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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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120吨弹簧钩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祥泰冲压件厂
编制单位:沧县祥泰冲压件厂
编制日期:2020年4月
目 录
沧县祥泰冲压件厂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薛官屯乡薛官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5'36.62",东经116°57'40.34"。项目类别属于金属结构制造C3311。公司实际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2.1%,建设规模为年产120吨弹簧钩。
该公司于2019年12月委托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县祥泰冲压件厂年产120吨弹簧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月7日,沧县祥泰冲压件厂年产120吨弹簧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沧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件号:沧县环评【2020】038号。沧县祥泰冲压件厂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1日委托沧州兴元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40902(W)。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XY2020040902(Y)。本项目于2020年3月2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2130921MA0DCXC78N001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祥泰冲压件厂于2020年4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祥泰冲压件厂年产120吨弹簧钩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祥泰冲压件厂年产120吨弹簧钩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 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1)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以沧县环评【2020】038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县祥泰冲压件厂年产120吨弹簧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0年1月7日。
(1)项目名称:年产200套模具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祥泰冲压件厂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1%。
(5)建设地点:沧县祥泰冲压件厂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薛官屯乡薛官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5'36.62",东经116°57'40.34"。
(6)建设规模:年产120吨弹簧钩。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8人,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8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建设内容 | 规模 |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1座,建筑面积510m2 |
辅助工程 | 门卫、危废间、成品区 | 建筑面积40m2, |
公用 工程 | 供水 | 由薛官屯乡供水管网提供 |
供电 | 由薛官屯乡变电所供给 | |
供热 | 办公室取暖由空调提供 | |
排水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废水排至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 |
环保 工程 | 废气 | 项目废气为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 |
废水 | 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减振装置等措施,布局合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 |
固废 | 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检验不合格产品,设备维修焊接产生的焊烟除尘灰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定期处置。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名称 | 设备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剪板机 | Q11-16×2500 | 台 | 1 |
2 | 冲床 | JH21-25 | 台 | 3 |
3 | 冲床 | JH21-160 | 台 | 1 |
4 | 冲床 | J11-100A | 台 | 1 |
5 | 冲床 | JH21-100 | 台 | 1 |
5 | 冲床 | J11-40A | 台 | 2 |
6 | 冲床 | J23-16 | 台 | 2 |
7 | 冲床 | JB-25 | 台 | 4 |
8 | 空压机 | DL-10A | 台 | 1 |
9 | 储气罐 | 600L | 台 | 1 |
10 | 电焊机 | ZX7-400N | 台 | 1 |
11 | 逆变式气体保护焊机 | NB-350T | 台 | 1 |
合计 | 台 | 19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
1 | 铁板 | t/a | 110 |
2 | 焊丝 | t/a | 0.05 |
3 | 弹簧 | 万个/a | 50 |
4 | 铆钉 | t/a | 4 |
5 | 电 | 万kw·h/a | 1.8 |
6 | 水 | m3/a | 48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由薛官屯乡供水管网提供,生产不用水。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48m3/a,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38.4m3/a,厂区设立旱厕,定时清掏。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1.8万kw·h/a,电源引自薛官屯乡变电所,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制冷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冲压:将剪板出来的铁板用冲床冲孔;
组装:将采购进来的弹簧与冲床冲压出来的半成品通过铆钉铆合,组装成成品。
检验:检验是否合格,合格即为成品。
3.6 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焊接烟尘通过移动焊烟净化器手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³。
3.6.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6.3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检验不合格产品、设备维修焊接产生的焊烟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定期处理。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剪板机、冲床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设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NH3-N:0t/a、SO2:0 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县祥泰冲压件厂”年产120吨弹簧钩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州市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薛官屯乡薛官屯村。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占地面积80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三、施工期。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运输车辆噪声、各类机械设备装卸碰撞噪声和机械设备调试噪声,多为瞬间噪声。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人为噪声。同时,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等有效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模具维修产生的焊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剪板机、冲床、压床、空压机、电焊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通过合理安排工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震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剪版工序、冲压工序产生金属边角料、料屑,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备维修产生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处理,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办公室产生生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 0t/a,氨氮: 0t/a:SO2 :0t/a,NOx :0t/a。
六、该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套模具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县祥泰冲压件厂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薛官屯乡薛官屯村 | 一致 |
占地面积 | 240m2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生产车间1间,门卫1间,危废间1间,成品区1间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120吨弹簧钩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24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项目劳动定员8人,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 | 一致 |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名称 | 设备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
1 | 剪板机 | Q11-16×2500 | 台 | 1 | 一致 |
2 | 冲床 | JH21-25 | 台 | 3 | 一致 |
3 | 冲床 | JH21-160 | 台 | 1 | 一致 |
4 | 冲床 | J11-100A | 台 | 1 | 一致 |
5 | 冲床 | JH21-100 | 台 | 1 | 一致 |
5 | 冲床 | J11-40A | 台 | 2 | 一致 |
6 | 冲床 | J23-16 | 台 | 2 | 一致 |
7 | 冲床 | JB-25 | 台 | 4 | 一致 |
8 | 空压机 | DL-10A | 台 | 1 | 一致 |
9 | 储气罐 | 600L | 台 | 1 | 一致 |
10 | 电焊机 | ZX7-400N | 台 | 1 | 一致 |
11 | 逆变式气体保护焊机 | NB-350T | 台 | 1 | 一致 |
合计 | 台 | 19 | 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铁板 | t/a | 110 | 一致 |
2 | 焊丝 | t/a | 0.05 | 一致 |
3 | 弹簧 | 万个/a | 50 | 一致 |
4 | 铆钉 | t/a | 4 | 一致 |
5 | 电 | 万kw·h/a | 1.8 | 一致 |
6 | 水 | m3/a | 48 | 一致 |
与环评一致。
