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沧州洁源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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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箱、机柜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
目 录
前 言
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沧县兴济镇前罗官屯村,主要从事机箱、机柜生产。本项目占地2999.99平方米,共投资750万元,投产后形成年产10000台(套)机箱、机柜的生产能力。厂区北侧为智能采暖、307国道,东侧、西侧和南侧为空地。项目厂界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侧为前罗官屯村居民散户、南侧为乡村道路,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东侧8m处的前罗官屯村居民散户。
2018年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受该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机箱、机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7日取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的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8】212号。该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检测报告于2019年8月12日通过沧州燕赵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ZYZ19G31Z07S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ZYZ19G31Z07F。本项目根据《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目前不需要办排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2019年8月,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及监测,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和“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说明”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同时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2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我单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 验收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8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31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7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正)》(2015年4月24日) ;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7)第44号);
(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39号);
(10)《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规环评[2017]4号);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
(1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说明。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9)《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
(1)《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机箱、机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
(2)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关于《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机箱、机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沧县环评【2018】212号;
(3)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环保设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其它相关资料。
2 工程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2-1。
表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机箱、机柜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刘杰 | 联系人 | 刘杰 |
通信地址 | 沧县兴济镇前罗官屯村 | ||
联系电话 | 18632761599 | 邮编 | 061000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C-3399 |
建设地点 | 沧县兴济镇前罗官屯村 | ||
占地面积 | 2999.99平方米 | 经纬度 | 38°27'42.37"N 116°54'49.73"E |
2.1.2 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沧县兴济镇前罗官屯村。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6°54'49.73",北纬38°27'42.37"。项目厂界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侧为前罗官屯村居民散户、南侧为乡村道路,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东侧8m处的前罗官屯村居民散户。
2.1.3 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999.99㎡,厂区大门位于厂区南侧,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库房位于南侧,办公室位于厂区南侧,组装车间位于厂区东北侧,杂物间位于厂区西侧。
2.2 建设内容
2.2.2 主要原辅材料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见表2-2。
表2-2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备注 | |
1 | 槽钢、钢板 | t/a | 100 | 采购 |
2 | 焊丝 | t/a | 0.3 | 采购(3000盘) |
3 | 新鲜水 | m3/a | 120 | 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 |
4 | 电 | kwh/a | 6万 | 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
2.2.3 生产设备
项目设备一览表见表2-3。
表2-3 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折弯机 | - | 台 | 2 |
2 | 电焊机 | - | 台 | 10 |
3 | 剪板机 | - | 台 | 1 |
4 | 激光切 | - | 台 | 1 |
5 | 冲床 | - | 台 | 1 |
2.3 工艺流程
本项目工艺流程见图2-1。
图2-1生产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1班制,每班8小时。
2.5 公用工程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职工生活用水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13/T 1161. 3-2016),员工用水量按40L/(人.d)计,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经计算,员工生活用水总量为0.4m3/d(120m3/a)。
本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水质、水量可满足项目用水需要。
2、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员工生活用水总量为0.4m3/d(120m3/a),按照生活污水产生系数0.8计算得出,污水产生量为0.32m3/d(96m3/a),水量少且水质简单,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2.5.2 供电
该项目供电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全年耗电6万kwh,能够满足用电需要。
2.5.3 供热
2.6 环评审批情况
2018年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机箱、机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7日取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的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8】212号。
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0.27%。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企业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情况落实见表2-5。
污染物 | 环境保护措施 | 排放标准 | |
废气 | 焊接烟尘 (有组织)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焊接烟尘 (无组织) | 车间密闭 | ||
废水 | 职工生活 废水 | 职工生活废水厂区泼洒抑尘 | 不外排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固废 | 生活垃圾 | 定期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 统一处置 | 合理处置 |
下脚料 | 集中收集外售 | ||
焊渣 |
2.10 验收范围及内容
①废气──工程焊接产生的烟尘排放情况,为具体检测内容。
②污水──工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不外排,为调查内容。
③噪声──设备噪声,为具体检测内容。
④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检查内容。
