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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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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5-09 作者: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600吨养猪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5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养猪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中内容、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报告全文公示。

 

特此承诺!   

 

 

 

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05


 

一、前言 1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5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

三、环评主要内容 6

3.1 项目基本情况 6

3.2 主要生产设备 7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7

3.4 公用工程 7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8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9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10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10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1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1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12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12

4.4公用工程 12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13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13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14

4.8环境保护目标 14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15

5.1 废气排放标准 15

5.2 噪声标准 16

5.3 环境质量标准 16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18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18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9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0

7.1生产工况 20

7.2废气监测结果 20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20

7.2.2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21

7.3噪声监测结果 23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24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24

8.2 环境检测能力 24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24

十、结论与建议 25

10.1 环评结论 25

10.2 验收结论 26

10.3 建议 27

 

 

 


一、前言

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大刘蔡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2'50.34",东经116°36'54.27"项目类别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公司实际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2.17%,建设规模为年产600吨养猪设备。

该公司于20201月委托沧州泽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养猪设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月19日,《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养猪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20】163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20年5月7日通过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CZXY2020042203(Y),检测报告编号:CZXY2020042203(W)。本项目于2020年3月2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30921MA0D5KN07R001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05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养猪设备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养猪设备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9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县环境保护局沧县环评[2020]163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养猪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2020119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养猪设备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元,占总投资额的2.17%

5)建设地点: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大刘蔡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2'50.34",东经116°36'54.27"

6)建设规模:年产600吨养猪设备。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305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1主要建设内容表

项目

建设内容

规模

主体

工程

车间

1座,建筑面积1056m2

辅助

工程

办公区

1间,建筑面积160m2

公用

工程

供水

大官厅乡供水管网提供

供电

大官厅乡变电所供给

供热

办公室取暖由空调提供

排水

项目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环保

工程

废气

项目等离子切割机、焊接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

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减振装置等措施,布局合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金属圆锯机

3

2

高速自动弯管机

2

3

二保焊机

8

4

冲弧机

2

5

等离子切割机

1

6

氩弧焊机

2

7

空压机

1

8

机床

1

9

开口机

1

10

钻床

2

11

冲孔机

1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1

钢管

t/a

500

2

钢筋

t/a

100

3

角铁

t/a

50

4

焊丝

t/a

5

5

万kw·h/a

3

6

m3/a

60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用水分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由大官厅乡供水管网提供,生产不用水。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60m³/a,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48m³/a,厂区设立旱厕,定时清掏。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image.png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3kw·h/a,电源引自大官厅乡变电所,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

办公室取暖由空调提供。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image.png

 

工艺说明:

根据客户要求尺寸用金属圆锯机、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断(其中等离子切割机在切割过程中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切断后根据成品尺寸需求用开口机开口、钻床钻口、机床、空压床加工,冲孔机冲孔,然后用高速自动弯管机折弯,冲弧机冲出弧度,然后用氩弧焊机、二保焊机将上述加工完的配件焊接在一起出成品(焊接过程中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等离子切割机共用一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项目等离子切割机、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未收集的废气,经预测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6.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6.3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6.4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金属圆锯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噪声,噪声值约为7595dB(A)。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设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养猪设备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大刘蔡村。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5万元,占地面积305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因项目使用的厂房为已建厂房只是设备安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所以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分析从略。施工期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消失。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项目离子切割机、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厂区建有防渗旱厕,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金属圆锯机高速自动弯管机等离子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项目名称

年产600吨养猪设备项目

一致

建设单位

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一致

建设地点

沧县大官厅乡大刘蔡村

一致

占地面积

3050

一致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区大门位于厂区西侧,办公区位于厂区西南侧,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东北侧。车间内地面进行硬化。

一致

建设规模

年产600吨养猪设备

一致

工程总投资(万元)

230

一致

环保投资(万元)

5

一致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一致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金属圆锯机

3

与环评一致

2

高速自动弯管机

2

与环评一致

3

二保焊机

8

与环评一致

4

冲弧机

2

与环评一致

5

等离子切割机

1

与环评一致

6

氩弧焊机

2

与环评一致

7

空压机

1

与环评一致

8

机床

1

与环评一致

9

开口机

1

与环评一致

10

钻床

2

与环评一致

11

冲孔机

1

与环评一致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备注

1

钢管

t/a

500

与环评一致

2

钢筋

t/a

100

与环评一致

3

角铁

t/a

50

与环评一致

4

焊丝

t/a

5

与环评一致

5

万kw·h/a

3

与环评一致

6

m3/a

60

与环评一致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1)给排水

项目用水分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由大官厅乡供水管网提供,生产不用水。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60m³/a,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48m³/a,厂区设立旱厕,定时清掏。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image.png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³/a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3kw·h/a,电源引自大官厅乡变电所,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

办公室取暖由空调提供。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image.png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等离子切割机、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4.6.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金属圆锯机高速自动弯管机等离子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等措施。

4.6.4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敏感点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界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N

