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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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 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
编制单位: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
编制日期:2020年4月
目 录
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位于沧县张官屯乡八义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8′10.98′′,北纬38°11′53.65′′。项目类别属于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公司实际投资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5万元,占总投资的10%,建设规模为年产1吨金属制品。
该公司于2020年1月委托沧州泽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月17日,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20】109号。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2日委托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33103(W)。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33103(Y)。本项目于2020年03月2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2130921MA0E19EJ4X001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于2020年4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金属制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 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以沧县环评【2020】109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0年1月17日。
(1)项目名称: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5)建设地点: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位于沧县张官屯乡八义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8′10.98′′,北纬38°11′53.65′′。
(6)建设规模:年产1吨金属制品。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1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时。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12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
主体工程 | 生产线 | 年产1吨金属制品生产线 |
生产车间 | 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80m2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 |
供电 | 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 |
供热 | 无生产用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 |
环保工程 | 废水 |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 |
固废 | 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车床 | 台 | 3 |
2 | 钻床 | 台 | 1 |
3 | 刨床 | 台 | 1 |
4 | 台钻 | 台 | 3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备注 | |
1 | 圆钢 | t/a | 1 | 外购 |
4 | 新鲜水 | m3/a | 6 | 当地供水管网供给 |
5 | 电 | kwh/a | 0.5万 | 当地供电系统供给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厂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1人,用水指标按20L/d·人进行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02m3/d(6m3/a)。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要。
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盥洗废水,产生量按为用量的80%,产生量为0.016m3/d(4.8 m3/a)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作农肥。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0.5万kwh/a,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要。
(3)供热、制冷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2)打孔:利用钻床、台钻对工件进行打孔,打孔完成后即为成品。生产设备使用的机油循环使用不外排。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3.6.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职工产生生活盥洗污水,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生活污水泼洒厂区抑尘。
3.6.3固废
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打孔工序产生的废钢屑,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车床、刨床、钻床、台钻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可行。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NH3-N:0t/a、SO2:0 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 金属制品生产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八义庄村。总投资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5万元。占地面积12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三、施工期。本项目现有厂房无土建施工,仅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安装。
四、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时清掏,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车床、刨床、钻床、台钻等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中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打孔工序产生的废钢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 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六、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沧县张官屯乡八义庄村 | 一致 |
占地面积 | 120m2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生产车间1座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1吨金属制品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5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0.5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劳动定员1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时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车床 | 台 | 3 | 与环评一致 |
2 | 钻床 | 台 | 1 | 与环评一致 |
3 | 刨床 | 台 | 1 | 与环评一致 |
4 | 台钻 | 台 | 3 | 与环评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备注 | 备注 |
1 | 圆钢 | t/a | 1 | 外购 | 与环评一致 |
4 | 新鲜水 | m3/a | 6 | 当地供水管网供给 | 与环评一致 |
5 | 电 | kwh/a | 0.5万 | 当地供电系统供给 | 与环评一致 |
与环评一致。
项目用水主要为厂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1人,用水指标按20L/d·人进行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02m3/d(6m3/a)。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要。
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盥洗废水,产生量按为用量的80%,产生量为0.016m3/d(4.8 m3/a)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作农肥。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0.5万kwh/a,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要。
(3)供热、制冷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4.6.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生活污水泼洒厂区抑尘。
4.6.3噪声
项目车床、刨床、钻床、台钻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可行。
4.6.4固废
打孔工序产生的废钢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以上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对象 | 经纬度 | 保护内容 | 方位 | 最近 距离 | 保护级别 |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空气 | 八义庄村 | 116.805070 | 38.200518 | 居民 | N | 2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
田庄子村 | 38.202066 | 116.796317 | 居民 | NW | 275 | ||
大马庄村 | 38.184094 | 116.779902 | 居民 | SW | 2140 | ||
南大铺村 | 116.793841 | 38.178689 | 居民 | SW | 1985 | ||
冉辛庄村 | 116.797610 | 38.179696 | 居民 | SW | 1800 | ||
刘辛庄村 | 116.815678 | 38.182420 | 居民 | SE | 1750 | ||
小蔡庄 | 116.820289 | 38.180989 | 居民 | SE | 2100 | ||
张官屯乡 | 116.849612 | 38.198725 | 居民 | E | 705 | ||
南陈辛庄村 | 116.831383 | 38.2026598 | 居民 | NE | 2380 | ||
刘成庄村 | 116.819788 | 38.216236 | 居民 | NE | 1900 | ||
地下水 | 区域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
地表水 | 南排河、京杭运河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 |||||
声环境 | 周围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项目无废气产生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见表8。
表8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噪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无废气产生。见表9。
表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大气环境 | SO2 | 年平均 | 60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
24小时平均 | 150μg/m3 | |||
1小时平均 | 500μg/m3 | |||
NO2 | 年平均 | 4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80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μg/m3 | |||
PM10 | 年平均 | 7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150μg/m3 | |||
PM2.5 | 年平均 | 35μg/m3 | ||
24小时平均 | 75μg/m3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μg/m3 | |||
CO | 24小时平均 | 4 mg/m3 | ||
1小时平均 | 10mg/m3 | |||
TSP | 年平均 | 20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300μg/m3 | |||
声环境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
地下水 | pH: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450mg/L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3.0 mg/L 氨氮(以N计):0.50mg/L 硝酸盐(以N计):20.0mg/L 亚硝酸盐(以N计):1.00mg/L 氟化物:1.0mg/L 氯化物:250mg/L 硫酸盐:250mg/L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 ||
地表水 | pH:6-9 COD:20mg/L BOD5:4mg/L 氨氮:1.0mg/L 粪大肠杆菌:10000个/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 |
5.3.2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地表水环境满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0。
表10 地下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
环境要素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地下水 | pH: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450mg/L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3.0 mg/L 氨氮(以N计):0.50mg/L 硝酸盐(以N计):20.0mg/L 亚硝酸盐(以N计):1.00mg/L 氟化物:1.0mg/L 氯化物:250mg/L 硫酸盐:250mg/L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 |
地表水 | pH:6-9 COD:20mg/L BOD5:4mg/L 氨氮:1.0mg/L 粪大肠杆菌:10000个/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 |
5.3.3声环境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1。
表11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声环境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2。
表12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分析方法及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52 |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4、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5、监测原始数据及监控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79%和82%,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 噪声检测结果
噪声检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日期 | 监测时间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12348-2008) 表1中2类 | |||
2020.4.1 | 昼间 | 52 | 52 | 53 | 55 | 60 | |
2020.4.2 | 昼间 | 52 | 52 | 53 | 55 | 60 |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7。
表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 污染源 | 环保设施名称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废水 | 生活污水 |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 不外排 | / |
固废 | 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不外排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打孔工序产生的废钢屑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不外排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不外排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标准要求 | |
噪声 | 生产 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减振垫、车间隔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其他 | 车间地面硬化处理 |
十、结论与建议
10.1.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10.1.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3噪声
项目车床、刨床、钻床、台钻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设、并做基础减振,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0.1.4固废
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打孔工序产生的废钢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运营过程中,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当地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甚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2~55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4、固废
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打孔工序产生的废钢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沧县存志金属加工部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要求,厂址选择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加强环保管理,污染物都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运营是可行的。
10.3 建议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使环保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群的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