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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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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06-10 作者: 点击:

 

 

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5万吨饲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

20196


 

 

 

  ... 1

1 验收编制依据... 1

1.1 法律、法规. 2

1.2 验收技术规范. 2

1.3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3

2 工程概况... 3

2.1 项目基本情况. 3

2.1.1 基本情况. 3

2.1.2 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4

2.1.3 厂区平面布置. 4

2.2 建设内容. 4

2.2.1 生产规模. 4

2.2.2 主要原辅材料. 4

2.2.3 主体设施建设内容. 4

2.2.4 生产设备. 4

2.3 工艺流程. 4

2.4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5

2.5 公用工程. 5

2.5.1 给排水. 5

2.5.2 供电. 6

2.5.3 供热. 6

2.6 环评审批情况. 6

2.7 项目投资. 6

2.8 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6

2.9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6

2.10 验收范围及内容. 6

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7

3.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7

3.2 运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7

3.2.2 废气. 7

3.2.3 噪声. 7

3.2.4 固体废物. 8

4 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8

4.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8

4.2 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10

4.3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10

5 验收评价标准... 13

5.1 污染物排放标准. 13

5.1.1 污水. 13

5.1.2 废气. 13

5.1.3 噪声. 13

5.1.4 固体废物. 13

5.2 总量控制指标. 13

6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13

6.1 质量保障体系. 13

6.2 检测分析方法. 14

6.2.1 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14

6.2.2检测分析方法. 14

6.2.3 检测点位示意图. 14

7 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 15

7.1 检测结果. 15

7.1.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15

7.1.2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15

7.1.3噪声检测结果. 15

7.2 检测结果分析. 16

7.2.1废气检测结果. 16

7.2.2 噪声检测结果. 16

7.3 总量控制要求. 16

8 环境管理检查... 17

8.1 环保管理机构. 17

8.2 施工期环境管理. 17

8.3 运行期环境管理. 17

8.4 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 17

8.5 环境管理情况分析. 17

9 结论和建议... 18

9.1 验收主要结论. 18

9.2 建议. 18

 


 


 

前  言

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捷地村,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粮食收购项目。本项目占地11000平方米,共投资650万元,投产后形成年生产饲料5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北侧为鱼塘,南侧为空地,与捷地村最近距离为60m。

2018年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受该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月11日取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的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9】002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19年5月31日通过河北卓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ZWJC19E16244Y。本项目根据《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目前不需要办排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2019年6月,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及监测,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和“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说明”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同时于2019年5月26日至2019年5月27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我单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 验收编制依据

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8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31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7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正)》(2015年4月24日) ;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7)第44号);

(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39号);

(10)《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规环评[2017]4号);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

(1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说明。

1.2 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9)《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

1.3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

(2)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关于《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沧县环评【2019】002号;

(3) 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环保设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其它相关资料。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基本情况

2.1.1 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2-1。

表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饲料项目

建设单位

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艳秀

联系人

张建新

通信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捷地村

联系电话

15230788222

邮编

061725

项目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C1320饲料加工

建设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捷地村

占地面积

11000平方米

经纬度

38°15'10.81"N

116°51'40.28"E

2.1.2 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捷地村。厂址中心坐标为38°15'10.81"N、116°51'40.28"E。项目北侧为鱼塘,南侧为空地,与捷地村最近距离为60m。

2.1.3 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1000㎡本项目大门位于南侧,厂区西侧从西到东为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另一原料仓库位于厂区东南侧。

2.2 建设内容

2.2.1 生产规模

年生产饲料5万吨。

2.2.2 主要原辅材料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见表2-2。

表2-2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储存方式

备注

1

玉米

t/a

26000

仓库

国内采购

2

豆粕

t/a

10000

仓库

国内采购

3

棉粕

t/a

4000

仓库

国内采购

4

花生粕

t/a

1000

仓库

国内采购

5

玉米胚芽粕

t/a

1000

仓库

国内采购

6

菜粕

t/a

2000

仓库

国内采购

7

麸皮

t/a

1000

仓库

国内采购

8

磷酸氢钙

t/a

2000

仓库

国内采购

9

钙粉

t/a

3000

仓库

国内采购

10

包装袋

万条/a

100

仓库

国内采购

11

机油

t/a

0.1

桶装

外购

12

用电

kW·h

10

/

乡镇供电所

13

用水

m3/a

140

/

村供水管网

 