E

环境空气

北小庄村

116.611612

38.398915

住宅

居民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NW

1677

东留肖村

116.623427

38.397680

住宅

居民

N

1655

小崔庄村

116.633490

38.394575

住宅

居民

NE

1984

大刘蔡村

116.605598

38.377754

住宅

居民

W

634

辛庄村

116.591437

38.381166

住宅

居民

W

1836

小刘蔡村

116.597645

38.374425

住宅

居民

NW

1397

郭蔡村

116.598381

38.368512

住宅

居民

NW

1687

大官厅村

116.626546

38.369566

住宅

居民

NE

905

张官厅村

116.637606

38.376306

住宅

居民

E

1227

项兴屯村

116.652976

38.377202

住宅

居民

E

3059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8    项目废气执行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类别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废气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排气筒高度:15m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

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2 噪声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见表9

9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噪声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见表10

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大气环境

SO2

年平均

60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μg/m3

1小时平均

500μg/m3

NO2

年平均

40μg/m3

24小时平均

80μg/m3

1小时平均

200μg/m3

PM10

年平均

70μg/m3

24小时平均

150μg/m3

PM2.5

年平均

35μg/m3

24小时平均

75μg/m3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μg/m3

1小时平均

200μg/m3

CO

24小时平均

4 mg/m3

1小时平均

10mg/m3

TSP

年平均

200μg/m3

24小时平均

300μg/m3

5.3.2地下水质量标准

区域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2017) 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1

11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地下水

pH: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450mg/L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3.0 mg/L

氨氮(以N计):0.50mg/L

硝酸盐(以N计):20.0mg/L

亚硝酸盐(以N计):1.00mg/L

氟化物:1.0mg/L

氯化物:250mg/L

硫酸盐:250mg/L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5.3.3地表水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2

12  水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地表水

pH:6-9

COD:20mg/L

BOD5:4mg/L

氨氮:1.0mg/L

粪大肠杆菌:10000个/L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

5.3.4声环境标准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标准限值见表13

13  声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声环境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415

14 厂界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检出限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青岛拓威TW-8051F

烟气采样器

CZXY-YQ-068

岛津AUW220D

电子天平

CZXY-YQ-074

1.0mg/m3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岛津AUW220D

电子天平

CZXY-YQ-074

0.001mg/m3

15厂界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分析方法及来源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杭州爱华AWA5688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52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16噪声校准仪器结果

日期

项目

标准值

 dBA

校准值

 dBA

绝对误差

 dBA

结果评价

2020.4.22

噪声

昼间

测前

94.0

93.7

-0.3

合格

测后

94.0

93.8

-0.2

合格

2020.4.23

昼间

测前

94.0

93.8

-0.2

合格

测后

94.0

93.8

-0.2

合格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6、监测原始数据及监控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0%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7

17 等离子切割机+焊接工序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2020.4.22

监测项目

单位

监测结果

大气压

kPa

102.4

排气筒高度

m

15

排气筒直径

m

0.6

监测点位

等离子切割机+焊接工序排气筒出口

监测频次

1

2

3

均值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GB 16297-1996

2中二级

标干流量

Nm3/h

17792

17833

18189

17938

--

颗粒物浓度

mg/m3

2.6

3.0

2.8

2.8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

kg/h

0.046

0.053

0.051

0.050

3.5

 

采样日期

2020.4.23

监测项目

单位

监测结果

大气压

kPa

102.2

排气筒高度

m

15

排气筒直径

m

0.6

监测点位

等离子切割机+焊接工序排气筒出口

监测频次

1

2

3

均值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GB 16297-1996

2中二级

标干流量

Nm3/h

18253

18345

18390

18329

--

颗粒物浓度

mg/m3

2.7

3.2

2.9

2.9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

kg/h

0.049

0.059

0.053

0.054

3.5

7.2.2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image.png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8

18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单位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1

2

3

4

GB 16297-1996)表2

2020.4.22

下风向1

颗粒物

mg/m3  

0.333

0.383

0.350

0.433

1.0

下风向2

0.317

0.400

0.350

0.433

下风向3

0.317

0.417

0.367

0.450

2020.4.23

下风向1

0.350

0.450

0.400

0.483

下风向2

0.367

0.467

0.417

0.467

下风向3

0.383

0.450

0.433

0.483

7.3噪声测结果

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image.png

 

噪声测结果见下表19

19 噪声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

监测时间

单位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1#

2#

3#

4#

GB 12348-200812

2020.4.22

昼间

dBA

55

56

54

56

60

2020.4.23

昼间

dBA

55

56

54

56

60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20

2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环保设施名称

验收指标

验收标准

落实情况

废气

等离子切割机、焊接工序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颗粒物浓度:120mg/m3

排放速率:3.5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无组织

--

颗粒物: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

废水

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厂区设防渗旱厕,

定时清掏

--

--

企业自行落实

 

固废

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

收集后外售

--

--

企业自行落实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

收集后外售

--

--

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

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合理布设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合理布设,夜间不生产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等离子切割机、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未收集的废气,经预测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且排放量较小,经空气稀释后,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10.1.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金属圆锯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噪声,噪声值约为7595dB(A)。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设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4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0.2 验收结论

经检测,该厂等离子切割机+焊接工序废气处理装置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2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59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 m³,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

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83mg/ 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 m³)。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456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昼间60dB(A))。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10.3 建议

沧州沐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养猪设备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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