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由薛官屯乡供水管网提供,生产不用水。员工生活用水按20L/d·人计,生活用水量为48m3/a,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38.4m3/a,厂区设立旱厕,定时清掏。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1.8万kw·h/a,电源引自薛官屯乡变电所,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制冷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焊接烟尘通过移动焊烟净化器手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³。
4.6.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剪板机、冲床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设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
4.6.4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检验不合格产品、设备维修焊接产生的焊烟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定期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拟建项目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保护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东南侧466m处的薛官屯村,东北侧1033m处的沙官屯村,东侧125m处的薛官屯村村委会。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敏感点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界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N | E | |||||||
环境空气 | 薛官屯村 | 38.424563 | 116.973453 | 住宅 | 居民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SE | 466 |
沙官屯村 | 38.434363 | 116.956995 | 住宅 | 居民 | NE | 1033 | ||
薛官屯村村委会 | 38.427656 | 116.968925 | 住宅 | 居民 | E | 125 | ||
声环境 | 区域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 | -- | |||||
地下水 | 区域地下水 |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 | --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产生的少量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³。见表8
表8 项目废气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废气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
5.2 噪声标准
营运期噪声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见表9。
表9 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一览表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噪声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标准 |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大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见表10。
表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大气环境 | SO2 | 年平均 | 60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
24小时平均 | 150μg/m3 | |||
1小时平均 | 500μg/m3 | |||
NO2 | 年平均 | 4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80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μg/m3 | |||
PM10 | 年平均 | 7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150μg/m3 | |||
PM2.5 | 年平均 | 35μg/m3 | ||
24小时平均 | 75μg/m3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μg/m3 | |||
CO | 24小时平均 | 4 mg/m3 | ||
1小时平均 | 10mg/m3 | |||
TSP | 年平均 | 20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300μg/m3 |
5.3.2声环境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1。
表11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污染物名称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声环境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 | |
昼间:70dB(A) 夜间:54dB(A) |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2、13。
表12废气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检出限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 岛津AUW220D型 电子天平 CZXY-YQ-074 | 0.001mg/m3 |
表13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分析方法及来源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杭州爱华AWA5688型 多功能声级计 CZXY-YQ-052 |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检测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过校准,且校准合格。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6、监测原始数据及监控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0%和81%。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 检测结果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下表14。
表14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16297-1996)表2 | ||||
2020.4.10 | 下风向1 | 颗粒物 | mg/m3 | 0.317 | 0.383 | 0.417 | 0.367 | 1.0 |
下风向2 | 0.300 | 0.400 | 0.433 | 0.383 | ||||
下风向3 | 0.317 | 0.400 | 0.450 | 0.350 | ||||
2020.4.11 | 下风向1 | 0.333 | 0.417 | 0.467 | 0.367 | |||
下风向2 | 0.350 | 0.433 | 0.483 | 0.383 | ||||
下风向3 | 0.367 | 0.417 | 0.450 | 0.400 |
表15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日期 | 监测时间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 |||
1# | 2# | 3# | 4# | (GB 12348-2008)表1中2类 | |||
2020.4.10 | 昼间 | dB(A) | 55 | 54 | 55 | 53 | 60 |
2020.4.11 | 昼间 | 55 | 54 | 55 | 53 | 60 |
经检测,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8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3~55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祥泰冲压件厂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7。
表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污染源 | 污染物 | 环保设施 名称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
废气 | 焊接工序 | 颗粒物 | 焊烟净化器 | 颗粒物≤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
废水 | 厂区职工生活污水 | COD 氨氮 SS | 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 | - | - |
噪声 |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合理布设 | 东、西、南厂界: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北厂界: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
固废 | 生产过程 | 下脚料 | 收集后外售 | - | - |
焊接工序 | 焊烟除尘灰 | 收集后外售 | |||
检验工序 | 不合格产品 | 收集后外售 | - | - | |
厂区职工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 | - | |
危险废物 | 废润滑油 | 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定期处置 |
十、结论与建议
10.1.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焊接烟尘通过移动焊烟净化器手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³。
10.1.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时清掏。
10.1.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剪板机、冲床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对主要噪声设备设减振垫,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等措施。
10.1.4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检验不合格产品、设备维修焊接产生的焊烟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厂区职工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定期处理。
10.1.5总量控制
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 、NOx:0t/a。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区域规划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选址合理;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和河北省产业政策;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经检测,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8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该厂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3~55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综上所述,沧县祥泰冲压件厂年产120吨弹簧钩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要求,厂址选择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加强环保管理,污染物都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运营是可行的。
10.3 建议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使环保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群的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