⑤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工程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
本项目利用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时的噪声,随时工期结束噪声影响结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2 运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经预测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2.2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②生活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为职工盥洗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3.2.3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下脚料、焊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裁剪工序产生的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2.4 噪声
项目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一、结论:
1、项目概述
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沧县兴济镇前罗官屯村,主要从事机箱、机柜生产。本项目占地2999.99平方米,共投资750万元,配备折弯机、电焊机、剪板机、激光切、冲床等设备,预计投产后形成年产10000台(套)机箱、机柜的生产能力。
2、项目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建设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中的限制和淘汰类产业。本项目符合河北省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沧县兴济镇前罗官屯村,项目厂界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侧为前罗官屯村居民散户、南侧为乡村道路,本项目符合乡镇产业规划及用地规划。
项目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厂址所在地交通较为便利,有利于项目原料、产品的运输;建设区内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状况良好,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环境;项目建成后三废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从基础条件、环境条件和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析,拟建项目选址可行。
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功能区,空气质量良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所在地没有大的噪声源,所在区域为2类声功能区,本项目各边界噪声等效声级Leq(A)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昼:60dB 夜:50dB)。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量为0.0165t/a,排放浓度为6.88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经预测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生产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②生活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为职工盥洗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下脚料、焊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裁剪工序产生的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本环评中提出的各种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2)加强生产车间管理,实施清洁生产管理,从源头抓起,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4.2 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8年12月7日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出具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8】212号。其批复如下:
一.同意“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机箱、机柜生产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县兴济镇前罗官屯村。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地面积2999.99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三. 施工期。本项目利用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时的噪声,随时工期结束噪声影响结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焊接工序尽管采取了相应的废气处理净化措施,仍会有少量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①生产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②生活废水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为职工盥洗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项目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下脚料、焊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裁剪工序产生的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五、该项目建成试生产前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4.3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表4-1 环评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序号 | 审批意见内容 | 落实情况 |
1 | 建设单位: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名称不变。 |
2 | 建设地点:位于沧县兴济镇前罗官屯村,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6°54'49.73",北纬38°27'42.37" | 建设地点不变及周边关系情况不变。 |
3 |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750万元。 | 项目总投资不变。 |
4 | 生产规模及产品产量:占地面积2999.99m2,年产10000台(套)机箱、机柜。 | 总占地面积不变,产品产量不变 |
5 | 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量为0.0165t/a,排放浓度为6.88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经预测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废气治理措施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6 | ①生产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②生活废水,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为职工盥洗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 废水治理措施已落实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7 | 项目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8 |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下脚料、焊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裁剪工序产生的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生活办公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
项目生产过程中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排放,其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5-1。
表5-1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 | 评价因子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120mg/m3、3.5kg/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无组织:1.0mg/m3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2类标准。具体见表5-2。
表5-2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排放执行标准
环境要素 | 项目 | 标 准 | 备注 |
声 环 境 | 昼间 | 60 | 厂界 |
夜间 | 50 |
5.1.3固体废物
工业固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标准要求执行。
5.2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6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至8月2日对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机箱、机柜生产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
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检漏。
4、噪声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了校准,保证监测时数据准确有效。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有合格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6.2 检测分析方法