2.2.3 生产设备

项目设备一览表见表2-3。

表2-3 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水平输送机

10

φ3×10m

2

2

TD提升机

15

φ2×10m

4

3

SF粉碎机

4

φ1.8×4m

2

4

SD粉碎机

3

φ1.8×3m

2

5

SK粉碎机

5

φ1.8×5m

2

6

SM粉碎机

6

φ1.8×6m

2

7

TS提升机

6

φ2×3m

4

8

HE混合机

10

φ1.8×5m

2

9

HT混合机

5

φ2×3m

2

10

HB混合机

10

φ1.8×5m

2

11

水平刮板机

2.5t/h


4

12

ML制粒机

3t/h


3

13

MK制粒机

2t/h


4

14

KD冷却器

60/


1

15

KL冷却器

30/


1

16

TS提升机

3t/h


1

17

PD破碎机

2t/h


1

18

PS破碎机

3t/h


1

19

TB提升机

2.5t/h


1

20

ZE振动筛

300/


1

21

ZB振动筛

300/


1

22

TA提升机

2t/h


1

23

PO成品包装机

30/


1

24

PE成品包装机

30/


3

25

气泵

3000


1

合计

49

 

2.3 工艺流程

本项目工艺流程见图2-1。


 1560493134428372.jpg

图2-1生产工艺流程图

 

2.4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50天,每天1班,8小时工作制。

2.5 公用工程

2.5.1 给排水

1、给水

项目用水由沧县捷地乡捷地村供水管网提供。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消耗水,厂区内不建设食堂和员工宿舍,新鲜水仅用于办公生活,新鲜水用量为140m3/a。依据《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 3部分:生活用水》(GB13/T 1161.3-2016),人均生活用水量定额按40L/d计,本项目企业劳动定员为10人,每天用水量为0.4m3/d,年用水量为140m3/a

2、排水

生活污水按照排污系数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32m3/d112m3/a。水质简单,采取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2.5.2 供电

项目用电由沧州市沧县捷地乡供电所所供给,年用电量10×104kWh

2.5.3 供热

项目生产过程用热为电加热,冬季采暖采用空调。

2.6 环评审批情况

2018年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受该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月11日取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的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9】002号。

2.7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的1.38%。

2.8 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企业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2.9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情况落实见表2-5。

表2-5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

污染源

环保设施/措施

处理效果

验收标准

废气

上料、粉碎、搅拌、制粒、筛分工序

集气罩(管道)+脉冲布袋除尘器(1套)+20m排气筒

颗粒物

120mg/m3

排放速率5.9kg/h

20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中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

废气

密闭车间生产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颗粒物: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

生活废水

COD

SS

氨氮

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固废

生产工序

不合格产品

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不外排

布袋除尘器

收尘

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粉碎机、混合机、制料机等设备

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2.10 验收范围及内容

废气──上料、粉碎、搅拌、制粒、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情况,为具体检测内容。

②废水──工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不外排,为调查内容。

③噪声──设备噪声,为具体检测内容。

④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检查内容。

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工程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


 

 

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厂房目前为闲置状态,因此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

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为设备安装,废气为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产生扬尘或车辆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等,由于施工期时间较短,废气影响也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施工过程中设备安装等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后,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及新增设备产生的废包装物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均得到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2 运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2.1

   项目废气主要是生产线中生产过程所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工序、上料工序、粉碎工序、搅拌工序、制粒、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将各个工序产生的粉尘单独收集经管道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

原料装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定期洒水、车间阻挡处理后,于原料库内无组织排放;未被集气罩/管道收集的颗粒物,于破碎车间无组织排放。

3.2.2

项目生产过程没有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生活办公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3.2.3 固体废物

筛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处理。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综上,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固废治理措施可行。

3.2.4 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噪声来源为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同时严格生产运行时间,噪声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 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4.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述

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捷地村,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粮食收购加工。本项目占地11000平方米,共投资650万元,配备水平输送机、TD提升机、SF粉碎机、SD粉碎机、SK粉碎机、SM粉碎机、TS提升机、HE混合机、HT混合机、HB混合机、水平刮板机、ML制粒机、MK制粒机、KD冷却器、KL冷却器、TS提升机、PD破碎机、PS破碎机、TB提升机、ZE振动筛、ZB振动筛、TA提升机、PO成品包装机、PE成品包装机、气泵等设备,预计投产后形成年生产饲料5万吨的生产能力

