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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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
编制单位: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
编制日期:2020年7月
目 录
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广宁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9′05.58′′,北纬38°09′53.87′′。项目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公司实际投资1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2.78%,建设规模为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
该公司于2020年4月委托沧州硕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5月7日,《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20】438号。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于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0日委托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YZ20G06Z17F。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YZ20G06Z17S。本项目于2020年7月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2130921MA0DL71B9E001Z。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于2020年7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 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以沧县环评【2020】438号文件出具了《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0年5月7日。
(1)项目名称: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78%。
(5)建设地点: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广宁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9′05.58′′,北纬38°09′53.87′′。
(6)建设规模: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3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36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工程内容 | ||
主体工程 | 生产线 | 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生产线1条 |
生产车间 | 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150 m2,高5m | |
辅助工程 | 放料区 | 占地面积为20m2 |
模具区 | 占地面积为8m2 | |
危废间 | 建筑面积3m2,高5m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 |
供电 | 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 |
供热 | 生产过程中无需用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电空调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
废水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 |
固废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设危废间1间,利用带标识的专用容器收集,存放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型号 | 数量 | |
1 | 数控车床 | 台 | 16型 | 4 |
2 | 数控车床 | 台 | 25型 | 1 |
3 | 裁板机 | 台 | JS-13型 | 1 |
4 | 冲床 | 台 | 80型 | 1 |
5 | 冲床 | 台 | 63型 | 1 |
6 | 冲床 | 台 | 40型 | 1 |
7 | 冲床 | 台 | 25型 | 4 |
8 | 冲床 | 台 | 16型 | 4 |
合计 | / | / | / | 17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备注 |
1 | 铁板 | t/a | 14 | 外购 |
2 | 新鲜水 | m3/a | 156 | 当地供水管网供给 |
3 | 电 | kWh/a | 1万 | 当地供电系统供给 |
(1)给排水
项目生产无需用水,主要为厂区职工生活用水。劳动定员为13人,用水指标按40L/d·人进行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52m3/d(156m3/a)。项目总用水量为0.52m3/d(156m3/a),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要。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盥洗废水,产生量按为用量的80%,产生量为0.416m3/d(124.8 m3/a)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见图1。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 m3/d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1万kWh/a,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要。
(3)供热、制冷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2)冲压:利用冲床对毛胚件进行冲压。
(3)弯折:利用数控机床对毛胚件进行弯折加工,出成品。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3.6.2废水
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6.3固废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均由专用存储容器储存,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冲床、数控车床、裁板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7 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NH3-N:0t/a、SO2:0 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 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广宁侯村。总投资1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地面积36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三、施工期。本项目利用原有场地及厂房。仅安装设备过程产生噪声。
四、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本项目无废气产生。(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3)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液压油由专用存储容器储存,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4)噪声:项目冲床、数控车床、裁板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 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六、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广宁侯村 | 一致 |
占地面积 | 360m2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厂区大门位于厂区东侧,厂区南侧为放料区,西侧为模具区,北侧为生产车间。危废间位于厂区东北角。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五金模具300套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108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劳动定员13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时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型号 | 数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
1 | 数控车床 | 台 | 16型 | 4 | 一致 |
2 | 数控车床 | 台 | 25型 | 1 | 一致 |
3 | 裁板机 | 台 | JS-13型 | 1 | 一致 |
4 | 冲床 | 台 | 80型 | 1 | 一致 |
5 | 冲床 | 台 | 63型 | 1 | 一致 |
6 | 冲床 | 台 | 40型 | 1 | 一致 |
7 | 冲床 | 台 | 25型 | 4 | 一致 |
8 | 冲床 | 台 | 16型 | 4 | 一致 |
合计 | / | / | / | 17 | 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备注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铁板 | t/a | 14 | 外购 | 一致 |
2 | 新鲜水 | m3/a | 156 | 当地供水管网供给 | 一致 |
3 | 电 | kWh/a | 1万 | 当地供电系统供给 | 一致 |
与环评一致。