表6-1 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序号 | 检测类别 | 检测点位 | 检测因子 | 检测频次 | 处理设施 | 样品描述 |
1 | 有组织 废气 | 焊接工序废气处理设施 进口 | 颗粒物 | 每天检测3次 检测2天 | 布袋除尘器 +15米排气筒 | 滤筒 均完好无破损 |
2 | 焊接工序废气处理设施 出口 | 颗粒物 | 每天检测3次 检测2天 | 采样头 均完好无破损 | ||
3 | 无组织 废气 | 排放源上风向厂界外设置1个检测点位,下风向设置3个检测点位 | 颗粒物 | 每天检测4次 检测2天 | — | 滤膜 均完好无破损 |
4 | 噪声 | 厂界四周各设置 1个检测点位 | 厂界噪声 | 每点位昼间、夜间各检测1次,检测2天 | — | — |
表6-2 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项目名称 | 检测依据 | 检出限 | 分析仪器 | 检测人员 | |
废气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 — | GH-60E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SB84) JJ224BC电子天平(SB44) | 王永 唐宇晓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 1.0mg/m3 | GH-60E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SB84) 101-2A电热鼓风干燥箱 (SB05) 恒温恒湿实验室 (SB67) EX125DZH电子天平 (SB66) |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 0.001mg/m3 | ADS-2062E智能综合采样器SB48-5,6,7,8 JJ224BC电子天平(SB44) | 王永 唐宇晓 | ||
噪声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 12348-2008 | — |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 (SB93-1) HS6020声校准器 (SB54) | 赵亚伦 刘依林 |
6.2.3 检测点位示意图
表7-1有组织排废气检测结果
时间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均值 |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值 | 达标 情况 | ||
1 | 2 | 3 | ||||||
焊接工序废气 处理设施进口 2019.08.01 | 标干流量 | m3/h | 8213 | 8258 | 8255 | 8242 | —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33.5 | 42.1 | 37.5 | 37.7 | — | — | |
焊接工序废气 处理设施出口 2019.08.01 | 标干流量 | m3/h | 7524 | 7507 | 7535 | 7522 | GB16297-1996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3.7 | 4.1 | 4.6 | 4.1 | 120 | 达标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28 | 0.031 | 0.035 | 0.031 | 3.5 | 达标 | |
颗粒物去除效率 | % | 90.0 | — | — | ||||
焊接工序废气 处理设施进口 2019.08.02 | 标干流量 | m3/h | 7060 | 7042 | 7142 | 7081 | —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42.8 | 42.0 | 43.6 | 42.8 | — | — | |
焊接工序废气 处理设施出口 2019.08.02 | 标干流量 | m3/h | 7000 | 6990 | 6981 | 6990 | GB16297-1996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4.9 | 4.3 | 3.8 | 4.3 | 120 | 达标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0.034 | 0.030 | 0.027 | 0.030 | 3.5 | 达标 | |
颗粒物去除效率 | % | 90.0 | — | — | ||||
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 | 排气量 | 万m3/a | 1741 | |||||
颗粒物 | t/a | 0.073 | ||||||
备注 | 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企业提供); 焊接工序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其他二级标准; |
7.1.2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表7-2厂界无组织排废气检测结果(单位:mg/m3)
监测时间、点位及项目 | 上风向1# | 下风向2# | 下风向3# | 下风向4# | 标准限值 | 达标情况 | |
颗粒物2019.08.01 | 第一次 | 0.284 | 0.334 | 0.351 | 0.367 | 1.0 | 达标 |
第二次 | 0.267 | 0.318 | 0.334 | 0.384 | 达标 | ||
第三次 | 0.250 | 0.350 | 0.368 | 0.334 | 达标 | ||
第四次 | 0.267 | 0.367 | 0.318 | 0.350 | 达标 | ||
颗粒物 2019.08.02 | 第一次 | 0.251 | 0.318 | 0.351 | 0.334 | 达标 | |
第二次 | 0.267 | 0.350 | 0.384 | 0.351 | 达标 | ||
第三次 | 0.284 | 0.334 | 0.334 | 0.367 | 达标 | ||
第四次 | 0.267 | 0.367 | 0.367 | 0.317 | 达标 | ||
备注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7.1.3噪声检测结果
表 7-3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单位:dB(A)
检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达标情况 | |||
2019.08.01 | 1#(南侧) | 昼间13:02~13:12 | 58.1 | 昼间≤60
夜间≤50 | 达标 |
夜间22:01~22:11 | 47.3 | 达标 | |||
2#(东侧) | 昼间13:17~13:27 | 57.3 | 达标 | ||
夜间22:16~22:26 | 47.7 | 达标 | |||
3#(北侧) | 昼间13:35~13:45 | 58.3 | 达标 | ||
夜间22:32~22:42 | 47.6 | 达标 | |||
4#(西侧) | 昼间13:51~14:01 | 57.6 | 达标 | ||
夜间22:47~22:57 | 47.6 | 达标 | |||
2019.08.02 | 1#(南侧) | 昼间14:00~14:10 | 57.9 | 达标 | |
夜间22:06~22:16 | 46.7 | 达标 | |||
2#(东侧) | 昼间14:15~14:25 | 56.7 | 达标 | ||
夜间22:21~22:31 | 47.7 | 达标 | |||
3#(北侧) | 昼间14:32~14:42 | 57.4 | 达标 | ||
夜间22:38~22:48 | 46.8 | 达标 | |||
4#(西侧) | 昼间14:49~14:59 | 57.9 | 达标 | ||
夜间22:55~23:05 | 47.5 | 达标 | |||
备注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
7.2 检测结果分析
焊接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5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
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0.38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7.2.2 噪声检测结果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7~58.3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6.7~47.7dB(A),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7.3 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污染物SO2、NOX、COD、氨氮的排放。
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由公司各车间专人负责监督,负责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
本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施工,特别是按环保设计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未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沧州尚惠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
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见。
建设单位设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并且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职责,运行初期的检测工作也已经完成,后续检测计划按周期正常进行。
(1)废气
焊接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5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20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
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0.38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来自职工的办公生活,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7~58.3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6.7~47.7dB(A),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下脚料、焊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下脚料、焊渣经收集后外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5)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6)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营运期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