2、项目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经核查,本项目属于C1320饲料加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第21号令,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 年修正),该项目不在现行国家产业政策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之列,可视为允许类项目。经核查,项目不属于《河北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冀政办发【20157号)中限制、淘汰类项目。并且本项目已通过沧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沧县行[][2018]351号),项目代码:2018-130921-13-03-000347,因此,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捷地村,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选址意见附件)。项目北侧为鱼塘,南侧为空地,与捷地村相距最近距离为60m。项目所在区域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文物保护地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敏感区。

距离本项目与捷地村相距的最近距离为60m,满足大气防护距离要求。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可行。

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是生产线中生产过程所产生的粉尘。

上料、粉碎、搅拌、制粒、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20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原料装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定期洒水、车间阻挡处理后,于原料库内无组织排放;未被集气罩/管道收集的颗粒物,于破碎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综上所述,项目运行期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职工10人。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 3部分:生活用水》(GB13/T 1161.3-2016),人均生活用水量定额按40L/d计,新鲜用水年用量为140m3,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80%计,生活废水产生量0.32m3/d112m3/a)。一般生活污水COD的产生浓度约为280mg/LBOD5的产生浓度约为230mg/LSS的产生浓度约为200mg/LNH3-N的产生浓度约为30mg/L。生活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和生活垃圾。

1)不合格产品

经检验后不合格的产品,根据类比同类项目及企业提供资料,不合格的产品按总产品重量的1‰计,则年产量50t/a。有建设单位收集后外售。

2)布袋除尘器收尘

本项目除尘器中收集粉尘为107.415/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10人,0.5kg/人·d计算,产生量为1.7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筛分机、制粒机等设备。

本项目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同时厂房内设置隔音门窗。此外,项目还在主要设备基座等处进行减振、基座加固处理;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要求,建设内容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在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二、建议

为保护环境,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针对工程特点,本评价提出如下要求与建议:

1)搞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2)加强各种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4.2 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9年1月11日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出具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为沧县环评【2019】002号。其批复如下:

一.同意“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5万吨饲料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捷地村。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占地面积750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三. 施工期。本项目厂房目前为闲置状态,因此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

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为设备安装,废气为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产生扬尘或车辆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等,工期短,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设备安装等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后,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项目运营期应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上料、粉碎、搅拌、制粒、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20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原料装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定期洒水、车间阻挡处理后,于原料库内无组织排放;未被集气罩/管道收集的颗粒物,于破碎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没有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生活办公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噪声来源为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同时严格生产运行时间,噪声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筛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五、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六.该项目建成试生产前须报我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4.3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详见下表4-1。

表4-1  环评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序号

审批意见内容

落实情况

1

建设单位: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不变。

2

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捷地村,厂址中心坐标为38°15'10.81"N

116°51'40.28"E

建设地点不变及周边关系情况不变。

3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50万元。

项目总投资不变。

4

生产规模及产品产量:占地面积11000m2,年生产饲料5万吨。

总占地面积不变,产品产量不变

5

上料、粉碎、搅拌、制粒、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20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原料装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定期洒水、车间阻挡处理后,于原料库内无组织排放;未被集气罩/管道收集的颗粒物,于破碎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气治理措施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6

项目生产过程没有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生活办公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废水治理措施已落实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7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噪声来源为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同时严格生产运行时间,噪声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8

本项目筛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5 验收评价标准

5.1 污染物排放标准

5.1.1 废气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见表5-1。

                 表5-1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

排放方式

污染物

排放限值

标准来源

上料、破碎、搅拌、制粒、筛分等工序

有组织

20m

颗粒物

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二级排放标准

5.9kg/h20m

厂界

无组织

颗粒物

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值

 

5.1.2噪声

   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2类标准要求。

表5-1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环境要素

项目

标准

备注

标准来源

噪声

昼间

70

建筑施工

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夜间

55

昼间

60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限值

夜间

50

 

5.1.3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

5.2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6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河北卓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对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饲料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6.1 质量保障体系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生产工况正常。监测期间,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监测分析中使用的各种仪器均经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在使用前后进行校准,符合质控要求。

4、所有监测分析人员均经过岗前培训,全部人员持证上岗。

5、所有监测任务均按照国家要求采样技术规范及相关监测标准执行,样品分析采取质控措施。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6.2 检测分析方法

6.2.1 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表6-1   有组织废气、噪声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检测类别

检测点位名称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废气

上料、粉碎、搅拌、制粒、筛分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进口检测口

颗粒物

3/天,检测2

上料、粉碎、搅拌、制粒、筛分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检测口

颗粒物

3/天,检测2

厂界无组织废气

(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

颗粒物

4/天,检测2

噪声

厂界四周

4个检测点位)