项目生产无需用水,主要为厂区职工生活用水。劳动定员为13人,用水指标按40L/d·人进行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52m3/d(156m3/a)。项目总用水量为0.52m3/d(156m3/a),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要。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盥洗废水,产生量按为用量的80%,产生量为0.416m3/d(124.8 m3/a)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见图2。
图2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 m3/d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1万kWh/a,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要。
(3)供热、制冷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4.6.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6.3噪声
项目冲床、数控车床、裁板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6.4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液压油由专用存储容器储存,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项目位于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广宁侯村,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6°49′05.58′′,北纬38°09′53.87′′,项目西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北侧为废旧厂房,东侧空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厂址东侧70m的广宁侯村。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无野生动植物及文物保护单位。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对象 | 经纬度 | 保护内容 | 方位 | 最近 距离(m) | 保护级别 |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空气 | 前刘庄村 | 116°49′24.44′′ | 38°09′58.02′′ | 居民 | NE | 19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
小许庄村 | 116°49′30.43′′ | 38°10′07.97′′ | 居民 | NE | 430 | ||
后刘庄村 | 116°49′39.04′′ | 38°10′16.64′′ | 居民 | NE | 890 | ||
小马庄村 | 116°49′52.63′′ | 38°10′47.60′′ | 居民 | NE | 1690 | ||
小蔡庄村 | 116°49′13.02′′ | 38°10′51.48′′ | 居民 | N | 1600 | ||
刘辛庄村 | 116°49′01.38′′ | 38°10′58.76′ | 居民 | N | 1950 | ||
陈家院村 | 116°48′47.74′′ | 38°10′11.00′′ | 居民 | NW | 365 | ||
西王庄村 | 116°47′51.91′′ | 38°10′06.36′′ | 居民 | W | 1605 | ||
舍女寺村 | 116°48′47.37′′ | 38°09′35.44′′ | 居民 | SW | 370 | ||
广宁侯村 | 116°49′16.78′′ | 38°49′16.78′′ | 居民 | E | 70 | ||
冉辛庄 | 116°49′28.19′′ | 38°10′36.65′′ | 居民 | NW | 1570 |
5.1废气标准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5.2噪声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见表8。
表8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噪声 | 施工期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 |
运营期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见表9。
表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大气环境 | SO2 | 年平均 | 60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
24小时平均 | 150μg/m3 | |||
1小时平均 | 500μg/m3 | |||
NO2 | 年平均 | 4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80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μg/m3 | |||
PM10 | 年平均 | 7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150μg/m3 | |||
PM2.5 | 年平均 | 35μg/m3 | ||
24小时平均 | 75μg/m3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μg/m3 | |||
CO | 24小时平均 | 4 mg/m3 | ||
1小时平均 | 10mg/m3 | |||
TSP | 年平均 | 20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300μg/m3 |
5.3.2声环境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见表10。
表10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环境要素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声环境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该项目噪声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1
表11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 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噪声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了校准,保证监测时数据准确有效。
4、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有合格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0%,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2。
表12噪声监测结果
经检测,经 过 对 该 企 业 四 周 厂 界 噪 声 进 行 监 测 , 该 企 业 厂 界 昼 间 噪 声 值 范 围 为55.5~58.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昼间≤60dB(A));企业夜间不生产。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3。
表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 污染源 | 环保设施名称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废气 | / | / | / |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 不外排 | / |
固废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不外排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不外排 | / | |
废液压油 | 由专用存储容器储存,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不外排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 |
噪声 | 生产 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减振垫、车间隔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其他 | 车间地面硬化处理 |
10.1.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10.1.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综上,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10.1.3噪声
项目冲床、数控车床、裁板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0.1.4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液压油由专用存储容器储存,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沧县盛源五金制品厂年产10吨包装桶配件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要求,厂址选择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加强环保管理,污染物都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运营是可行的。
10.2 验收结论
经检测,经 过 对 该 企 业 四 周 厂 界 噪 声 进 行 监 测 , 该 企 业 厂 界 昼 间 噪 声 值 范 围 为55.5~58.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昼间≤60dB(A));企业夜间不生产。
10.3 建议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使环保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群的环境保护意识,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