3 | 0.32 | 0.31 | 0.35 | 0.40 | ||||
2020.9.15 | 下风向1 | 0.39 | 0.35 | 0.35 | 0.34 | |||
下风向2 | 0.35 | 0.36 | 0.35 | 0.39 | ||||
下风向3 | 0.36 | 0.37 | 0.37 | 0.36 |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4。
表14噪声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 | 监测时间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 | |||
2020.9.14 | 昼间 | dB(A) | 56 | 54 | 54 | 66 | -- |
夜间 | dB(A) | 46 | 45 | 44 | 51 | -- | |
2020.9.15 | 昼间 | dB(A) | 56 | 54 | 54 | 66 | -- |
夜间 | dB(A) | 46 | 45 | 44 | 51 | -- |
7.4.1液阻检测结果
液阻检测结果见表15
表15液阻检测结果
7.4.2密闭性检测结果
密闭性检测结果见表16
表16密闭性检测结果
7.4.3气液比检测结果
气液比检测结果见表17
表17气液比检测结果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8。
表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 污染源 | 环保设施名称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落实情况 |
废气 | 卸油、加油作业、储油过程 | 油气回收装置 | 非甲烷总烃:6mg/m3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特别排放限值 | 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厂区无组织排放 |
非甲烷总烃:2.0mg/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 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厂界无组织排放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站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 不外排 | 不外排 | 企业自行落实 |
噪声 | 交通噪声、潜油泵等机械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措施、隔声;出入口设置减速带、禁鸣 | 东、西、北厂界: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措施、隔声;出入口设置减速带、禁鸣 |
南厂界: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标准 | ||||
固废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不外排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油罐清理 | 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10.1.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卸油、加油作业、储油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汽油系统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率95%)、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率90%)和储油罐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回收率90%),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应小于等于25g/m3,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不低于4米的要求。汽油挥发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量为0.0608t/a;柴油由于挥发性较小,油品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直接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15t/a,则无组织排放量为0.0758t/a。经预测,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油气回收系统设置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相关标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10.1.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用水。污水产生量为0.128m³/d(93.44 m³/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SS、NH3-N。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10.1.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辆动力噪声及加油机工作运行噪声,为间歇性排放,噪声值为75~8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减振装置,通过车辆进站时减速、加油时熄火和平缓起步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站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0.1.4固废
项目办公人员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泥加油站不储存,随运随清,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三年处理一次。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经检测,该加油站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64mg/m³,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 m³)。
该加油站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0mg/ m³,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 m³)。
该加油站东、北、西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56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4~46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66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1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油泥加油站不储存,随运随清,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三年处理一次。
该加油站已完成委托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所检委托检验项目2台加油机分别为1#编号B19100094B、2#编号B19100960B液阻检测结果均符合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A液阻检测方法)的要求,2个92#、95#连通油罐连通油罐密闭性检测结果符合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B密闭性检测方法)的要求,4把加油枪气液比检测结果均符合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气液比检测方法)的要求。
沧县张牛庄泉益加油站建设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