厂界噪声

昼间检测1次,检测2

 

 

6.2.2检测分析方法

表6-2  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标准代号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检出限

废气

颗粒物

(有组织)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 836-2017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ZR-3260YA-045

电热鼓风干燥箱
  101 YB-011

分析天平
  AUW120D YB-031

1.0 mg/m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5 mg/m3

颗粒物

(无组织)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5432-1995

大气∕TSP综合采样器TW-2200   YA-007~010

恒温恒湿室

HF-7 YBF-023

分析天平

AUW120D YB-031

0.001mg/m3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轻便三杯风向风速仪

DEM6 YA-01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YA-012

/

 

 

6.2.3 检测点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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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

7.1 检测结果

7.1.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表7-1有组织排废气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及结果

执行标准

及限值

结论

1

2

3

最大值

上料、粉碎、搅拌、制粒、筛分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进口检测口

2019.5.26

标干流量(m3/h)

7607

7528

7469

7607

/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734

791

773

791

/

/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5.58

5.95

5.77

5.95

/

/

上料、粉碎、搅拌、制粒、筛分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检测口

(脉冲布袋除尘器+20米排气筒)

2019.5.26

标干流量(m3/h)

8462

8440

8735

8735

/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5.8

5.5

5.0

5.8

GB 16297-1996

120

达标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491

0.0464

0.0437

0.0491

GB 16297-1996

5.9

达标

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最低去除效率%

99.1

/

/

上料、粉碎、搅拌、制粒、筛分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进口检测口

2019.5.27

标干流量(m3/h)

7834

7660

7694

7834

/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787

702

740

787

/

/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6.17

5.38

5.69

6.17

/

/

上料、粉碎、搅拌、制粒、筛分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检测口

(脉冲布袋除尘器+20米排气筒)

2019.5.27

标干流量(m3/h)

8678

8428

8951

8951

/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4.7

5.1

5.4

5.4

GB 16297-1996

120

达标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408

0.0430

0.0483

0.0483

GB 16297-1996

5.9

达标

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最低去除效率%

99.2

/

/

 

7.1.2无组织检测结果

表 7-2无组织检测结果  单位:dB(A)

检测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检测频次及结果

执行标准

及限值

结论

1

2

3

4

最大值

2019.5.26

颗粒物

(mg/m3)

1#(下风向)

0.318

0.384

0.351

0.334

0.384

GB 16297-1996

1.0

/

2#(下风向)

0.301

0.368

0.351

0.317

3#(下风向)

0.384

0.334

0.301

0.368

4#(上风向)

0.251

0.267

0.251

0.284

2019.5.27

颗粒物

(mg/m3)

1#(下风向)

0.368

0.334

0.317

0.401

0.401

GB 16297-1996

1.0

/

2#(下风向)

0.351

0.334

0.384

0.368

3#(下风向)

0.318

0.401

0.384

0.351

4#(上风向)

0.284

0.267

0.301

0.267

 

 

7.1.3噪声检测结果

表 7-3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2019.5.26

2019.5.27

执行标准

达标情况

昼间

昼间

GB12348-2008

1#(东厂界)

56

57

昼间60

达标

2#(南厂界)

57

56

3#(西厂界)

55

57

4#(北厂界)

55

57

 

7.2 检测结果分析

7.2.1废气检测结果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20m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两日浓度最高值为5.8mg/m³,排放速率最高为0.0491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 m³,排放速率≤5.9kg/h)

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检测浓度最高值为0.401mg/ 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³)。

7.2.2 噪声检测结果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值范围为55-5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B(A))。

7.3 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污染物SO2、NOX、COD、氨氮的排放。


 

8 环境管理检查

8.1 环保管理机构

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由公司各车间专人负责监督,负责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

8.2 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施工,特别是按环保设计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未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8.3 运行期环境管理

沧州和牧饲料有限公司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

公司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公司废气、噪声进行检测。

8.4 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

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见。

8.5 环境管理情况分析

建设单位设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并且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职责,运行初期的检测工作也已经完成,后续检测计划按周期正常进行。


 

9 结论和建议

9.1 验收主要结论

 (1)废气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20m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两日浓度最高值为5.8mg/m³,排放速率最高为0.0491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 m³,排放速率≤5.9kg/h)

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检测浓度最高值为0.401mg/ 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³)。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没有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生活办公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值范围为55-5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B(A))。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筛分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6)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

9.2 建议

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营运期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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